清代總督和巡撫都是正二品,而且管轄區域還有重疊,那地方官員要聽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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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聽,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從一品,巡撫加侍郎銜正二品,另總督管幾個省的軍政大權比只管一個省的巡撫牛多了,例兩江總督于成龍殺滿族將軍郝裡時,巡撫說情于成龍不聽還把巡撫說一頓,最後成功殺掉郝裡,這說明總督比巡撫級別高,權力也比巡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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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糾正提問者的一個認識誤區,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並不都是正二品!清朝總督編制為正二品、巡撫編制為從二品,雖然都是二品官員,卻相差了一個級別。與此同時,清朝的疆臣經常會有加銜,總督加兵部尚書銜者為從一品、巡撫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但無論怎麼說,總督的級別總體上還是要高於巡撫。

總督與巡撫是否屬於上下級

總督編制為正二品、巡撫編制為從二品,從這個層面來看,總督的級別要高於巡撫,那麼,清朝的總督是巡撫的上級嗎?答案是明確的,不是!清朝的總督和巡撫經常被並稱為督撫,有的省份甚至不設總督或者由總督兼領巡撫職權。如河南省、山東省就不設總督,除了雍正年間為田文鏡“因人設崗”、短暫設置過河南山東總督之外,清朝二百餘年裡,河南省和山東省都沒有設置過總督。反之,直隸和四川除清初短暫設置過巡撫之外,大多數時期都是由直隸總督、四川總督兼領巡撫職權,不專設直隸巡撫和四川巡撫。因此,總督與巡撫之間並不是天然上下級關係。

出於防止出現地方實力派的政治需要,清朝自入關之初就刻意在地方製造權力平衡,總督與巡撫之間沒有隸屬關係,他們都只對皇帝負責。換言之,總督指揮不動巡撫、巡撫更加指揮不動總督,他們都只聽命於皇帝!一旦有什麼矛盾,也只能各自上書,由皇帝裁決。這就使得清朝地方總督、巡撫之間經常發生摩擦,如著名的兩江總督噶禮與江蘇巡撫張伯行之間的爭鬥,屢見不鮮。但出於維持地方權力平衡的需要,清朝皇帝刻意保留了這種爭鬥,有了爭鬥就需要仲裁,而充當仲裁者的恰恰就是皇帝本人,從而使皇帝牢牢地控制住了地方!

地方官員到底該聽誰的

眾所周知,清朝總督與巡撫的轄區是存在重疊的,尤其清初的四川總督與四川巡撫,轄區完全重疊!那麼,地方官員到底聽誰的呢?這還要從總督與巡撫的職權範圍說起。

清朝的總督主管一省至數省政務並擁有節制轄區綠營駐軍的權限;巡撫主管一省政務並有權節制轄區綠營駐軍。看起來的確是重疊的,但這其中還是有側重的,總督更側重軍政,巡撫則更側重民政。總督對民政的管轄更側重於對巡撫的“節制”,即起到一個監察作用。再說通俗一點,總督更多地起到一個監視、牽制巡撫的作用,他更側重於軍政方面,並不具體主管民政。反之,巡撫同樣擁有參劾總督的權力,二者相互制衡,並沒有誰領導誰的問題。

那麼,地方官員到底聽誰的就相對比較明確了。布政使、按察使、道員都不屬於軍政事務官員,他們自然必須聽巡撫吆喝!總督無權越過巡撫直接指揮布政使、按察使等等。但是,總督有權在民政事務上給巡撫挑刺兒、找茬兒!這就是清朝督撫矛盾的源頭。除此之外,總督更側重於節制轄區綠營駐軍及相關軍政事務。當然,對於本省綠營駐軍,巡撫同樣有節制權。但是,這種節制同樣更側重於監視,無論總督、巡撫都沒有調動駐軍的權限,他們僅僅是節制。

換言之,總督更側重於總管、協調的角色,而巡撫更側重於具體事務。這就是為什麼田文鏡和李衛升任總督之後都帶了一個小尾巴“兼管巡撫事”的原因所在。因為總督雖然位高權重,卻不便插手各省具體民政事務,他只能針對巡撫,給巡撫挑刺兒,卻不能直接指揮布政使、按察使。

地方官員到底聽不聽吆喝

清朝有一個與現在完全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沒有中管幹部、省管幹部、市管幹部之分。清朝從九品以上官員全部由吏部統一安排、任命,各省督撫無權任免官員,只有建議權。換言之,無論總督、巡撫,都沒有任免手下官員的權力,他們只能向皇帝提出建議,經皇帝同意後,由吏部進行任免、調動。

這就造成了一個問題,地方官員的烏紗帽不掌握在總督、巡撫手中,這也是電視劇《雍正王朝》裡江蘇布政使、按察使敢軟頂巡撫李衛的原因所在。李衛乾著急也沒轍,只能通過“翻冤案”去整倒按察使,也什麼?因為巡撫兼著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擁有監察權,他可以查究、參劾官員不法。清朝的巡撫能夠鎮住、管住手下這幫布政使、按察使、道員,靠的就是這個監察權!我任免不了你們,但可以參你們、讓皇帝免了你們……說到這裡諸位應該知道為什麼清朝非要給總督加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給巡撫加都察院右副都御使銜了吧?

綜上所述,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之間並沒有明確上下級關係,各省的地方官員歸各省巡撫管轄,總督無權直接指揮各省地方官員。但是,總督有監察巡撫的權力,可以給巡撫挑刺兒、找茬兒!總督與巡撫的轄區雖有重疊,但側重點不同,雖然相互之間會產生摩擦,但並不影響實際運作。

很簡單,總督對巡撫有意見,只能向皇帝上書,卻不能越過巡撫直接指揮布政使、按察使。他可以掣肘巡撫的權力,卻無法代替巡撫,在皇帝仲裁之後,巡撫負責執行,總督無權干涉具體執行工作。這就保證了皇帝意志在地方的貫徹實施,雖然可能造成效率低下的問題,但不失為一個維護皇權的好辦法。不過話又說回來,在那個沒有電腦、手機的時代,效率從來就不是什麼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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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不必深究,這就好比今天,你一鎮長,到底是該聽縣長的還是聽縣委書記的?答案肯定是兩人的都聽,又或者是你一鎮長,是聽縣長的還是聽市長的,答案也是兩人都聽,至於怎麼聽,那就是為官之道了,小民們不懂裡面的道道,而縣長與縣委書記,對外都是一縣之長,但在內部肯定稍高稍低之分,縣長與市長,管轄區域雖重疊,但肯定有大小之別。

宋犖,曾任江蘇巡撫達13年之久,在清廷“不致久任”慣例下,實屬罕見,康熙有3次南巡到江蘇,都由宋犖接待,被康熙譽為“清廉為天下巡撫第一”。

先糾正一,清朝的總督和巡撫不是同級別,兩者有著嚴格的級別之分,總督官秩正二品,慣例會加銜兵部尚書或右都御史,為從一品,巡撫官秩從二品,慣例會加銜兵部侍郎或右副都御史,為正二品;總督管理著數省的軍政,而巡撫只管一省,這裡面誰大誰小,一目瞭然。

保定的直隸總督署,是現存最完整的總督署。

其二,兩者還是有清晰的區別的,清朝總督的全稱是“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巡撫的全稱是“巡撫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從這裡面看,總督和巡撫的具體職能是有交叉的,但總督能兼巡撫事,意為地位和權力在巡撫之上,當然巡撫也有專管的事兒,比如稅務、鹽務等,於是清朝的總督與巡撫稍有區分,總督側重於軍政,巡撫側重於民政,這就是所謂的“總督專重兵制,巡撫專重吏治”。

駱秉章,四川總督,晚清八大名臣之一,石達開死於他之手。

督撫並存是明清統治者集權中央、保障地方的一種手段,如果權力集中於一人,會導致地方做大,如果地方事權分割,督撫的力量削弱,能互相監督,不得僭越,彼此糾劾。一省的地方官員如有要事,向直屬上級彙報即可,如有重大政務,會由督撫共同商議後上報中央。當然,清朝的督撫同為地方大員,職權略有高低,彼此爭鬥不在少數,比如康熙時期江蘇巡撫張伯行和兩江總督噶禮爭權水火不容,最後以噶禮被革職結束,其實和今天的黨政系統一樣一樣的。


圖文繪歷史


清朝的總督與巡撫並不是平級的。

一般來說,總督和巡撫是差半級的。總督主管一至三省的軍政,品級為正二品,巡撫主管一省軍政,品級為從二品。



但是,為方便總督和巡撫節制地方綠營,一般都會加銜。總督加授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品級從正二品上升為從一品,有的總督還會兼大學士銜,即為正一品。而巡撫則加授兵部侍郎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品級從從二品上升為正二品。

所以,無論怎麼說,總督的官品都要比巡撫高上半級到一級。

對於地方官應該聽誰的,我們需要先了解一個問題,那就是清朝統治者為什麼要設立總督和巡撫這兩個職能和管轄區域都有重合的官職。



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為了令其彼此監督,彼此牽制,無法形成足以對抗中央集權的地方勢力。而且總督和巡撫的駐節地有時又不同,導致二者權力的影響範圍均很有限,用以收牽制之效。

到後來,清廷又分別授予總督和巡撫密摺專奏權,這樣皇帝就可通過密摺更加緊密地控制地方督撫,有利於清廷的統治。

比如清朝的兩江地區,可以說清廷財賦大半出於此地,又是文教興盛之地,清廷對這一地區的安排充分體現了牽制的效果。兩江總督作為兩江地區最高長官駐節江寧,但兩江總督的影響力卻僅僅只侷限在蘇北,因為江蘇巡撫駐節蘇州,有力地掌控著蘇南地區,而安徽巡撫控制安徽,獨立於江蘇,更何況還有地理位置更遠的江西巡撫,兩江總督的權力其實很難延伸到那麼遠。



在這種情況下,地方官應該聽誰的呢?肯定要看他所任職的地區是哪位總督或巡撫的影響力更大些。在地方官的這種反覆的權衡中,地方政府的行政效能肯定會大打折扣。不過這不重要,因為清朝統治者率先要考慮的是如何加強統治,而不是提高行政效能。

更何況,督撫以下的一些高級官員本身就有密摺專奏的權力,比如布政使、道臺等,所以當他們拿不準主意的時候,也可以啟奏皇帝,提請聖裁。


達摩說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實行的是督撫制。當時全國劃分為23個省,每個省設一名巡撫,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長官。總督權力比巡撫大得多,但與巡撫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總督和巡撫都是對上直接聽命於皇帝。不同的是總督可以管數省,側重軍事,巡撫只管一省,側重民政。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官階為從二品。若加銜兵部右侍郎者則為正二品

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正式官銜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某地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尊稱為“督憲”、“制軍”、“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任兵部尚書頭銜高配至從一品。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

巡撫一般僅負責一省,而總督一般負責相鄰數省事務,但總督也有負責一省的,如四川總督,直隸總督;也有山東只設巡撫而無總督。督撫的職能相當類似,都管轄地方民政、司法及軍隊,其區別只是官銜(官職級別)不同,總督與巡撫也互不隸屬,而職能上卻互相監督。

  • 總督的正式名稱是:“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
    • 晉階則“兵部右侍郎”改“兵部尚書”銜
    • 少數兼任駐省巡撫者(清末則為全部)加“兼巡撫事”,另外有的還兼理專務(如兩江總督加“操江、統轄南河事務,兼理兩淮鹽政”)
  • 巡撫的正式名稱是:“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某某等處地方”
    • 晉階則加“兵部右侍郎”銜
    • 有的還加“提督軍務糧餉”,一般不兼理專務

(注:尚書、侍郎、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都是一部堂官加銜,無上下隸屬關係,其區別只是品秩上的。)

滿清入關後在行政區劃和官制上都照搬了明朝的制度,總督和巡撫,一個掛兵部尚書和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一個掛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兩者只差半級,但乾的事兒都差不多。明末戰亂四起,為了平叛和剿匪常常需要兩三個省之間協調軍務,所以朝廷既派了巡撫,又加派總督。滿人奪了江山來個全盤抄襲,但又沒有仗可打,有些節制兩省或者三省的總督,跟巡撫一樣,都成了地方的太平官兒。原則上來說,總督負責軍務,巡撫察吏治民;總督對巡撫有節制之權-“節制”二字,不是今天說的直接領導的意思,而只有監督、指導之義;巡撫也有獨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權限。若二人各安其分,似無衝突。然而這只是表象,實際情況是,承平日久,哪還有什麼軍務;如果恰好跟巡撫同駐一城,管轄區域發生重疊就還真就經常為了爭老大而互不相容甚至打得彼此頭破血流。

清朝的兩江總督,名義上節制江蘇、江西和安徽三省,但人駐在江蘇江寧(今南京),也就管江蘇多一些,好在江蘇巡撫駐在蘇州,所以,兩下政務雖有重疊,但勉強還能分開,各管半個省就是。然而,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同駐廣州,閩浙總督和福建巡撫同駐福州,湖廣總督和湖北巡撫同駐武昌,雲貴總督和雲南巡撫同駐昆明,陝甘總督和甘肅巡撫同駐蘭州。督撫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管的都是同樣的事兒,權力的行使,哪裡有不打架的道理。對於下面的官員來講就更加頭疼不知道聽誰的而導致政務推諉。

在名義上,總督雖有節制巡撫之意,但是,巡撫卻非總督的下屬,甚至總督對於巡撫,都不能像對藩司、臬司和提督那樣行使監察權。如果非要這麼做的話,巡撫同樣可以監察總督。兩邊都可以單獨上奏,儘可以互相打小報告。雖然一般來說,總督要比巡撫稍微強勢一點,但如果真的衝突起來,而巡撫後臺又很硬,一樣可以搞掉總督。更多的時候,是兩敗俱傷。


吾味雜譚


這句話本就有問題

清代很多時候是延續明朝的制度,因為滿清初期的統治藝術不如漢人嘛。清代的總督和巡撫也是繼承了明朝,但是又不大一致。按照清朝的官制,總督一般是正二品,部分加授兵部尚書銜的是從一品,而巡撫是從二品,不是正二品,所以嚴格的來說,總督的官位是大於巡撫的

而且總督的權力也大於巡撫

具體的說就是清朝的總督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但是巡撫,只有一省的軍政和民政,沒有軍權。有時候總督和巡撫的轄區有重複,這很正常。比如湖北巡撫和湖廣總督不但轄區重複,就連駐地都在一起。但是二者之間是沒有從屬關係,只是誰強勢罷了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我看了一些答案,發現有些答案說的太複雜,我想以比較簡單的方式來說說吧。

第一個,總督巡撫不都是正二品,一般而言,總督的級別要比巡撫高出一些。但是,即便如此,總督和巡撫並不是上下級關係。

第二,清代時,特別是雍正後,清廷利用廷寄和奏摺這樣的方式,皇帝直接和總督巡撫取得聯繫。也就是說,總督也好,巡撫也罷,都直接聽命於皇帝,這樣一來,兩者之間自然不互相聽從。

第三,除了巡撫總督專管一地外,不少總督和巡撫確實有管轄的重合,重合的地方一般很重要,為何如此,當然是為了彼此牽制,便於清政府統治。


張傑談史


首先清代的總督和巡撫不都是正二品銜,從品銜上來說正常情況下總督肯定是要高於巡撫的,而地方官員聽誰的則要看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清代地方總督八個。一般負責一到三省不等,品級為正二品,但一般會通過加銜來提高品級,加兵部尚書或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就成為從一品,少部分還擔任大學士,那就成了正一品銜,如曾國藩。

清代巡撫負責一省,品級為從二品,一般通過加兵部侍郎銜,成為正二品。

所以從品級上來說,總督是略高於巡撫,負責區域也要比巡撫大一些。但是兩者實際上沒有上下級關係,互不管轄,都直接向皇帝負責。



在清朝中前期總督和巡撫的權力劃分相對清晰,雖然都是“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但是總督更側重於軍政,巡撫更側重於民政和司法。這是因為總督設立的初衷一是為了和巡撫相互監督,二就是因為戰事涉及幾個省的時候,巡撫互不統轄,不好協調配合,總督管理數省就解決了這個問題。

隨著國家的安定,戰事沒有那麼多,同時為了限制總督權力,朝廷在各地設置將軍,統轄地區部分軍隊,總督的軍政任務沒有那麼重了,職權就開始向民政傾斜。


這樣就導致兩者的工作重點重疊,在總督和巡撫駐地不同的情況下,兩者一般各管一攤,比如閩浙總督駐地在福州,那福建巡撫一般就不設或由總督直接兼任,福建事物直接由總督負責;浙江的事務一般就由浙江巡撫來負責,如果有設計閩浙地區的施政策略上奏,總督牽頭,浙江巡撫跟著署名。

當然也有兩者駐地相同的情況,比如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駐地都在廣州,這種情況下巡撫的位置就比較尷尬了。正常情況下,總督和巡撫是井水不犯河水,各幹各的事,頂多有什麼事情同時出現的話,總督走在巡撫的前面一點。

但是如果兩者有衝突了,又都有向皇帝直接彙報的權利,就會出現相互攻訐,特別是督撫同城的情況下發生這種事情的可能性更大,這樣的事情在清朝也是屢見不鮮。

雖然設立總督和巡撫本身就有讓他們相互監督的目的,但是兩者相互爭權鬥爭也不是皇帝希望看到的。所以到了後期為了避免督撫同城,就把本省巡撫取消了,比如上面提到的廣東巡撫。

到了清朝末期,各地的綠營和八旗兵形同虛設,基本全靠湘軍和淮軍這樣的地方軍隊維持。雖然各地督撫還是聽命於朝廷,但是在地方上就是誰的兵多誰說了算了,這個時候的總督基本上已經管不到駐地所在省以外的事情。


當然也有例外,像曾國藩擔任兩江總督的時候還是能夠做到對轄區的有力管轄的,包括後來的李鴻章也一樣。這是因為兩者一是威望高,二是本身就是湘軍和淮軍的建立者,各地督撫很多都是他們的部下,說話自然有人聽了。

所以地方官員聽命於誰,原則上是應該都聽的。但實際上要分時間和當時的具體情況來看,不能一概而論。


歷史漫漫潭


題主說的不確切。

  • 前提:少數民族統治的心理

這是清朝作為少數民族政權統治,其心理是提防漢人,擔心漢族人團結起來,這是前提。故清朝在制度設計上,做出了多項舉措:

  1. 在全國各地設置了14位駐防將軍,統領八旗精銳,監視各地綠營兵;

  2. 設置了新疆、察哈爾、臺灣、東三省作為禁地,禁止漢人進入,作為其自留地;

  3. 封疆大吏多由滿人擔任。



  • 其次,清代總督和巡撫不都是正二品。

清代總督、巡撫同為封疆大吏,清代制度都賦予了節制地方兵權、監察地方的權力。故清代官制規定:總督崗位職責是,“釐治軍民、統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為正二品。加尚書銜、兼右都御史銜者,為從一品;不加尚書銜,也會加兵部侍郎銜、兼右副都御史銜。

巡撫崗位職責是,“宣佈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舉革利弊”,為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兼右副都御史銜者,為正二品。

  • 管轄區域的設置問題。

總督、巡撫經過一系列的變化,在乾隆朝確定下來,在全國18個省份中,設15個巡撫,8個總督,多由滿人擔任。總督管轄省份一個到三個不等,巡撫只管轄一個省份。


這樣的制度設計,主要是讓總督與巡撫,起到相互制約、監督。此外,布政使、按察使雖然是總督、巡撫的屬員,但卻無權裁撤。一省的官員考核、財政收支留存由布政使全權負責,對接吏部、戶部。一省的刑名、驛傳由按察使全權負責,對接刑部、兵部。等於清政府以兩司限制總督、巡撫的權力,直接控制地方督撫,戶部還可以通過藩司控制一省的財政,集權於皇帝,來保證整個“滿洲黨”的萬世基業。


剩下才是總督、巡撫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分三種情況:

1、督撫同城辦公(如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同駐昆明),總督節制巡撫,巡撫權力較小,巡撫聽總督的。這時候分工上,總督偏軍事職能,巡撫偏民政。

2、不設巡撫(如直隸只設直隸總督,不設直隸巡撫),總督兼巡撫職,不存在聽誰的問題。

3、不設總督(如山西只設山西巡撫),巡撫加提督銜,節制一省總兵以下綠營兵,也不存在聽誰的問題。

後記

如此,督撫與兩司之間職能上的重疊,造成遇事相互推諉,行政效率低下、人浮於事。直接導致了太平天國勢如破竹,短短兩年便橫掃東南六省,清朝大廈將傾之勢。為此,咸豐皇帝不得不起用漢人擔任地方督撫,並且權力鬆綁,下放軍事、財政、人事等大權,曾國藩、李鴻章、胡林翼等人,才慢慢挽回局面。

各位看官,不知道您,怎麼看?


公子霜塵


總督正二品,慣例加兵部尚書銜,為從一品,節制綠營,發佈公告稱:部堂。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稱:部院。雖然,尚書侍郎不是上下級關係。但總督上馬管兵,下馬管民,巡撫一般只管民事。別看從一品、正二品,半級之差。大不一樣,一品只要稍有政績,死後可以得諡,二品則非有功績或死於王事,一般無諡。最有名的禁菸名臣,林則徐,以雲貴總督退休,力疾出征鎮壓太平天國起義,死後諡:文忠。而另一個鄧廷禎,以陝西巡撫至仕,死後無諡。

總督體制貴於巡撫很多,雖然有個別的巡撫強勢些,但總督話比巡撫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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