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他是美國人,24歲加入清朝北洋水師,把最美好的青春年華獻給了中國,作為副艦長,和中國將士一同奮戰,在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自殺兩週年那天自殺,作為中國人,我們今天來說一說他的故事。

他全名菲里奧·諾頓·馬吉芬,生於1860年,生於美國一個有軍人傳統的家庭,祖父與父親都曾做過軍官並參加過戰爭。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馬吉芬立志也做一名軍人,他長大後考入美國當時最好的海軍學院,當時的美國海軍規模很小,需員少,很多畢業生沒能進入海軍,從小嚮往當海軍的馬吉芬並不想當待業青年,就在這時他聽說中國為了迎戰法國,將在福州開辦水師,1884年,他搭了4個月的輪船,投奔中國海軍。

他直接進了總督府,李鴻章告訴他必須通過軍械局水師學堂的學科考試,才能受僱。第二天,在官員監督下,馬吉芬通過船舶駕駛、槍炮使用、導航、航海天文學、代數、幾何學、球面三角學、二次曲線以及積分等項目的考試,這也是中國水師學堂學生需要掌握的知識。

從此,馬吉芬成為李鴻章創辦的天津水師學堂的外籍教官,也是唯一能同時教授船舶駕駛和槍炮使用的人,因此,中日甲午海戰中有很多軍官都是他的學生。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馬吉芬在中國度過了他一生中美好的10個年頭,他也把自己最好的年華給了中國,第十年,他34歲。馬吉芬想回家鄉休個假,但就在他回國前夕中日宣戰。“中國和日本馬上就要開仗了,我們很可能就此永別,但我必須留在崗位上。在中國服役的10年裡,他們始終以仁慈對我,如果這個時候遺棄他們,將是多麼可恥。”他在戰前給父母親發回這樣一封信。

主動撤消休期的馬吉芬用行動向中國海軍及政府表示了他對這個國家的忠誠,因此他被任命為7430噸的“鎮遠”號戰列艦的幫帶(相當於副艦長),這是一艘與提督丁汝昌旗艦“定遠”號同型的艦隻。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在海戰中,“鎮遠”艦的情況急轉真下,它遭到3艘日本戰艦合圍。被日艦發來的重炮打中了前甲板,管帶林泰曾被震得當場昏死,馬吉芬在頭暈眼花中接替林泰曾指揮戰鬥。打到下午兩點,日本對中國的艦隻由12:12很快就變成12:8——“濟遠”和“廣甲”棄戰而逃,還有兩艘 13年前的陳舊設備“超勇”、“揚威”沉沒和擱淺。丁汝昌所屬旗艦也在日艦合圍下燃起熊熊烈火。

看到旗艦受損後,馬吉芬命“鎮遠”號逼近日本艦隊以分散日軍火力,日軍旗艦“吉野”號被吸引到“鎮遠”艦的近旁。馬吉芬命4門克虜伯主炮齊發,吉野因此喪失戰鬥力,並帶領兩艘艦撤退。馬吉芬隨後見證了彈盡後的鄧世昌欲率“致遠” 號撞擊正在逃離的日旗艦“吉野”號,欲以和倭寇同歸於盡的壯烈場面。

多處負傷幾近雙目失明的馬吉芬在昏迷中被抬進船艙。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這次黃海大東溝海戰結束了,清廷表彰了7位在加入中國海軍並作戰英勇的洋人,馬吉芬得到頂帶花翎和三等第一級寶星勳章。

可是,馬吉芬突然聽到一個令他不解的消息,朝廷打算把戰爭的失利算到他這位勇於為中國參戰的洋人顧問頭上。

無奈之下,他只好偷渡回國。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甲午海戰是第一次現代化軍艦之間的海戰,成為西方各國關注的焦點,北洋海軍戰敗後,西方各國輿論都認定日本海軍訓練有素、打得很勇敢,同時中國海軍的慘敗被認為是指揮不力,素質低下,總之一無是處。

頭部和眼部傷痛經久不愈的馬吉芬不能任由西方傳媒的歪曲,於是開始了四處演講,他覺得自己有責任讓全世界知道這是一場什麼樣的戰爭、北洋水師到底敗在哪裡。

但,當時沒人能理解中國的現狀,為什麼海軍會全軍覆滅在陸地上。紛紛認為馬吉芬是頭部有傷而精神不正常。

1897年2月12日,這一天是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自殺兩週年的日子。37 歲的馬吉芬,在眼球摘除手術前一天,掏槍自殺。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在他的《鴨綠江外的海戰》裡,全面記述了大東溝海戰的具體經過,中國軍人作戰精神是崩潰於“濟遠”號管帶方伯謙之手,他的臨陣潰逃,導致了中國艦隊士氣極度低落。

史實:逃跑的僅僅是1艘輕型巡洋艦,1艘炮艦。而絕大多數中國海軍,奮力與日本艦隊拼殺,雖然,我們處於技術上的劣勢,但是,其他水軍將士的一直在勇猛奮戰!

馬吉芬入殮時身著北洋海軍軍官制服,棺材上覆著一面黃龍旗,墓碑上則同時雕刻著中美二國國旗──黃龍旗還壓在星條旗之上。

甲午海戰作為艦長為中國而戰的美國人,遺言:為我披上中國國旗!

墓誌銘:

“謹立此碑以紀念一位雖然深愛著自己的祖國,卻把生命獻給了另一面國旗的勇士。”

而墓碑的基座上,則刻著他殊堪玩味的臨終懺悔詞:“一顆破碎的和懺悔的心靈,哦,主啊,希望不要輕視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