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古代浙江盛行的“典妻”,带你看看夫权至上的封建社会!

​"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这句话告诉我们,古代男人娶再多妻子,都有道理可说,而女子再嫁,却没有哪本礼法可以容许!我们都知道古代女子地位很低,究竟低到什么程度呢?这就从夫权至上可以看出,不单是丈夫拥有随意修妻的权力,还有随意处置自己的妻子的权力,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就能看到,古代典卖妻女是经常的事情,多是经济条件不好的古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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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典妻”现象一直都有,直到民国才开始明令禁止!以前的古人们,大多是家里穷苦,有时候嫁女儿就盼着多拿彩礼,而且是一次性的,古代女子出嫁前一切是父亲做主,穷苦人家只要给钱就会将女儿嫁出去,所以我国一直都是有着收彩礼的习惯,在古代这个彩礼就结婚的时候收一次,代表着女性彻底是交归男方,女子出嫁后一切都得听从丈夫,自己不能私自离婚,只能等着男方休妻!儒家思想讲求的孝道,将传宗接代作为首要,所以不管再穷,得凑彩礼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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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取完妻子的古代人们,往往家徒四壁,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这个时候就有“典妻”这种习俗!有些人娶不到妻子,就会花钱从别人手里去“典”过来,写上多长时间,多少金钱,双方不得有争端,那么这位女子就会被丈夫给“典”出去,一般时间为3-5年,期间一切就是另一个人做主了,女子不能回来见丈夫和自己的孩子,丈夫拿着钱就不能反悔,签字画押,受封建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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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全国每个省份都是有的,只不多在浙江最为盛行,东北管这个叫“搭伙”,清朝末期的时候,很多清朝男子都用“典妻”来换取鸦片,其就是封建社会的几大弊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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