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布不实“涉疫”信息被拘10天
警方传唤张某某拍照取证
2月22日,肇州县公安局网警,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用微博多次发布有关疫情的不实信息,编造疫情,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肇州县公安局立即安排警力展开调查,最终确定了发文者的身份信息。
2月23日,肇州县公安局永乐派出所将发文者张某某(女,55岁,肇州县永乐镇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
经询问,张某某承认其利用微博,在互联网上多次发布不属实的疫情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大庆晚报记者 刘健 图片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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