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擅用“寶格麗”商標,終審判賠310萬

BVLGARI寶格麗成立於1884年,是意大利珠寶品牌。1879年,索帝里歐·寶格麗舉家移民到意大利的那不勒斯,1884年他在羅馬開了一家銀器店,專門出售精美的銀製雕刻品。


樓盤擅用“寶格麗”商標,終審判賠310萬


案件回溯

BVLGARI寶格麗公司經調查發現,2013年至2014年期間,湖南某公司在長沙市開發樓盤的外牆面、樓盤指示牌、宣傳冊等位置突出使用“寶格麗”、“Baogene”、“寶格麗公寓”等標識,在發售活動現場擺放數百件寶格麗香水。

BVLGARI寶格麗公司認為該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遂將侵權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2050萬元。

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湖南某公司的行為侵犯了BVLGARI寶格麗公司的商標權,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BVLGARI寶格麗公司100萬元。BVLGARI寶格麗公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BVLGARI寶格麗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是受到“跨類別”保護的,一審判罰賠償數額明顯偏低,故判令其賠償BVLGARI寶格麗公司3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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