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發揮涉疫情典型案例的示範引領指導作用

從2月11日到3月4日,短短二十多天裡,最高檢連續對外發布了四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集中體現了檢察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依法戰“疫”的積極成效,鮮明展示了嚴懲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堅決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力度。

  最高檢一直強調,要增強案例意識,用案例統一執法思想和司法尺度。特別是在戰“疫”這個特殊時期,充分發揮這些涉疫典型案例對辦案的引領、示範和指導作用,尤顯重要。

  對各級檢察機關來說,自覺把發佈的典型案例作為辦案指引,應該是最基本的要求。這四批典型案例,都是檢察機關近期辦理的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件,基本涵蓋了疫情防控期間多發常見的犯罪類型,並且針對辦案中的一些難點問題進行了具體闡釋,為辦好涉疫案件提供了實踐“操典”。各級檢察機關要“精研”這些案例,準確把握工作要求,提高適用法律和政策的能力。比如,正確區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界限,正確區分一般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比如,辦理因抗拒管控引發的妨害公務、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案件,既要依法從嚴懲治犯罪,又要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充分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在化解矛盾、促進和諧等方面的制度優勢。說淺顯些,就是要把這些典型案例,作為當前辦理涉疫案件的參考標準,更好地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從更高的層次來看,這些典型案例也為各級檢察機關更新司法理念、把握辦案規律提供了鮮活的範本。圍繞這些典型案例加強法治思考,做到“以案析理”,是更高的要求。古人講“格物致知”,我們也應該把這些典型案例拿來“格”一下,深入探究其中的道理。不僅要知道案件“怎麼辦”,還要知道“為什麼”,深刻理解案例中蘊含的法律理由、法律方法、辦案策略,更加準確地把握司法辦案的法律要旨、政策導向、法治精神。比如,如何認識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係?如何做到既要總體上體現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的政策要求,又要避免搞“一刀切”的簡單操作?如何妥善處理疫情防控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何準確把握司法辦案與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的關係,等等。把這些典型案例背後的深層次問題想清楚了、悟明白了,境界就上去了,思路就清晰了,司法水平自然就提升了。

  事實上,每一個典型案例都是法治宣傳的生動教材。運用這些案例加強宣傳教育,深入“以案釋法”,也是充分發揮典型案例作用的重要方面。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創新宣傳形式、載體和途徑,以生動直觀的方式對典型案例作出法律解析,使典型案例發佈成為展示公正司法的重要窗口、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平臺。要注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預防作用,震懾違法犯罪分子,防止一些人因法律上的“無知”導致行為上的“無畏”。更要注意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意義,通過對典型案例的充分說理、釋疑解惑,讓人民群眾更好地理解法律規定,從具體案例中感受法治精神、增強法治信仰,促進全社會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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