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方案加強野生動物管控 5類違法違規行為將受重罰

3月2日,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印發工作方案,要求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提出將推進《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修改完善,全面落實禁止濫食野生動物等相關規定。


北京出臺方案加強野生動物管控  5類違法違規行為將受重罰


方案提出,要嚴格落實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重處罰”的規定,將嚴厲打擊非法獵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運輸、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等5類違法違規行為,在保障行政執法合法性、合理性原則的前提下,在現行法律規定的上限,實施處罰。

方案明確,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活動的行政許可申請。停止以食用為目的的出售、運輸野生動物、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等活動。對人工繁育種類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其人工繁育種群適用《畜牧法》的規定;對人工繁育種類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或《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今後按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已取得經營利用許可文書和“中國野生動物管理專用標識”,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許可的從業機構進行全面核查,依法有序撤回核發的行政許可文書及證件,並註銷或申明作廢。對市場上擺賣食用野生動物的攤位、門店、野味餐館等場所一律依法予以關閉、查封,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於印發《全市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園管理中心,各區園林綠化局,經濟開發區城市運行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全市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區、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2020年3月2日

全市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林護髮〔2020〕22號)"有關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貫徹落實《決定》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貫徹落實《決定》的通知有關要求為指引,以規範人工繁育管理、嚴格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強化野生動物保護執法為重點,以更堅決的態度、更嚴格的舉措,全面推動《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項要求落地實施,促進全市野生動物保護高質量發展,為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進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組織領導

  市園林綠化局成立貫徹落實《決定》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辦公室主任由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處長張志明兼任,具體負責工作組織部署、溝通協調、督促、彙總等工作。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及責任分工,分別做好相關工作。

  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鄧乃平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戴明超 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張志明 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處長

  施 海 法制處處長

  袁士保 辦公室主任

  孔令水 行政審批處處長

  劉潤澤 森林公安局局長

  向德忠 執法監察大隊隊長

  杜連海 救護中心主任

  張月英 野保站副站長

  胡 永 信息中心主任

  吳志勇 宣傳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法制處、辦公室、審批處、森林公安局、野保站、救護中心、市園林綠化局執法監察大隊、信息中心、宣傳中心、各區園林綠化局。

  三、主要工作及責任分工

  (一)深入學習領會《決定》精神,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強社會宣傳

  1.及時組織對《決定》進行專題學習、研討,深刻領會出臺《決定》的必要性、緊迫性和重要意義,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組織領導,把《決定》與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以及我市有關地方性法規的制度銜接,及時採取堅決有力措施,確保《決定》的各項規定全面貫徹落實到位。(責任單位:法制處、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各區園林綠化局)

  2.結合當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特別是正在開展的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檢查、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等工作實際,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護野生動物,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面向候鳥棲息通道沿途、重要棲息地周邊、人工養殖場所以及餐飲從業人員等特定群體,開展多種形式、多個層面的野生動物保護、生態安全的宣傳工作,進一步增強全社會自覺保護野生動物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責任單位:宣傳中心、信息中心,各區園林綠化局)

  3.加大社會宣傳,設計製作統一的全面禁食野味宣傳材料,併發到各區、各街道(鄉鎮)、各村、各社區、各單位,特別是各類餐飲場所。(責任單位:救護中心、野保站、野保協會,各區園林綠化局)

  4.做好社會輿情監控和宣傳引導,及時處理"接訴即辦"相關工作,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辦公室、相關處室,各區園林綠化局)

  (二)積極推進《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立法

  5.掌握理解《決定》將所有陸生野生動物納入管理範圍、全面禁止濫食野生動物的立法導向,配合市司法局、市人大農村辦、法制辦修改完善《條例》草案,落實《決定》精神。在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開展宣傳教育和引導、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等方面予以體現。(責任單位:法制處、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

  (三)強化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加大執法力度

  6.堅決落實《決定》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重處罰"的規定,嚴厲打擊非法獵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運輸、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等五類違法違規行為,在保障行政執法合法性、合理性原則的前提下,在現行法律規定的上限,實施處罰。

  要重點全面排查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高發易發區域、野生動物交易市場以及人工繁育場所情況,及時摸清底數,加大執法檢查巡查力度,徹底排查疫情隱患,嚴守四道防線:一是亂捕濫獵防線。在野生動物重要分佈區、重要棲息地,全面加強野生動物巡查巡護。特別是在春季、秋冬季候鳥遷徙期,加強對野生動物越冬地、繁殖地、遷飛停歇地、遷飛通道、集群活動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以及溼地、郊野公園、百萬畝平原造林地等野生動物集中分佈的區域的檢查巡查力度,加大巡查頻次、擴大巡查覆蓋面,嚴防亂捕濫獵和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等違法行為的發生,重點防範使用粘網、陷阱、毒藥、鐵夾等禁獵工具非法獵捕候鳥等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違法行為;二是市場交易防線。要針對海鮮市場、集貿市場、農貿市場、花鳥魚蟲市場以及冷庫、超市、電商平臺等可能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環節,加強與市場監管、城管執法、農業農村等部門的協同執法監管,對市場上擺賣食用野生動物的攤位、門店、野味餐館等場所一律依法予以關閉、查封,從嚴從重從快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三是運輸寄遞防線。要積極配合交通運輸、郵政等部門,加大查驗追蹤力度,對網絡發佈的食用野生動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廣告一律依法予以清除。重點檢查網絡直播平臺傳播亂捕、濫殺、濫食野生動物視頻、圖片等情況。對違法運輸、攜帶、寄遞野生動物及製品的,以及銷售非法獵捕工具的,要嚴格依法查處。要配合津冀有關部門,針對進京關口運輸,區域交界出售、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加強開展精準執法檢查行動,聯合打擊違法行為;四是終端消費防線。要配合衛生健康、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重點對全市餐館、酒樓、農家樂等涉及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倡導全社會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責任單位:森林公安局、執法監察大隊,各區園林綠化局)

  (四)深化野生動物管理基礎工作,規範人工繁育和經營利用行為

  落實《決定》對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審批,確保野生動物的非食用人工繁育和利用用途,並積極協助配合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檢疫檢驗工作。

  7.調整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內容。依據《決定》對涉及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獵捕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完善申請材料、受理條件和審批程序,並正式對外公開。(責任單位:野保站、審批處,各區園林綠化局)

  8.開展摸底調查,為下一步清理打好基礎。進一步摸清325家經批准持有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特別是以食用為目的的人工繁育單位繁育野生動物的情況;對2019年"權限內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審批"以及"出售、購買、利用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審批"兩項行政許可辦理情況進行梳理統計,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責任單位:野保站、各區園林綠化局)

  9.穩步開展相關行政許可證件及文書清理。各區園林綠化局要對本區域內所有以食用為目的從事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經營利用的機構,開展一次徹底的核查。停止受理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等活動的行政許可申請,停止以食用目的出售、運輸野生動物等活動,停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經營利用陸生野生動物活動。對人工繁育種類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其人工繁育種群適用《畜牧法》的規定;對人工繁育種類列入《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或《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今後按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對已取得以食用為目的的經營利用許可文書和"中國野生動物管理專用標識",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許可的從業機構進行全面核查,依法有序撤回核發的行政許可文書及證件,並註銷或申明作廢。(此項工作待上級農業農村部門修改《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後實施)。(責任單位:野保站、審批處,各區園林綠化局)

  10.加強後續監管。加強對非食用性人工繁育、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活動的後續監管,堅決杜絕假借合法渠道從事非法交易活動和食用的行為。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相關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工作。(責任單位:野生動植物和溼地保護處、法制處、野保站,各區園林綠化局)

  (五)強化野生動物巡查巡護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

  11.加強野外巡查巡護。各區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單位要及時組織力量重點加強對春季、秋冬季候鳥等野生動物越冬地、繁殖地、遷飛停歇地、遷飛通道、集群活動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自然保護地以及溼地、郊野公園、百萬畝平原造林地等野生動物集中分佈的區域開展野外巡查巡護、值守,清網、清套、清夾和清除毒餌等專項行動,徹底消除直接威脅候鳥遷徙的安全隱患,確保候鳥等野生動物安全。(責任單位:各區園林綠化局)

  12.做好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工作。各區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單位,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要切實做好監測人員自身的健康防護,細化管理,確保人員到崗到位,加密監測巡查路線,消除監測盲區。發現野生動物異常情況及時向所在區重大辦報告,由區重大辦進行採樣、檢測、無害化處理,同時報區園林綠化局,由區園林綠化局向市園林綠化局防控野生動物疫病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認真落實值班值守和監測日報,嚴格執行信息日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救護中心、各區園林綠化局)

  13.加強野生動物救護。落實屬地責任,充分利用現有野生動物救護站點,及時處理各類野生動物救助訴求,妥善救護遷徙期間迷途、掉隊、體弱、受傷、受困及市民救助的候鳥等野生動物。加強救護人員自身防護,救護車輛和救護工具及時消毒,確保救護人員健康安全。(責任單位:救護中心、各區園林綠化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國家有關工作要求上來,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負責領導和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在當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要把貫徹落實《決定》作為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首要工作,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統一安排,周密部署,細化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檢查督導。各區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加大對非法獵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運輸、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等五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從嚴查處、依法加重處罰。市園林綠化局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決定》和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落到實處。

  (四)強化信息反饋。各區園林綠化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和報送,確保對接順暢,及時將落實《決定》和本工作方案的有關工作進展、取得的成效等情況以及突發情況報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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