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泰安日照“管控”升級,對所有村居實行封閉式管理

2月5日,濟南、青島、泰安、日照發布通告,全面加強村居(含村、社區、單位等)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濟南、泰安、日照三市明確,所有村居實行封閉式管理;青島要求進行嚴格管理。

此外,濟南、青島、泰安三地還要求,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紅事”停辦,“白事”從簡。


關於實行“十個一律”

加強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

2月5日下午,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實行“十個一律”加強村居疫情防控的通告》,確定實行“十個一律”管控措施,全面加強村居(含村、社區、小區、單位等)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村居一律實行 24 小時封閉式管理,本村居人員進入接受體溫檢測,無物業管理的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封閉式防控管理(外來人員和車輛嚴格控制進入),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二、所有市民一律不串門、不聚集,外出必須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三、省外來濟返濟人員一律第一時間主動向村居報告,主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措施。

四、村居內一律不得在封閉空間舉辦培訓、會議、娛樂、健身等聚集性活動。

五、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車站等公共場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村居內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

六、“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

七、市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居報告,必須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

八、房屋出租者一律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主動向屬地村居報告房屋出租情況。

九、所有市民一律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配合入戶登記檢查,不得散佈謠言、謊報疫情及個人出行等信息。

十、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從嚴從快處罰。


關於 “眾志成城 共抗疫情”

十二項防控措施的通告

目前,我市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防控疫情,人人有責。為了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徹底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同時間賽跑,與病魔較量,打贏這場疫情阻擊戰,青島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向全市公佈以下十二項防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立即行動,全面參與。出門戴口罩,時時勤洗手,做到常通風,不隨地吐痰,不亂扔亂倒垃圾雜物;不信謠,不傳謠,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的疫情防控規定。

二、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倡導每戶由一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三、對全市村莊、小區、單位進行嚴格管理,做到人員進出一律測溫、出示有效證件,並做好信息登記。外來人員、車輛一律嚴控,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並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市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須及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村莊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任何社區、村莊不得自行隨意封閉、阻斷交通,禁止人員進出。

五、有相關流行病學史(包括湖北等重點地區旅居史,曾與重點地區發熱或呼吸道症狀人員有接觸史)的,必須自返青之日起居家隔離14天,原則上不得外出;凡與疑似或確診病人有密切接觸的,都要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按要求主動報告,故意隱瞞事實,或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隔離的,將依法依規採取限制措施並追究責任。

六、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通風消毒,進入人員一律要檢測體溫、佩戴口罩。快遞、投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七、“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須提前報社區、村莊備案。對召集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八、市民在所有公共區域要自覺戴口罩。日常防護佩戴普通醫用口罩即可,N95口罩首先保證一線醫務人員使用。用過的廢棄口罩不要隨意丟棄,將其扯爛或剪碎後,用塑料袋、保鮮袋密封后,按照分類要求投放在垃圾桶內。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房屋出租人應及時如實向社區、村莊報告承租人的有關信息,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責任。

十、各企業要嚴格做好上崗人員的健康排查,做好防護人員、物資的配備和廠區消毒,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和就餐衛生管理,做好突發疫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十一、全體學生和家長要一起學習疫情防控知識,開展家庭健康教育。在沒有收到開學通知前,家長要監督孩子不參加一切聚集性活動,若出現可疑症狀,及時就診,並及時告知學校。

十二、全市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以身作則,帶動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

青島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5日


泰安市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

關於實施疫情防控期間“十二條”管控措施的通告

當前,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為有效遏制疫情擴散蔓延,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要求,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村莊、社區、單位管控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配合登記檢查,不信謠、不傳謠、不謊報疫情及個人出行等信息。

二、全市所有村莊、社區、單位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明或證件。外來車輛和人員一律嚴控。

三、對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必須第一時間督促就診就醫,居民要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村莊、社區、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對所有發現的密切接觸者,一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四、近14天有外省特別是湖北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接受定點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和醫學觀察隔離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超市、藥店、農貿市場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加強城鄉環衛設施日常管理和消殺工作,及時清理積存垃圾及衛生死角,做好城鄉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處理。嚴禁醫療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處理系統。

七、“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八、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有條件的村和社區,實行集中採購配送。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法律責任。

十、單位、小區(村)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保證出行暢通。各小區不得堵塞、佔用消防通道,不得破壞消防基礎設施,確保正常使用。已經登記備案併發放通行憑證的人員可不重複登記。不得阻礙身份準確、體溫正常、無其他異常狀況的本社區(小區、村)住戶、租戶正常出入。

十一、無物業的小區由屬地安排人員執勤值守,落實封閉管理等防控措施。

十二、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泰安市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通 告

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現階段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外來人員要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積極配合實施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本市轄區內人員要加強個人防護,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不參與公眾聚集活動,儘量減少外出,外出應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噴嚏時遮掩口鼻,加強鍛鍊、健康飲食。如出現發熱、氣促、乏力等症狀,應立即報告當地社區(村)並按疫情防控部門要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

三、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落實進出人員體溫檢測、信息登記等措施。外來人員和車輛要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從湖北省等疫情重點地區來本市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本籍出省返回人員,應主動向當地社區(村)、單位或酒店登記備案,按照防控要求接受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等措施。上述人員不得隱瞞行程,不得欺騙調查隨訪人員。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知悉的從湖北省等疫情重點地區來本市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本籍出省返回人員,應及時向社區(村)報告,不得刻意隱瞞。

六、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七、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用工單位應當對進入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健康教育,督促需要進行健康觀察人員主動聯繫所在地衛生服務部門落實相關要求。

八、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日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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