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當事人被頂格處罰

泰安: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當事人被頂格處罰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執法一大隊對泰山區文化路一處擅自挖掘道路的違規行為進行了2萬元的頂格處罰。

泰安: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当事人被顶格处罚

據瞭解,8月底,直屬執法一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泰山區文化路中段路南,發現有人挖掘城市道路,導致行人通行障礙,道路擁堵。

當即展開現場勘驗、調查取證、詢問了解,確定當事人未經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告知其違反了《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下達文書,責令其立即停工、恢復原狀。

由於當事人沒有按照要求停工,執法人員立即對施工機械進行查封,並立案查處。

近期,執法人員依據《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條之規定,對其進行了頂格處罰2萬元。當事人已按期繳納罰款,並恢復道路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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