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騙買了保險,一共要交30年,每年一萬多,怎麼辦?

保險苦惱


是什麼時候買的?簽收合同是什麼時候?按照監管的規定,比簽收保險合同的時候開始計算,有10-20天不等的猶豫期(不同公司和產品會有差異),在猶豫期之內是可以申請全額退保的,如果超過了猶豫期,那麼只能按合同載明的現金價值退保,現金價值在你的合同前面幾頁有詳細的表格,哪一年退有多少現金價值,都一清二楚,如果是組合險種,那麼現金價值表可能會不止一張,按對應的相加起來就可以了。

當然,現金價值通常是低於所交保費的,換句話說,過了猶豫期退保,會有損失,損失的比例根據不同的險種會有很大差異,有些可能一半,有些可能損失超過90%,所以,一定要慎重考慮清楚。

那麼,至於為什麼會被欺騙買了保險呢?如果是業務員存在事實的欺詐或者銷售誤導,那麼是可以去監管投訴的,事實成立的話,那麼保費不會有損失。

再回到開始的問題,是不是真的被欺騙了?是不相信保險,還是說已經買過同樣的保險,功能上有重疊?

如果不能確定,又是在猶豫期之內,可以考慮先退了,再去了解清楚,然後再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給自己和家人配置合理的保險方案。

至於不問緣由說什麼保險就是騙人的話,現在是21世紀了,文明法制的社會,就不要這麼武斷了,如果真的保險這個行業是騙人的話,不用各位來討論,這畢竟還是法制社會,這個國家還是在英明的政府的領導之下的,政府早就取締了這些保險公司了,不是嗎?

保險產品他只是一個金融工具,是為了解決風險管理的問題的,存在,就是合理。而為什麼會有誤解,大多數還是消費者沒有真正理解到他的作用,而業務員又沒有盡到誠信的基本原則。

打個簡單的比喻:一個人去買傢俱,他本來需要的是一張餐桌,跑到傢俱賣場成交,賣家說好的,我發貨給你了。最終收到的是一張椅子!不能拿來當餐桌用,那麼,這個時候,買家可以說傢俱這個行業是騙人的嗎?不能,而且,也不會,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分辨哪個是餐桌,哪個是椅子。但是,換到保險產品來講,假設我要買個醫療險,最後合同上是一個年金險,我能說保險這個行業是騙人的嗎?同樣不能,是賣給我這個具體產品的人騙了我。而現實,往往就是,買家不能像分辨餐桌和椅子那樣去一眼分辨醫療險和年金險。然後,又因為遇到不誠信的業務員,進而把帽子扣在整個行業之上。

而怎麼讓每一個普通人,都能夠像分辨餐桌和椅子那樣簡單的去分辨不同的保險,這就是我們這些誠信的從業者所需要去考慮與付諸行動的!只有當每個普通人都能正確的分辨不同保險之間的區別了,這個行業才算是健康了!


理財師吳強


前幾年家裡父母被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忽悠買了保險,一年也是一萬的保費,交十年到65歲可以領取養老金並且還是疾病意外保險,當時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明確講了給父母買了醫療保險了,銷售人員說可以直接把它當養老險用,一個月還能領1000多呢,這麼算下來確實划算就買了!過了兩年之後要交保費的時候才被一個保險公司工作過的朋友告知被忽悠了,說這個其實本質是意外險,要當養老金用的最後要轉化為現金價值,所謂現金價值就是還抵不上你所交金額的十分之一,所謂的一個月領1000多的養老金完全就是無稽之談,之後在朋友的告知下我先是打了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說明了情況,結果第二天接到的竟然是我們當地的保險公司打過來的電話各種忽悠,說客服給我解答的不專業,以他說的為準,後面我又繼續給客服打了幾個電話,最後我實在被煩的不耐煩了就打了保監會的電話說明了情況,當天晚上又接到了我們市保險公司的電話忽悠了我一個多小時,就是先讓我撤銷投訴再商量解決的辦法,後來我才知道同一個問題投訴到保監會只有一次機會,當時幸好沒有被忽悠住,後面省保險公司處理問題打電話過來一次問我有什麼訴求,我要求轉換成養老保險或者退還所交的保費,結果被告知不可能的事情,後面基本上一天接到幾次當地保險公司的電視,一直就拖著,直到有一天保監會寄過來一張函件,意思大概就是你的申訴我們已經知道了,這個事情是民事問題需要你們自行解決。保險公司再打電話過來時我說收到了保監會的函件,不知道怎地第二天保險公司打電話過來說可以退還保費,但是要我撤銷投訴。

最後保險公司全額退還所交的保費!


舒克羊


十多年前的事兒了,我妹妹家的孩子,那年有十六七歲吧!不知道什麼原因,在新華保險公司投了保,是什麼保險?現在我也想不起來了,嗯,一年要交800多元錢,第二年到要交錢的時候,我妹妹說要把這保險退了。

我妹妹在外地打工,委託我給辦這件事,我拿來了合同一看,上面寫著第二年如果不交錢,退保錢的話,能退300多。我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就退300吧,可是這錢他也不給退。

就這點事,我一共跑了三四趟,給我氣的,後來還報了警,警察來了,把我訓了一頓,說就這點破事,不應該報警。


劉井隆


被欺騙了保險,每年要交一萬多,嘆,現在的保險套路太多水太深我們老百姓根本把握不住,十年前我也買過一次每年要交6000多元,事後想想不對勁,都過了兩個月了我又去把保險給退了,雖說當時損失了一半的錢我認為還是值的。首先30年後你再拿到這筆錢時:它還有今天的價值嗎,再說我們每年每月還考慮著怎麼去交它,真是勞命傷財得不嘗失,太不值了,還有真到了你有事的時候保險公司能賠嘗你嗎,別做夢了,他們這樣調查來調查去,最終還是因為你不符合某一條文而不能賠嘗,叫你有一種欲哭無淚地感覺,因此我認為還現在當即立斷把保險退了,了結一樁心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粗淺看法,大主意還是你自已拿。


用戶孟兆林


我還是先做個自我介紹吧,我目前是某保險公司的業務經理。211本科,留美碩士。

我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待保險的,保險在我看來可以從四個緯度來看。一是從財務規劃的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財務規劃的方式;二從法律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訂立合同的契約制度;三從社會穩定的角度來看,保險是社會的穩定器;四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保險是一種有效的風險轉移工具。

其實每個人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環境下,對保險的需求也是不同的。那麼保險對於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期其發揮的功能,意義也是不同的。那麼如何準確的演繹出保險的功能和意義呢?這對保險代理人的要求非常之高。

一個好的保險代理人,不僅僅要理解保險條款,熟悉保險產品,這是對代理人最基本的要求,同時也要具備一定的醫學知識,比如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的發病原理,以及如何防範治療。其次要有一定的社會資源,尤其是醫療方面的資源,比如平時的一些專家問診諮詢,入院辦理,轉院手續的安排等等。第三還要熟悉法律條款,像保險法,合同法,公司法,婚姻法,繼承法,民法,刑法等等。能夠全方位的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這樣才算的上一個稱職的保險代理人。中國有這樣一批優秀的代理人,我們公司也有一批這樣的代理人。我也一直在不斷的學習和提高自己,希望未來能成為這樣的代理人。

那麼迴歸到問題本身,我提一個問題,人有沒有可能生病?

那麼我們除了平常的預防之外還能做點什麼準備呢?首先就拿現在最高發的惡性腫瘤舉例,基本前後治療加康復費用在50萬的樣。我們現在能不能先準備50萬放旁邊什麼都不做為了在未來某一天發生疾病風險的時候拿來用呢?答案肯定是可以的,但是不現實。至少我自己一次性拿不出50萬現金,有的話也會放在其他投資渠道。

第二那我們每年存2萬,存20多年也有50萬對吧,那萬一第二年就發生疾病風險我們也只有2萬。而且現在很多人每年買個包可以,存兩萬真的很難。

第三通過保險,用幾千一萬撬動一筆50萬,在發生風險的時候有一大筆錢。這是保險的金融槓桿作用。

當然,保險的功能遠不如此,選人勝過選公司和產品,因為保險不是銷售行業,而是超長期的金融服務業。因為,產品是死的,它不會說話也不會騙人,只有人才會騙人。騙人的人各行各業都有,對嗎?

評論區有很多說我騙人的,發一個自己的理賠資料吧,一個客戶50多歲,在家務農,兒子給其投保了一份醫療險,一年1151,去年胃癌晚期。客戶本來不願意做手術,怕給家裡增添負擔,在醫院大樹下兩個兒子勸了很久有社保商保,能夠報銷。這才進了手術室,第一階段花費了12萬多,社保統籌報了6萬6,我們報了5萬7,再加26天的住院津貼7800。所以,不論其他人怎麼看待這個行業和人,自己心裡清楚究竟為這個社會貢獻了什麼,這就是我工作的意義。

關注我,我是上白班的打更人,聽我侃大山。


上白班的打更人


讓我這個買過保險的人來回答你吧!

1、被欺騙買的保險,如果你覺得不合理,是有15天的考慮期的,直接取消就可以了

2、如果已經過了考慮期,你就可以去投訴或者找律師幫忙,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我權益。那如果金額不大直接停止購買就行了,但是需要去保險公司申請取消,取消之後就不會從你銀行卡上扣款了。

3、正規的保險公司都有退保流程,購買了都是可以按照比例退款的。這個你去了解一下,可能每一個公司不同。

市面上有不少忽悠人的保險,我們在購買之前需要對保險公司的投保內容多瞭解。不要過於相信業務員,如果需要購買,認真看條款相關的細節,在考慮是否合適購買,這樣也少掉坑了。



信息通速


我也是的,保險一年要交兩三萬,買的時候說的瓜兒舔,蒂兒苦的。說麼樣好麼樣好,還說以後能賺多少錢,能分多少紅!

結果到經濟困難的時候,交兩三萬,沒錢交,拉我買保險的保險經理,也不願意幫一把,導致每年交兩三萬的保險,就那樣作廢了!

希望大家不要輕易聽信做保險的朋友的話,多半他們都是為了拿你的業績的,說的天花亂墜。希望一定要謹慎!如果要買,不如在網上買,支付寶上就有很多好的保險!


幸福的燃燒34790774


我去年接了個電話,一下沒注意細節,結果也買了泰康的保險,他們動作還真快,電話一掛,馬上扣款信息就來了,第二天相關資料也快遞來了,我仔細閱讀後,發現根本不適合我,也是30年後才能拿到錢,一年要交5千左右的樣子,還是意處險,平常生病都沒得保,後來也百度了一下,網上有很多差評!我就打了他們公司電話,要求退保,打了好幾次電話,才退了,保險費差不多半個月才退給我,真是無語,辦的時候還沒簽字,他就能幫你辦了,退的時候要半個月才能了結,滿滿的都是套路,浪費我不少時間和精力,在這裡希望大家對於推銷的保險,特別要小心仔細面對,省得日後招件麻煩事。


易人微視界


題主買的這份保險,一共要交30年,每年交1萬多,我推斷這份保險應該是保障型保險。

首先現在是法治社會,保險公司不會自斷後路,而且現在國內保險公司很多家,加上國外的保險公司湧進來分羹,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這就體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上面。為了爭取更多市場份額,各家公司每款保險產品都是經過優化才退出來的。

在保險產品銷售的過程當中,由於保險從業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或者為了衝刺業績,就會出現誤導客戶的情況。加上人們對保險的認識不夠深入,也看不懂保險條款,所以買了之後感覺冤大頭似的花了錢。如果

如果你不瞭解這份保險是什麼類型的保險,就應該去找身邊專業的人弄清它的屬性,這份保險能夠為你帶來哪些好處,就是它能保障什麼。

其次,保險作為金融理財工具,也是很有必要的。從家庭財產的結構上來講,保障型保險對家庭風險的轉移有著巨大的作用。如果有風險發生,就能將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有保險公司在保額範圍內買單,前提是必須要買對相應的保險。

所以建議題主弄清楚所買的保險是什麼保險,如果是人身保險,那就真的很有必要。咱們人的一生平平安安最好,但是萬一有什麼風險,至少保險能為咱們保駕護航。


湖畔笙鍋鍋


看題主的意思,其實應該是這個意思吧:

我買錯了保險/或者買的保險交費太高

我能退/換嗎

先說結論:退了再換極具可行性,但是不支持不計成本地退保。(要算明白是否合算)

首先我們看退保是什麼,都有哪些退保方式?


“退保”顧名思義,這保險我買完後悔了、不要了。

保險法解釋:

退保是指在保險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時,經投保人申請,解除雙方由合同確定的法律關係。

保險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合同的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這裡面有幾個關鍵點:

退保不像買衣服,買錯了拿著小票去專櫃無理由退還那麼簡單。

畢竟是簽署了一份有法律關係的合同,所以退保是一件嚴肅且需要認真思考的事情。

退保一般有兩種情況:

  • 猶豫期內退保

保險合同一般都有猶豫期,說白了就是給投保人一段能反悔的時間。

在這個約定的時間內退保的話,通常保險公司會扣除工本費後退還全部已交保費(工本費不得超過10元)。

  • 猶豫期後退保

超過猶豫期,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約申請。保險公司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退還保到現金價值

什麼是保單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就是放棄這份保單後所能拿到的剩餘價值。

實際上就是保險公司在我們退保的時候,能夠退還給我們的那部分金額。

這部分錢不用我們自己算,凡是有現金價值的保險都會在合同中體現現金價值表,我們可以自行查閱某一年度退保能夠退還多少錢。

最終能拿回來多少現金價值和保險產品及交費時長有關。可能高於所交保費,也可能遠遠不到所交保費的價值。

現金價值的計算過程,可以簡化為如下公式: 保單的現金價值 = 投保人已繳納的保費-保險公司的管理費用-保險公司因為該保單向推銷人員支付的佣金-保險公司已經承擔該保單保險責任所需要的純保費+剩餘保費所產生的利息

通常情況下,保單生效初期扣除的費用比較多。所以前幾年保單的現金價值一般都會比較低,甚至有可能為0。

買錯保險到底要不要退保?


什麼情況下最好不要退保?

身體健康情況有敏感問題的時候最好不要退保!

我們都知道買保險前需要先進行健康告知確認。如果此時被保人身體健康狀況已經出現了問題,那麼即便想投保一份新的保險也可能無法通過健康告知要求。

如果真的想覺得現有的保險不合適要退保,最好先去嘗試投保新的保險,如果能夠投保並且過了等待期,再去退掉老保單。

已在老保單中有重大疾病類的賠付情況,這種一定不能退保!

例如購買了某份重疾險,理賠了其中的輕症。這種情況下如果退保了,退保後不太可能有其他重疾險會續接。

如果身體沒問題、年齡也OK、也出險賠付過,現有保單又確實太“坑”,那麼果斷退保沒有問題。

什麼情況下應該該退保?

原保費佔用預算過高,保費支出已經嚴重影響到生活質量了。

一般來說,年交保費不應該超過家庭總收入年度結餘的10%~20%。

如果因為買保險嚴重影響了生活質量,建議考慮換一份划算的。

保險產品買錯了,譬如你要購買一份保障型保險,結果買了一份年金保險,這種情況下是建議退保的。

新的保障更具有性價比,在對比過保障類型(例如重疾險中所包含的重疾、中症、輕症、前症、豁免等責任)、產品形態(保額、繳費期、保障期、投保年齡等)、年交保費的情況下。

這時候可以考慮退保。

怎樣處理保單最划算?


可無損失100%退保的情況

  • 在猶豫期內退保可以全額返還保費(會扣除一部分手續費)
  • 代簽名:某些業務員不規範操作,保險合同的簽名不是客戶本人簽名。這種情況下就算過了猶豫期也是有機會申請全額返還保費的。

減額交清

投保人在繳費期間因為某些特殊原因不想繼續繳納保費了,就可以用當年度保單的現金價值作為保費,一次性投入保單。

此時保額會降低,但投保人也可不必繼續繳納後續保費。

這樣做的好處是將投保人已交保費分攤到未來交費期限,相比“退保”而言,減額交清會使合同繼續有效。

但是投保人將已交保費被分攤後,每期交費額比原合同規定的少,保險權益也相應減少,最直接的體現就是保額縮水。

幾點提醒

提前購買好新的保險縮短保險空檔期,如果要退保,一定確認好自己能否購買新的保險並提前投保。

過了新合同的等待期後再退原來的保險單。

退保有風險,如果真的覺得不划算,建議按照科學的處理方式及時止損。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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