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些课程可用英语讲授,两荷兰大学官司胜诉

荷兰马城大学(Universiteit Maastricht)和特温特大学(Universiteit Twente)打赢一场官司,两校的心理学(Psychologie)学士课程可以以英语为教学语言讲授,法庭说,这并不违反高等教育法(WHW)。

这场诉讼是一个社会团体Beter Onderwijs Nederland兴起的,该团体认为,荷兰学生因为大学课程的英语化,利益受到了损害,大学教育的质量因此会退步。此外,荷兰学生必须面对越来越多外国学生的竞争,影响他们就读某些大学的课程。

大学一些课程可用英语讲授,两荷兰大学官司胜诉

法官认为,两校并没有违法。在荷兰的高等教育法中,指出高等教育的课程讲授和考核必须用荷语进行,但是,也指出有某些例外的情况。两校能够很好说明心理学的学士课程使用英语的理由,而且,英语课程有利提高教学的质量,特别考虑到该专业领域的国际性。

至于这个团体反对使用英语教学的理由不充分,虽然强调了使用荷语的普遍性,但是,没有顾及心理学学科的特殊性。

不过,这项法庭的裁决,仅局限于两大学提供的心理学学科。法官认为,法庭不会参与关于荷兰高等教育是否应该使用荷语还是英语,以及关于教育质量的辩论,这是由学校本身及其主管机构教育部自行决定的事情。

大学一些课程可用英语讲授,两荷兰大学官司胜诉

目前,荷兰大学的学士课程,有23%是英语,硕士课程更加达到74%。

此外,荷兰对外教育交流的机构Nuffic的数字显示,今年荷兰有75000名外国学生,比10年前翻了一番。在荷兰有一共210个、差不多占10%的大学专业中,外国学生多于荷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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