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去年四季度查處116起異常交易行為

本報訊 大商所1月2日通報,去年四季度,大商所共查處異常交易行為116起,其中包括自成交超限76起、頻繁報撤單超限40起;調查並處理33起違規交易線索,包括涉嫌對敲轉移資金7起、涉嫌自成交或約定交易影響合約價格15起、涉嫌違反持倉管理規定9起、涉嫌通過虛假申報影響市場行情2起。

同期,大商所將297組1087個賬戶列入重點監控名單,認定並督促272組645個賬戶申報了實際控制關係。(姚宜兵)

本文源自期貨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