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你在和別人合夥做生意中遇到的糟心事情和法律疑惑可以嗎?

大雄律師


在中國合夥做生意是非常平常的事兒,但是大多合夥人的結果就是一個,一拍兩散。不論生意成功了,還是生意失敗了。

2010年的時候,我選擇了一位合夥人創業,我們是多年好朋友的關係。我們開了一個社區超市,投資10萬左右,他沒有出錢,如果賺到錢了,肯定不會虧待他,我們之間沒有合約分成比例,我們運作1年多,我們賠錢了,只剩下一堆,沒賣出的貨。在一起做事的時候,沒說賠了以後怎麼辦,因為都是好朋友,不好意思說這個,大家都奔著成功來的。

後來房租到期了,實在幹不下去了,很多商品一元甩賣,最後那這點錢請他吃頓飯,買了張火車票回老家了。雖然全是我出的投資,卻讓這位好友失望了,忙活一年多,沒賺到錢,我感到也很愧疚,現在大家連朋友都沒得做。

總結一下,失敗原因吧。

1.我們兩個人合夥創業,一個投資,一個沒投資,兩個人對事業的重視程度不一樣。

2.兩個人的經營理念,戰略方向不一致,很難求同存異,各認各的理。

3.朋友歸朋友,事業歸事業,既要分清,又要有合同約定。

4.如果事業做大了,一定要考慮股權分配、融資上市等,都得按照正規公司模式去運作。

5.如果事業失敗了,要有明確的退出機制,即便散了,還可以是朋友。


得到者說


你好,我是板鷹。前年和朋友一起創辦一家基金公司,從註冊到備案,可以說是非常的麻煩,需要處理很多工作環節,要和銀行,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打交道,忙得焦頭爛額。等把所有的事情梳理清楚後,公司的基本框架已經沒有問題開始運營了,最主要的就是等證券業協會的審批了,不巧的是,前兩年很多P2P公司跑路的,金融監管收緊,原本300-500萬的註冊資金提高的3000萬,最後的結果就是不達標,現在成殭屍企業了。至於法律疑惑嗎,我覺得中規中矩的做企業,只要不坑蒙拐騙,沒有什麼疑惑的。前怕虎後怕狼的做企業,很難做成功。要想做好企業,一定敢於承擔責任,如果你都退縮,今後員工又怎麼往前衝呢。這是我遇到的事情,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股律板鷹


2017年1月,

我們五個人一拍即合,

沒有任何協議,

就一起做了個店面,

每個人出資兩萬,

一共十萬投入運營。

這五個人中,一個依舊在上班,偶爾會到店裡。

一個有自己的店面,也是晚上才有可能去店裡。

還有一個是混子,投了錢,每天都在外面玩,只有讓他值班才回店裡。

另一個老頭子,天天在店裡喝水,

但啥也不操心。

所有的事情就在我的身上了。

盤點,進貨,賣貨。

每天都不離開,兢兢業業。

2017年10月。

那個上班的合夥人從他單位辭職了。

到店裡幾天後,

突然跟另外兩個合夥人商量著要查賬。

因為從營業到現在沒有分到多少錢。

於是,他們又是算又是找。

最後結論是跟我算的不相符,

懷疑我從中作梗。

於是,所有的合夥人一起開會。

那三個人跟我針鋒相對。

最後算出來的數是,店裡經營一直持平,

還沒有進入盈利期。

而且我還又用自己的錢搭進去進了好幾次貨。

那幫人把我的錢一起算了進去。

要吵著分我個人的進貨錢。

我自然不願意。

這樣的情況下,原本五個比較要好的人。

在一夜之間翻臉。

三天內分光了店裡的現金和貨,

各奔東西。

值得一提的是,

我的幾次進貨的錢,

大概還有一萬多,

被他們一起分了。

那個上班的人還打算找律師起訴我。

說我隱瞞利潤。

最後沒有證據,不了了之。

這就是我狗血的合夥經歷。

三個女人,一個老頭子,一個我。

給各位建議是,不要跟那些又懶又貪的女人合作。

否則,你會很累而且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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