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錯了,決不能當面指錯,否則麻煩了,後果自負!

領導做錯了事情,決不能當面去糾正錯誤,否則,你這是典型的好心辦成了壞事,性格直率但情商堪憂。

別人做錯了,你當面指出,肯定覺得自己高大上。但是,你忽略了職場的基本規則:對部下,對同僚、對上級都有不同的處事方式。

對部下,你有領導責任,對工作上出現的問題要大膽糾正,可以當面批評指正。

對同僚,關係親密的,可以直言不諱地指錯;關係一般的,就忍住不說;實在忍不住,也要婉轉地告訴對方的錯誤之處。

對領導,當面指錯,是犯了忌諱,你讓領導的臉面何處安放?我相信你的說辭,領導確實做錯了,但當面指出,肯定不妥!之後,你覺得領導給你穿小鞋,實屬自毀前程,咎由自取。

如果和領導關係密切,也要在私下場合,趁領導心情不錯,婉轉地告知。

領導錯了,決不能當面指錯,否則麻煩了,後果自負!

我說個真實經歷的故事,進一步詳解:

我曾多次聽取原湖州市委書記斯某某講話,每一次在介紹湖州市區域優勢時,都將交通樞紐的“樞”讀成“區”,常常引起會場下一片譁然。

難道他身邊的幹部們不知道嗎?為什麼都不去當面糾錯呢?誠然,這些人太聰明瞭,誰都不願意以身試錯,生怕釀成大錯。

那如何給領導糾錯呢?書記在臺上繼續演講,我們在底下獻計獻策,討論熱烈。結果是:我的建議獲得了大家首肯:斯書記身邊的人用打印機打印一紙,告知書記這個字讀shu。然後套入信封,匿名郵寄到市委辦請斯書記收,悄悄放入書記的文件夾即可。

如此糾錯好累,但問題解決了,領導的形象維護了,小鞋也不用穿了。

還有一些錯,你根本不用去當面指出。無所謂對,無所謂錯,錯也是對,對也是錯,禪言一般深奧,童言一般易懂。

例如舉一個婆媳矛盾例子:

領導錯了,決不能當面指錯,否則麻煩了,後果自負!

婆婆看不慣媳婦週末睡懶覺,說難得休息,應該早起乾點家務活。

媳婦認為自己起早貪黑工作一週了,難得享受一下週末懶覺。

誰對誰錯?如此命題,法院也難以立判。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當面指錯,不評論對錯,婆婆和兒媳分開居住就好,省得做兒子的左右為難。

總之,當面糾錯有風險,好事做好動腦筋。

如果涉及到違法法律法規的、違反安全生產的、事關人命關天的事情,任何人都要大膽的當面指錯糾正。不管他是部下、同僚還是領導。

經驗告訴我們,如果涉及到生活中的一些雞毛蒜皮小事情,建議睜一隻眼睛,閉一隻眼睛。例如領導讀錯了一個字啊、講錯了某個歷史年代啊、叫錯了某人的姓名啊等等,都要裝作好像沒有聽見一樣,面無表情地讓錯誤一晃而過,切記!切記!

領導錯了,決不能當面指錯,否則麻煩了,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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