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旗下熊貓互娛兩敗訴 被判向騰訊支付超400萬


王思聰旗下熊貓互娛兩敗訴 被判向騰訊支付超400萬

  據天眼查刊登的法院公告顯示,前熊貓直播的運營主體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近日接連收到兩份民事判決書。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對騰訊科技訴熊貓互娛的兩件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要求解除與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兩份賽事合作協議,並支付騰訊科技百萬授權費。

  12月15日,法院公告送達的(2019)粵0305民初7635號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騰訊科技與熊貓互娛簽訂的《<穿越火線>2017年賽事版權合作協議》解除,熊貓互娛需在十日內向騰訊科技支付授權費3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60萬元,駁回騰訊科技其他訴訟請求。判決書原文如下:

  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

  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2019)粵0305民初7635號民事判決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於2017年1月1日簽訂的《<穿越火線>2017年賽事版權合作協議》於2019年3月15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授權費300萬元及利息、違約金60萬元;

  三、駁回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38000元、保全費5000元,合計43000元,由原告負擔3308元,被告負擔39692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上述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12月17日,法院公告送達的(2019)粵0305民初7634號民事判決書,法院判決騰訊科技與熊貓互娛簽訂的《TGA大獎賽賽事轉播授權協議》解除,熊貓互娛需在十日內向騰訊科技支付授權費40萬元及利息,駁回騰訊科技其他訴訟請求。判決書原文如下:

  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

  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2019)粵0305民初7634號民事判決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確認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於2018年3月1日簽訂的《TGA大獎賽賽事轉播授權協議》解除;

  二、被告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授權費40萬元及利息(利息以40萬元為本金,自2019年3月29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標準計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總額不超過4萬元);

  三、駁回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8200元、保全費2820元,合計11020元,由原告負擔1437元,被告負擔9583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上述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上述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於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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