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傳銷”何人之過

近期銀聯發佈通知,重申不得網上買賣POS機,且嚴禁外包機構利用網絡渠道售賣受理終端。不過,調查發現,網絡上仍有不少“李鬼”堂而皇之地以支付機構代理商之名銷售POS機,還有的直接在宣傳時傳授套現秘訣。只要一張身份證、一張銀行卡,便可以從他們手中獲得一臺設備,且設備押金多數可以返還。

支付“傳銷”何人之過

POS中文意思是“銷售點”,全稱為“銷售點情報管理系統”,其使用群體主要為商戶,用於進行非現金結算,就是刷卡。POS機早已在大型商戶中普及,而中小商戶更多地是依賴微信、支付寶掃碼支付。

可是POS機卻逆襲發展成一個金融灰色市場,套現者利用POS機,通過手機APP的操作,就能輕鬆實現資金從信用卡到儲蓄卡的流入。

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並非烏龍,多年前,就有月光族走投無路之下,用多張信用卡在ATM機上輪番透支套現,一解囊中羞澀之窘。後來發展到自己擁有POS機,“想刷就刷”,POS就像印鈔機一樣。

從第三方支付機構到代理商,形成一種細分嚴密的分級抽傭模式。消費者每刷一筆錢,各個鏈條都會有收益進賬。這簡直就是“POS版”的金融傳銷。

代理商以“返現”為誘餌,鼓動消費者個人持有POS機,表面上看,POS機是免費送,但只要消費者刷單,從分成的積累中就可收回POS機成本,並賺取可觀的手續費分成。

在這根灰色鏈條上,新手賺費率,老手薅羊毛,騙子求套現,各得其所。而第三方支付機構手握支付營業牌照,只顧數錢,對POS機套現持“放縱”態度。

發放POS機的代理商甚至還對有意套現的作案者作“業務”輔導:注意刷卡金額、時間,選擇的商戶類型合理,就不會有風險;不要總是刷整數;每天最多刷3次,每次間隔一段時間;選擇商戶時金額比較大就選百貨類、批發類,金額小的選超市類、餐飲類等。這無異於犯罪教唆。

支付“傳銷”何人之過

第三方支付是商戶與客戶支付處理及結算的中介,盈利模式是依據交易量的比例向客戶收取服務費,其業務主要是收單。

POS機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是隻“下蛋母雞”,每年高達億元的利潤讓第三方機構樂此不疲,於是默認POS機套現,因為最終銀行是冤大頭,第三方機構只是坐著數錢,即使有風險,也是銀行頂著。

毫無疑問,POS機套現積累金融系統風險,觸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POS機套現的作案者無疑要負法律責任。但是,打擊利用POS機套現一度忽視了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和代理商追究責任。

有鑑於此,央行加大了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有鑑於此,央行加大了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力度。今年3·15後,央行下發85號文,整治網絡銷售POS機現象。國慶前夕銀聯也發佈通知,重申不得網上買賣POS機,且嚴禁外包機構利用網絡渠道售賣受理終端。

整治POS機套現只有從規範第三方支付機構運營抓起,減少代理商層級,並層層傳導商業合規守法的正能量,POS機套現的灰色市場才能得到有效治理。

圖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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