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聪旗下熊猫互娱两败诉 被判向腾讯支付超400万


王思聪旗下熊猫互娱两败诉 被判向腾讯支付超400万

  据天眼查刊登的法院公告显示,前熊猫直播的运营主体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近日接连收到两份民事判决书。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腾讯科技诉熊猫互娱的两件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要求解除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两份赛事合作协议,并支付腾讯科技百万授权费。

  12月15日,法院公告送达的(2019)粤0305民初7635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腾讯科技与熊猫互娱签订的《<穿越火线>2017年赛事版权合作协议》解除,熊猫互娱需在十日內向腾讯科技支付授权费3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60万元,驳回腾讯科技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原文如下:

  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7635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签订的《<穿越火线>2017年赛事版权合作协议》于2019年3月15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授权费3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60万元;

  三、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80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3000元,由原告负担3308元,被告负担39692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12月17日,法院公告送达的(2019)粤0305民初763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腾讯科技与熊猫互娱签订的《TGA大奖赛赛事转播授权协议》解除,熊猫互娱需在十日內向腾讯科技支付授权费40万元及利息,驳回腾讯科技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书原文如下:

  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

  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7634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TGA大奖赛赛事转播授权协议》解除;

  二、被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支付授权费4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40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3月2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总额不超过4万元);

  三、驳回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8200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11020元,由原告负担1437元,被告负担9583元。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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