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藏曆史上,曾有“藏”、“蕃”、“吐蕃”、“藏茹”、“衛藏”、“烏思藏”、“西藏” 等各種不同的稱謂。
這些不同歷史時期的稱謂,讓很多喜歡西藏文化朋友一頭霧水。
今天,我們從其稱謂由來、發展過程的角度,對西藏地名進行一次梳理。
一、“藏”“蕃”和“吐蕃”
“藏”和“蕃”兩個詞出現時間非常早,保存於敦煌藏經洞中的藏文版歷史文書,有這樣的記載:“南日倫贊贊普(松贊干布之父)以蘇孜(即瓊保·邦色)忠順可靠,用乃將藏蕃二萬戶悉賞賜予之”。
南日倫贊之所以如此大方的賞賜臣子,源於瓊保·邦色殺了後藏小邦的馬爾門國王來投。
敦煌歷史文書在寫到馬爾門的國家時,便用了“藏”一詞。
同為敦煌文獻的《贊普傳記》,將“藏蕃”解釋為“既是地理概念,又是行政區域概念”。
即“藏”,泛指日喀則以西、以北廣闊地區,“蕃” ,為農業人口的自稱(與牧業人口自稱的“卓”相對”),泛指雅礱、拉薩以農業為主的地區。
由此可見,在松贊干布一統高原之前,“藏”、“蕃”和“藏蕃”的稱謂既已存在。
那“藏蕃”又是怎麼變成唐史裡的“吐蕃”了呢?
答案是不知道!
說出這個答案似乎有點搞笑,但歷史研究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假裝知道!
關於“吐”一詞是怎麼來的,目前的解讀莫衷一是,有七八種之多。
其中,流傳最廣的說法有以下三種:
其一、源於西羌“禿髮”部落之名;
《舊唐書·吐蕃傳》解釋為“吐蕃,在長安之西八千里,其種落莫知所出也,
或雲南涼禿髮利鹿孤之後也。……以禿髮為國號,語訛謂之吐蕃。”《新唐書·吐蕃傳》:“吐蕃本西羌屬。……蕃,發聲近,故其子孫曰吐蕃。”
其二、“吐”為“上部地區”之意;
近代某些西方藏學家認為,當時的“吐蕃”分為上、下二部,而“吐蕃”應為“上部蕃部”之意。
其三、“吐”為“大”之意,“吐蕃”就是“大蕃”。
但即便這三種說法流傳最廣,各有擁躉,但任何一種都難稱完美,各有各的問題。
首先,《唐書》所記吐蕃為禿髮一部,屬於明顯的附會無稽。
“禿髮”部與“拓跋”部同源,皆為古鮮卑部落,其語言為已確知為阿爾泰語系蒙、滿語族,如果蕃人為鮮卑部落後裔,根本不需要發展出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的藏語。
且西藏的歷史傳說、服飾、風俗與鮮卑族有明顯的差異,對於這種猜測行的論述,《舊唐書》自己都明確用了“或雲”一詞。
今天網上的朋友,別拿出來秀操作了。
其次、外國學者的“上下蕃部”說法,也有難以解釋之處。
一般來說,西藏語境裡的“上下”不代表
“大小”、“貴賤”,而是代表“高低”。所以,阿里地區才會稱為“上部”,而不是“西部”。
吐蕃一詞最早見於唐史時,為李世民的貞觀初期,當時吐蕃尚未對海拔較低的康巴實施統治。
如果吐蕃代表上下蕃部,恰恰應是“下部”,而不是“上部”。
再次、吐蕃是“大蕃”的概念,不知從何而來。
但從與吐蕃王朝同時代的唐史記載可見,至少唐朝人並非如此理解。
唐蕃大非川之戰後,唐高宗李治為募集兵員,曾在儀鳳四年(公元677年)十二月,“頒敕書,廣求猛士,征討吐蕃”。
其中有“蕞爾吐蕃,僻居遐裔。吐渾是其鄰國,是乃奪其土宇”之言,“蕞爾” 是小的意思。
如果吐蕃是“大蕃”之意,此句豈不成了“小小大蕃”?
如果說,當時兩國處於戰爭狀態,著急上火中,屬於口出不遜。
那立於大昭寺門前的唐蕃會盟碑,算是最正式文件了吧?
在這份漢藏對照的盟誓文中,有“蕃漢並於將軍谷交馬,其綏戎柵已東大唐祇應清水縣,
已西大蕃,供應須合舅甥親近之禮,使其兩界煙塵不揚”之句。如果“吐”為“大”之意,那直接寫“吐蕃”即可,何用“大蕃”一詞?
最逗的是《舊唐書·吐蕃傳》中,在述及此次會盟時,如此寫道:
“長慶元年十月十日,與吐蕃使盟。……西為大蕃,東實巨唐。”
可見,此處的“大”與“巨”皆為誇飾之詞,並非他稱和自稱。
而在唐蕃會盟碑上漢藏對照碑文中,藏文部分的“大蕃”,在“吐蕃”一詞上加了“青布”(意為大)修飾。
由此可知,吐蕃人也不認為“吐蕃”包含“大”的意思。
至於其他說法,因涉及複雜的漢藏對譯和古漢語與現代漢語的讀音差,不在此贅述了。
但大家要記住,“吐”究竟為何意,至今未有定論。
雖然,“吐蕃”的含義尚未明晰,但作為一個地理稱謂,它其實一直存在,並非因之後有了“烏思藏”、“西藏”便已消失。
今天英文對此地的稱呼“Tibet”,其實就是“吐蕃”的轉音。
二、從“藏茹”到“烏斯藏”
松贊干布在統一西藏高原後,對轄區進行了行政劃分,將居於各地的零散部落,以地域為單元分為“四茹”加以管理。
據藏文《五部遺教》記載,吐蕃全境共劃分為四個茹:藏茹(茹拉)、約茹、衛茹、葉茹。(“茹”藏語“翼”或“部”的意思。)
這次西藏曆史上重大行政變革後,“藏、衛、約、葉”為吐蕃境內四大行政地區的名稱。
其中,“伍茹”、“約茹”是以拉薩為中心,大體上相當於“衛”的地區,而“葉茹”、“藏茹”則是以日喀則為中心,大體上相當於“藏”的地區。
“衛藏四茹” 的稱謂由此而來。
需要注意的是,“衛藏四茹”僅為吐蕃的核心區,阿里地區不在其內,另有一茹。藏東的昌都地區和林芝地區,也不其內。
吐蕃王朝崩潰後,末代贊普朗達瑪的二子各自擁立,互相攻伐。
因其盤踞的拉薩河谷與山南雅礱河谷,分屬“伍茹”、“約茹”之地,故也稱“伍約之爭”。
元朝將西藏收入版圖後,曾存在一個“吐蕃”、“烏斯藏”混用的時期。
但此時“吐蕃”的含義,已不是特指今西藏地區,而是泛指包括青海、甘肅、川西北在內,有吐蕃人聚居的廣大地區。
例如,元朝設置的“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朵思麻宣慰司)和“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朵甘思宣慰司),分別是青海﹑甘肅、四川阿壩,以及四川甘孜和西藏昌都藏區。
而管理“衛藏四茹”的,則是1280年(至元十七年)設置的“烏思藏宣慰司”。而後又於1292年,將衛藏與阿里並行管理,設置了“烏思藏納裡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這名字實在是太長了,也不知道蒙古人是怎麼把它念出來的。)
這個巨長無比的名字裡,“烏思藏”其實就是“衛藏”,藏語中“衛”的讀音即為“烏思”。
“納裡速”是“阿里”的蒙文讀法,“古魯孫”意為“三圍”(三廓)。
“烏思”、“藏”、“納裡速”三地相加,才有“三路宣慰使司”之名。
可見,蒙元統治者對衛藏阿里的區別,有很清晰的認識。
“烏思藏”、“朵思麻”、“朵甘思”三個宣慰司,為宣政院下屬的平行機構,轄區既不重疊,也無隸屬關係。
因此,某人所謂“藏人對藏區的長期管理”,純屬偷換概念。
三、從“烏思藏”到“西藏”
元朝將“烏思藏”作為正式行政區劃名稱後,便被明朝一直沿用。
例如,朱元璋在洪武六年(1373)二月,設置了
“烏思藏衛指揮使司”。成化五年(1467)七月,禮部曾上奏“烏思藏地方廣遠,番王數多,若令各照年例進貢,則往來頻繁,驛遞不息。”但在民間,“前後藏”的說法,已經出現。
如藏文史料《紅史》、《青史》中皆有“前藏”、“後藏”的稱呼方式使用。
所以,明朝實際上是“烏思藏”與“前後藏”混用。
清朝入主中原後,不再使用“烏斯藏”,卻將“衛藏”一詞重新拾起。
這一時期的史料中,是“衛藏”與“前後藏”混用。
例如,《衛藏通志》中有如下描述:“今以布達拉為前藏,札什倫布為後藏,統稱為衛藏。前後藏以兩者之間,以崗巴拉山為界,以西為後藏,以東為前藏。”
其實,除“衛藏”外,清朝初期對西藏還有另外兩個稱呼“圖伯特”和“唐古忒”。
這兩個稱呼方式,都由蒙古人而來。
蒙古人將西藏稱為“吐蕃”,“圖伯特”就是其轉音。
而
“唐古忒”的由來更有意思,蒙古人將西夏人稱為“唐古忒”,滿族初入關內時,以為西夏人與藏人是一個民族,所以把西藏也叫作“唐古忒”。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年羹堯在針對青海的奏摺中說:“青海、巴爾喀木、藏、衛,為唐古忒四大部落”。
你看,年大將軍將整個藏族都稱為了“唐古忒”。
“西藏”成為一個官方正式稱謂,也是自清朝開始。
寫於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的“御製平定西藏碑”,就用了西藏一詞。
但直到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設置了駐藏大臣,“西藏”才成了法定的正式名稱。
不過即便如此,“西藏”、“圖伯特”和“唐古忒”依舊在混用,直到嘉慶以後,才統一使用“西藏”一詞。
《大清一統志》是清朝官修地理總志,對各省的山川地理、人文風俗、古蹟關隘都有詳細介紹,其中便有西藏專篇。
其實,“西”作為方位名詞,很早就與藏地發生了聯繫。
宋代將西藏地區稱為“西蕃”,元代也有“西蕃”稱呼出現。
到了明朝,甚至還設了“西番館”專門進行語言翻譯。
宗喀巴大師在給朱棣的回信中,落款為“鼠年(永樂六年,1408)六月十九日,自西藏中部上書”。
《明實錄》中也有,“蓋許之建寺,則西藏一路,往來自繇,聽之奉佛”。
但此時,“西藏”的稱呼還都用於非正式場合,直到清代才正式成為官方用語。
參考書目:
《“吐蕃”考》_朱文旭;
《釋西藏名稱》_蔡志純;
《從藏博到西藏地名演變考釋》_蔡志純;
《“吐蕃”一稱語源及含義述評》_安才旦;
《淺釋吐蕃一詞的由來及其涵義》_江慰廬;
《關於吐蕃、朵甘、烏斯藏和西藏的語源考證》_牙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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