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我的故鄉》

人,詩意的棲居


如果人生純屬辛勞,

人就會 仰天而問:

難道我 所求太多以至無法生存?

是的。

只要良善 和純真尚與人心相伴,

他就會欣喜地拿神性

來度測自己。

神莫測而不可知?

神湛若青天?

我寧願相信後者。

這是人的尺規。

人充滿勞績,

但還詩意的棲居在這片大地上。

我真想證明,

就連璀璨的星空也不比人純潔,

人被稱作神明的形象。

大地之上可有尺規?

絕無。


——德國詩人荷爾德林(Johann Christian Friedrich Holderlin)


王魯湘評價《一雙鞋》這幅畫:“從梵高對這一雙一個勞人的破皮鞋的反覆描繪中,我們可以看出,梵高想通過這雙鞋,表達一種悲憫。某種意義上,他認為這雙鞋是它的主人的命運的一個濃縮,這雙鞋裡頭,有關於生命的全部定義。梵高有一個看法:活在天地之間的人的生命,主要是悲劇性的。我們無論從基督教還是佛教的角度,都能夠很好地理解這一點。但是,令我們感動的是,在這樣的基本看法中間,他充滿了慈悲,充滿了悲憫。即使是如此悲苦的生命,梵高也要讓他詩意的棲居。這就是海德格爾從梵高這裡得到的一個啟示。”


《梵高:我的故鄉》_19 詩意的棲居

化腐朽為神奇,用感受彌補事件的貧瘠


生活的常態和本質是平淡,但藝術擁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梵高作品的主題往往是那麼平凡,但是在他的畫裡又是如此地生動和熠熠生輝。


《梵高:我的故鄉》_19 詩意的棲居

阿爾託評價梵高《在阿爾的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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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爾的臥室》:事物的共同色彩


他的臥室同樣神秘,如此美妙,就如農夫一般,散發著一種能夠保存麥子的氣味,而透過遮掩的窗戶望去,麥子便在遠方的風景中搖曳。

同樣是農夫一般,陳舊的鳧絨的顏色,貽貝紅、海膽紅、蝦紅、米迪河鯔魚的紅、燒焦的甘椒的紅。他床上鳧絨的顏色果真如此?那當然是梵高的杜撰。我想不出哪個織工會像梵高一樣,從心靈的深處,移植出其不可言說的印記,傳達那不可言說的釉面的紅。

我不知有多少罪惡的牧師,在他們所謂“聖靈”的腦中,夢想著一扇向其娼妓“瑪麗”敞開的有色玻璃窗,夢想著床上的赭黃和無線的藍,他們竟能在空氣和空氣小巧的神龕中,隔離並提取如此純粹的顏色,而這樣的顏色是一個自在的事件,並且,在梵高的畫筆在畫布上落下的每一個地方,它們遠不只是一個事件。

有時,它看似一個整潔的房間,但它塗抹著本篤會僧侶給自己的健康利口酒添上最後一筆時,那份永遠找不到的芬芳。

這個房間用其珍珠白的牆壁喚起了最終的產物,牆上掛著一幅模糊的塔樓,如一件農夫的飾物,難以親近卻令人舒服。

有時,它又給出了一個被巨大的太陽所擠壓的純粹乾草堆的效果。

這些輕盈的粉筆的白色比古代的酷刑更加可怕,而在那幅畫中,可憐的梵高小心翼翼的誠實愈發地顯露出來了。

梵高將證明,他是畫家中真正的畫家,是沉重並悲慘地符合畫家的人。他描繪著事物的共同色彩,但,哦,如此正確,如此可愛地正確,沒有什麼寶石比它更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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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曉松說:“我畫的不是我眼睛看到的東西,而是我心靈看到的東西,是我用生命看到的東西,這是我長大以後對藝術最深刻的體會。你就表現你自己最昂揚的生命力,去畫、去彈、去寫,這是藝術最重要的東西。”


好的文字可以做到“言有盡而意無窮”,好的畫作也可以做到“顏料、色彩有盡而意無窮”。相比於實物和照片,我更愛看繪畫,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實物和照片是有限的,而繪畫是無限的。繪畫是一個媒介,呈現的是一種抽象的意境,加上你的想象力,它可以把你帶向一個奇幻、美麗的新世界。


《梵高:我的故鄉》_19 詩意的棲居

我看過法國一個眼鏡公司的廣告,創意很棒。它用了梵高的自畫像,廣告詞是“Turning Impressionism into Hyper realism”(“把印象主義變為超現實主義”)。透過眼鏡看到的畫更清晰、更具象,像照片,但是這就扼殺了觀眾的想象空間,我還是更喜歡看原畫。


蔣方舟有本書叫《我承認我不曾歷經滄桑》,這應該是我們80後、90後的共同心聲。跟上兩代人幾十年間經歷了數次波瀾壯闊的社會大變革相比,我們這代人的人生真是平靜得激不起一點漣漪。我的生活是多麼地稀薄,誰跟我接近了都會有高原反應。但是,通過“腦補”(想象力)和“心補”(感受力),我們可以把“213生活”和“普通生活”變成“文藝生活”。


接下來有請我的女神劉瑜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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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這些年,我的生活非常稀薄,沒有多少人物、事件或催人淚下的經歷。這很可能跟我生活在國外這件事有關,也可能跟我沉悶的性格有關,如果要上綱上線的話,還可能跟我所處的時代或者階層有關。如果說豐富的生活是紅軍在與敵人的激戰中爬雪山過草地的話,那麼我的生活更像是一隻駱駝無聲無息地穿越撒哈拉。這場穿越中沒有敵人、沒有雪山草地、沒有盡頭處光明的延安,只有傾聽自己呼吸的耐心、把一隻腳放下去之後再把另一隻腳抬起來的耐心。


我積攢這種耐心的方式,是用感受來彌補事件的貧瘠。在一定程度上,我相信這不是度過有意義人生的一種方式。它是度過有意義人生的唯一方式。我相信是一個人感受的豐富性、而不是發生在他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決定他生活的質地;是一個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決定他生活的色彩。這樣說似乎很唯心,但經濟學家說,一個事物的價值取決於它的效用,而效用永遠是主觀判斷。所以我想,至少我希望,這本書能帶動讀者和我一起相應蘇格拉底先生的號召,去實踐這樣的人生態度:不被審視的人生不值得度過。這句話的山寨版說法是:沒有無聊的人生,只有無聊的人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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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塞!無論是文筆,還是道理,都太棒了!我多麼感謝她告訴我這個真理,我不忍打斷Drunkpiano(醉鋼琴,劉瑜的筆名)的講話,請她下臺。但是沒辦法,生活中如劉瑜般精彩的畢竟是少數時候,而常態是如我般平淡乏味。我只得誠惶誠恐、如履薄冰、厚顏無恥地續上自己的狗尾。


羅丹說過:“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我想起我最愛的法國電影《天使愛美麗》,片中的主角艾米莉雖然做著普通的工作(我還去過她工作的雙磨咖啡館),生活也很平淡,但她總是能把生活中的瑣事想象得如夢似幻。她在自己構想出的童話世界中去探尋,最後她居然邂逅同樣喜歡YY的男神,從此快樂地生活在一起。


生活原來是可以更美的!關鍵就在於我們的心態。如果我們把一切都想當然,覺得見怪不怪,生活就失去了樂趣。我渴望再度擁有嬰兒般的純真和強烈的好奇心,對周圍一切充滿新鮮感,通過探索外界去找尋內心的快樂。如果有可能,我真地希望自己像曾哥唱的“永遠做個孩子”,亦或是像阿嬌說的“很傻很天真”。


提醒幸福


中學課本上有畢淑敏的一篇文章,叫《提醒幸福》。“人生總是有災難。其實大多數人早已練就了對災難的從容,我們只是還沒有學會災難間隙的快活。我們太多注重了自己警覺苦難,我們太忽視提醒幸福。請從此注意幸福!幸福也需要提醒嗎?”


幸福當然是需要提醒的,人很多時候會很賤,久居蘭室不聞其香,生在福中不知福。我們總以為前方會有一個莫大的幸福在等待著自己。但是驀然回首,才發現幸福其實就在點點滴滴流逝的時光中。“人們常常只是在幸福的金馬車已經駛過去很遠,撿起地上的金鬃毛說,原來我見過它。”


秦丞相李斯,輔助秦始皇,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被世人稱為“千古一相”。然而這樣偉大的政治家也沒有落下善終。“牽犬東門豈可得乎?”——這是李斯在腰斬前,對跟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黃泉的兒子說的臨終遺言。“小二子,你還記得嗎?那時候,我領著你們哥兒幾個,牽著一串黃狗,出上蔡東門去獵兔。看來,這樣的閒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這麼雄極一時的人物臨終前想到的卻是如此平凡卻又如此幸福的事情。


精行時,法師要求我們逐漸放慢步伐,留意自己的腳步。坐禪時,法師要我們觀照自己的呼吸。呼吸和走路,平常都是“不自覺”、下意識完成的動作。當你慢下來,全身心去觀照它們時,你會變得專注,活在當下,這種感覺非常美妙。


馮小剛的電影《一聲嘆息》中有句經典臺詞:前半句“晚上睡覺,我摸著你的手,就像摸我自己的手一樣,沒有感覺”,這句話讓你覺得這種日子沒法過了,立刻滅了他得了;但後半句“可是要把你的手鋸掉,也跟鋸我的手一樣疼。”讓你不得不收回剛才的想法,結合在一起那叫一個愛恨交織不知所措,就像王朔一本小說的名字“《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我們最大的錯誤就是把最差的脾氣和最糟糕的一面都給了最親近和最愛的人,卻把耐心和寬容給了不認識的陌生人。“你衝我發火,不過是仗著我在乎你”,心理學上說,人們大多隻對有安全度的人發脾氣。因為在那個安全度之內,你潛意識知道對方不會離開你。胡鬧是一種依賴。


愛人,像空氣、像大地、像心跳,平常沒感覺,一失去即致命。人有時真的是很賤,平常是不自覺的,只有等到失去才後悔莫及,好好珍惜最親近和最愛的人吧!


畢淑敏寫道:“豐收的季節,先不去想可能的災年,我們還有漫長的冬季來得及考慮這件事。我們要和朋友們跳舞唱歌,渲染喜悅。既然種子已經回報了汗水,我們就有權沉浸幸福。不要管以後的風霜雨雪,讓我們先把麥子磨成麵粉,烘一個香噴噴的麵包。


當我們從天涯海角相聚在一起的時候,請不要躊躇片刻後的別離。在今後漫長的歲月裡,有無數孤寂的夜晚可以獨自品嚐愁緒。現在的一分鐘,都讓它像純淨的酒精,燃燒成幸福的淡藍色火焰,不留一絲渣滓。讓我們一起舉杯,說:我們幸福。


當我們守候在年邁的父母膝下時,哪怕他們鬢髮蒼蒼,哪怕他們垂垂老矣,你都要有勇氣對自己說:我很幸福。因為天地無常,總有一天你會失去他們,會無限追悔此刻的時光。”


布袋和尚有一首《插秧歌》:“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不悔恨於過去,不奢求於未來,我當下的年華就是我最好的年華,活在當下,一期一會。


方式比內容更重要


生命悲苦,但我們仍然可以“詩意的棲居”;生活平淡,但我們可以“化腐朽為神奇”;經歷稀薄,但我們可以“用感受彌補事件的貧瘠”。由此可以推出:某種意義上說,方式比內容本身更重要。


汪峰在一次訪談中說道:“並不是說Beatles、Bob Dylan等這些大師們表達的道理更深刻,而是他們的表達方式更好”,他們選取的角度、所用的言辭更好,更能觸及人類的集體人格、引起聽眾的共鳴。汪峰舉了個例子,Bob Dylan的《Blowing in the wind》中的一句歌詞“How many times must a man look up before he can see the sky?”汪峰說這句是神來之筆,是老天把著手寫的。我們如果用“麻木不仁、視而不見”來描述,感覺平淡無奇,換作Bon Dylan的“一個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見天空?”,一下子境界全出。


上關於presentation的課時,老師問我們在一次演講中,形式和內容各佔多大的比重。我當時猜“形式佔70%,內容佔30%”,但老師公佈的答案是“形式佔90%,內容佔10%”。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而且越來越篤信這一點。


羅永浩做錘子手機發佈會,無論是好評還是吐槽,至少非常吸引眼球。有人評論說:“其實很多廠商也有同樣的功能,只是沒有他會說”。老羅非常擅於講故事,他不吹噓手機的參數碉堡了、跑分天王之類的,而是用他的夢想、人格魅力和工匠精神打動觀眾。


高曉松的脫口秀也一樣,也許你也去過同樣的地方,覺得沒什麼,但是他可以添油加醋,講得眉飛色舞、神采飛揚,引人入勝,除此之外,他還帶著溫度和人文情懷。還有馬雲6分鐘的演講,跟孫正義搞定2000萬美元投資,短短6分鐘能講多少內容呢,孫正義應該主要還是被他的夢想、使命感和氣場所震撼。


喬布斯去世後,蘋果現在的發佈會,還是一樣精美的幻燈片和各種演示,但你總感覺那只有軀殼,沒有靈魂。沒有了喬幫主改變世界的使命感,沒有了現實扭曲力場,沒有了“one more thing”的神秘和驚喜。


巨大的文學享受,深沉的人生勵志


大學時的一次講座中,張煒講述了他當年閱讀豐子愷翻譯的屠格涅夫的《獵人筆記》時的美妙體驗。他能完全還原、感受、進入到作者描述的時空,生命跟文學渾然一體,回覆到最自然的狀態。在他心目中,屠格涅夫是最完美最完美的人。


另外,張煒也表達了對中國閱讀現狀的憂慮,他說在互聯網時代信息氾濫,人們主要是進行碎片化的微閱讀,而有深度的閱讀減少了。但是,只有痴迷的閱讀,才會有巨大的文學享受和感動。


王家衛的電影很美,現實生活中一個簡單的動作在他的鏡頭下都充滿了無限美感。但電影還是太快,一個鏡頭就掃過很多事物,像一鍋混沌的粥撲面而來,很難注意到每個細節。照片稍微好一些,它是在時間的流中取一個橫切面,把一個瞬間凝固下來,你可以仔細地端詳和揣摩。


閱讀好的文學作品比看電影還要享受。電影一出來就是籠統的完整畫面,而文字最慢,閱讀更像是繪畫,根據作者描述,結合自己的想象力腦補、感受力心補,一筆一畫地去描出那個畫面,你可以感受到每個細節。看電視是被動的、消極的接收,不需要動腦筋,所以會越看越笨。而閱讀是主動的、積極的創作,是一種益智遊戲,會越看越聰明。


導演在讀一部小說的時候,腦海裡浮現的是一幅幅的畫面,怎麼放置道具、找誰來飾演男女主角、怎麼架設機位、如何打光、從什麼角度拍攝,這一切全在他的頭腦實驗室中了。如同VBA是在通用版Office程序上進行的二次開發,閱讀文學作品其實是在作者的基礎上對它進行二次開發。


海明威說:“我決定要把我知道的每件事都寫成一篇小說”。好的文學作品不但可以帶來精神上的享受,而且蘊含人生哲理,帶來智識上的提高。但是它有層層的包裹,皮膚包著肌肉,肌肉裹著骨骼,裡面又有骨髓和血液,為什麼不把這層層包裹去掉而直接把道理告訴人們呢?


我少年時讀了很多外研社出版的牛津書蟲系列讀物,英漢對照,縮寫版,讀得很快,薄薄的幾十頁,一會就翻完一本了,跟幾米的畫冊差不多。我當時偷懶、圖方便、圖快、圖虛榮,抱著一種集郵的心態來讀書,只追求數量,不追求質量。其實人家做這套書主要是讓你用來學英文,而我僅是簡單地追求故事情節,人物吧大概也能記住幾個,然後很有心計地不選男女主角、而選其中比較偏門的那個跟別人吹噓,人家總是會用驚奇來表示讚揚,心裡想道“嗯!這傢伙確實讀過,居然連書中的群眾演員路人甲他都知道”。於是我就洋洋得意,繼續捂著耳朵,屁顛屁顛地去偷下一個鈴鐺了。


我當時還納悶為什麼原版要寫那麼長呢?我們又為什麼要花更多的時間和心力去讀那麼長的原版呢?更有甚者,當時教育部有中學生課外閱讀推薦書目,邀請一些名家、大學教授來寫簡短的介紹和推薦評語,然後彙編在一起成為“名著導讀”。只看了這個玩意、連之前的縮寫版都沒有讀過,我居然就大言不慚地就跟別人吹:“哎呀!這本書呀!我知道!我讀過,它描寫了……,含沙射影地諷刺了資本主義小資產階級的虛偽。”


我真想找哆啦A夢借時光機,穿越回去,從抽屜裡鑽出來抽他一巴掌,“靠!你大字都不認幾個,還含沙射影,我呸!你才虛偽呢!你不噁心、不裝逼行嗎?”唉!算了,還是不幹這事吧!就像電影《蝴蝶效應》一樣,男主角朗讀以前寫的日記,穿越回到過去,試圖阻止和改變自己當初犯下的錯誤,沒想到卻對現在的生活造成更加災難性的後果。愚蠢的人耍小聰明,聰明的人下笨功夫,我只能隔空地感慨一下,我那時真的是太“聰明”(前半句裡面的“聰明”)了。


直線未必是捷徑,來得容易,往往去得也容易。來之不易,給你的印象更深,更走心,你也會更加珍惜。教育學中有句名言:“Tell me, I’ll forget. Show me, I’ll remember. Involve me, I’ll understand.”用文言翻譯出來就是“聞而忘之,見而記之,行而知之”。


名著導讀、彙編的名人名言,人們沒有興致讀這種全是說教的東西。它只是一點皮毛,tell你,你馬上就忘記了。還有那些“要成功,先發瘋,頭腦簡單向前衝”的成功學勵志書就更是垃圾了,整天在機場張牙舞爪地大喊大叫,其實他們勵的不是“志”,而是“欲”。


名著的濃縮版是骨骼和肌肉,它給你show一個框架,你大體能記住基本的故事情節,但往往也就停留於這具軀殼,沒有精神享受和智識增長。


名著原版是骨髓、血液和靈魂,它循序漸進、春風化雨、潤物無聲地把深刻的道理注入你的靈魂。閱讀不只是消遣於故事情節,而是一個探索和發現的過程,帶著問題深度地involve到作者的創作過程中,其樂無窮。同時,你讀了一大本書才尋得一個道理,慢慢地品味、咀嚼、消化、反芻,更有韌勁、更深沉、更持久。


《巴黎評論作家訪談》是一本文學訪談,但我還把它當做勵志書來讀,比如海明威、村上春樹等完全就是我的勵志偶像。


首先他們都嚴於律己,自我約束力極強。Woody Allen的電影《午夜巴黎》中把海明威塑造成虛張聲勢、酗酒莽漢的形象,但是事實上,從這本書的訪談內容,你可以看到他是一個非常自律、勤勉、坦誠和可愛的人。


海明威習慣站著寫作,還採用現在非常流行的筆記本圓夢計劃來監督自己。他把每天的工作進程記錄在一張大表格上——以防自欺欺人。表格上的數字代表每天產出的文字量。高產的日子定是海明威加班工作,免得因為第二天要去海灣小溪釣魚而內疚。哈哈!簡直就是自律又賣萌的勤奮大叔啊!


很多人會以為作家或者其他藝術家都是晨昏顛倒,夜夜醉酒,還有像寧財神一樣吸毒以尋找靈感,實際上他們往往自律、勤奮又孤獨。


海明威的作息時間非常規律。“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動筆,沒人打擾;清涼的早上,有時會冷,寫著寫著就暖和起來。”他往往從六點寫到中午就停筆,然後做點其他的,比如運動、閱讀和玩樂。我大愛他形容寫作的充實快感,“停筆的時候,你好像空了,同時又覺得充盈,就好像喝一個你喜歡的人做愛完畢,平安無事,萬事大吉,心裡沒事,就等第二天再幹一把,難就難在你要熬到第二天。”


比海大師更自律,作息更嚴格的要算村上君了,“當我進入一本書的寫作階段,我會在早晨四五點鐘起床,工作五六個小時。下午的時候,我會跑步十公里或者游泳一點五公里,然後讀一會書,聽聽音樂。我晚上九點鐘就寢。我每天重複這種作息,從不改變。這種重複本身變得很重要,就像一種催眠術,我沉醉於自我,進入意識的更深處。不過,要把這種重複性的生活堅持很長時間——半年到一年,那就需要很強的意志力和體力了。從這個意義上講,寫大部頭小說就像救生訓練一樣,體力和藝術敏感性同樣重要。”


這些作家對自己的作品要求嚴格,不斷挑戰和超越自己。海大師在書中坦言,他那部講述戰爭年代的傑作《永別了,武器》的結尾寫了39遍才算滿意。天哪!39遍啊!


村上君的小說則是“必須一遍一遍地改寫,一共寫四到五遍”。他不斷地超越和打破自己的寫作風格和結構。“每當我寫一本新書,我都想打破以往的結構,開創一種新的東西。我在每本新書裡都嘗試新的主題,或給自己設置新的限制,或者提供新的視野。”


打個比方,名著導讀就是告訴你坐過山車很害怕,你左耳朵進右耳朵出,馬上就忘記了;名著濃縮版是指給你看,遊客們坐著飛馳的列車呼嘯而過,高聲尖叫,你記住這個場面了;名著原版是真正地帶你去坐一次過山車,把你嚇得上吐下尿,你就永遠刻骨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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