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一個地方,風景就不再屬於你;錯過一個人,那人便再與你無關

有些人,有些事,留在心底,慢慢就變成了刺,偶爾觸動,會很疼,拂不去,抹不平,也無法對自己狠心,一次性拔出,怕會很痛,也捨不得。就那樣,任它留在記憶裡,承受隨時而來的陣痛。

人說,過了30歲,就要學會成熟,學會放手。當你無力把握命運中的某種愛,某種緣,某種現實,學會放手,給自己身心一個全新的開始;塵間有兩苦,一是得不到之苦,二是鍾情之苦。在你付諸努力的前提下,所有的、想得到的都當作一場勝負。勝之坦然;敗之淡然。好在這年齡還具有一定的資本,我

離開一個地方,風景就不再屬於你;錯過一個人,那人便再與你無關

們可以捲土重來。世間最苦是鍾情,如果在這時候還有這樣的情愫,一定要象打掃灰塵一樣,把它從心屋裡清出去;還要慢慢學會承受,有些事情需要無聲無息地忘記,經過一次,就長一次智慧;有些苦痛和煩惱需要默默地去承受;歷煉一次;豐富一次……

話是如此,做到卻好難。有些經歷,哪怕簡單到一起吃哈根達斯,一起走過一段路,卻因特定的那個人,變得特別有意義,這些記憶被深深的珍藏在心底,生根發芽,小心呵護;得不到,終究是一種遺憾,會心有不甘,好似一樁未了的事情,總想去做個了結,似乎以某種儀式了結之後,就真的能拋卻得乾乾淨淨,得到重生。當那根刺不小心被什麼觸動時,懷念氾濫,卻執意任自己陷在隱隱作痛的回憶裡,任性的給自己各種藉口,無非就是想要一個理由,一個能夠冠冕堂皇去了結的理由。

離開一個地方,風景就不再屬於你;錯過一個人,那人便再與你無關。只是擱淺在心底的那些記憶,是否能夠一掃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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