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上級部門要求抽調借調,所在單位和個人可以選擇拒絕嗎?

在當前的行政體制內,上級部門從下級單位中抽調和借調人員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因為近年來,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名額幾乎都向縣級以下特別是鄉鎮傾斜,導致很多部門無人可用,只好從下級單位抽調和借調。對於下級單位來說,面對上級的抽調借調,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放,自己的單位也沒人幹事兒,而且被抽調的人員還佔著編制,想進人也不可能,而且上級在抽人的時候,往往都是抽優秀的人,把好的都抽走了。如果不放人,那有可能得罪了上級的相關部門,在以後的工作中可能被重點關照,或者是被穿小鞋,影響整個單位的工作。

上級部門要求抽調借調,所在單位和個人可以選擇拒絕嗎?

對於個人來說,抽調借調到上級有關部門工作,好處壞處均非常明顯。從好處來說,能到更高的平臺鍛鍊,能學到更多的東西,對於能力的提升有比較大的作用,同時可能還會積累自己的人脈。如果表現好的,還有可能正式調動,甚至被上級領導看中直接提拔使用也不無可能,進步的機會比在基層要大。從壞處來說,畢竟是抽調借調的人員,所有的工資福利關係都還在原單位。在原單位屬於拿錢不幹活的人,而在新的單位自己又屬於臨時工,只幹活兒沒有相關的待遇。所以有時候有兩頭受氣的現象,評先選優這些都不可能考慮抽調借調人員,在借調單位沒有什麼歸宿感,只是成了幹活的苦力。

上級部門要求抽調借調,所在單位和個人可以選擇拒絕嗎?

那麼,在上級有關部門抽人的時候,下級的單位和個人可以選擇拒絕嗎?關於這個問題,還真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上級組織一些具體重點工作的需要,比如臨時成立的相關的工作組和一些學習教育的機構,比如說當前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就需要建立機構從各方面抽人來組成工作組,這個時候抽調借調往往以上級組織的名義進行,一般會採取“抽硬人,硬抽人”的方式,也就是不會徵求下級部門的意見,直接下文件抽調借調人員,不給原單位和個人討價還價的機會,這一種,遇到就沒有辦法了,乖乖配合吧,這是組織需要、工作需要。

上級部門要求抽調借調,所在單位和個人可以選擇拒絕嗎?

另外就是相關的部門要抽調借調人員,由於相關的部門和下一級的行政級別是一樣的,所以抽調借調的時候往往會採取相互商量的方式。一般還得徵求被抽調人員個人的意見,然後再經過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才可以。遇上這樣的部門要人,相對來說商量的餘地會大一些,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絕,包括個人如果不同意,那上級的部門應該也不會硬性要求去。當然,如果不願意去或者原單位不統一,那拒絕也要委婉一點,不然在有關的工作中可能真的會被這個單位穿小鞋。

所以,針對上級有關部門的抽調借調,還真的要分清楚是什麼情況,不能一味地拒絕,不然,可能就把上級部門和領導給得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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