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轉板機制“貫通”多層次資本市場

本報記者 張煒

中國證監會上週五晚間就《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指導意見》明確,符合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可申請轉板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

證監會去年10月宣佈啟動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涉及優化發行融資、完善市場分層、直接轉板上市、降低投資者門檻等方面。在原有創新層與基礎層的基礎上,新三板設立精選層。精選層定位於承載財務狀況良好或創新能力較強、市場認可度較高、完成公開發行,具有較高公眾化水平的優質企業,匹配與其股權結構相適應的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新三板精選層掛牌企業將是“優中選優”,培育成為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後備力量。從日前發佈實施的《精選層掛牌審查細則(試行)》等業務規則來看,新三板精選層的審核流程及特點與科創板趨同,由全國股轉公司預審,再報證監會核准。

根據《指導意見》,試點期間,符合條件的掛牌公司可申請轉板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還應當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掛牌公司申請轉板上市應當按照交易所有關規定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上市保薦人。在監管安排方面,交易所建立審核機制,依法依規開展審核,建立審核溝通機制,確保審核尺度基本一致,同時,壓實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責任。

新三板轉板上市機制的建立,將有助於打通中小企業成長壯大的市場通道,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這對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將有助於新三板市場的活躍,培育出更多優質上市資源,同時有助於解決IPO“堰塞湖”問題。吸引優質中小企業先到新三板掛牌並進一步發展及規範,然後轉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可更好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從而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被賦予更多權限。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無需經證監會核准或註冊,將由交易所依據上市規則審核並作出決定。

有統計顯示,2013年以來,共有97家新三板掛牌公司或曾經掛牌公司實現IPO上市。截至目前,已在科創板上市的新三板掛牌公司有19家,佔科創板上市公司總量的20%左右。這些企業包括南微醫學、久日新材、江蘇北人、天準科技等。另外,科創板在審企業中新三板掛牌公司有31家,約佔科創板在審企業總數的35%。市場人士稱,轉板機製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差異化、便利化服務,給新三板企業尋求上市增添了選擇途徑。這將降低企業財務成本,也可能縮短上市時間,尤其適合未來二三年有望快速發展並具備上市條件的新三板企業。新三板掛牌公司之前到滬深交易所上市,需要先摘牌再經過與其他企業相同的IPO審核程序,IPO排隊等候期間股權幾乎沒有流動性。而按轉板上市機制,從新三板創新層到精選層再到申請轉板,理論上最快只要兩年多時間,其間可以融資,也可以進行收購或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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