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自用房產、出租房產的納稅人可申請減免兩項稅款|期限、條件公佈

近日,黑龍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印發《黑龍江省困難行業企業階段性稅收減免政策兌現指南》。《指南》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行業企業在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範圍

自用房產、土地的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2.交通運輸業、住宿和餐飲業、文體和娛樂業、旅遊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相關行業的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

出租房產、土地的納稅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將房產、土地出租給個體工商戶,並在疫情期間免收個體工商戶租金的納稅人,具體包括:商場、市場、產業園區、大型商務樓宇等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免收個體工商戶租金在1個月(含)以上,是指:按月減免1個月(含)以上租金的;或者通過定額或比例等其他方式減免租金,按照疫情期間有效合同(協議)計算的減免租金額度,相當於1個月(含)以上租金的。

免稅期限

對符合自用房產、土地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

1.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徵2020年3月至5月屬期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交通運輸業、住宿和餐飲業、文體和娛樂業、旅遊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納稅人,增值稅納稅人類別發生變化的,政策適用時間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地方稅種和相關附加減徵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5號)第二條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出租房產、土地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

納稅人在疫情期間免收個體工商戶1個月(含)以上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間,對免收租金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免收租金超過1個月但不足1個半月的,按1個月計算;免收租金超過1個半月但不足2個月的,按2個月計算,以此類推,納稅人的免稅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鏈接:

《指南》中:

交通運輸業指:鐵路運輸、道路運輸,航空運輸、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四類;

文體和娛樂業指: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旅遊業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

記者 :劉首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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