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泰安:疫情期間,企業的逾期記錄不作為再次授信時的禁入限制,不影響企業信用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近日下發《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金融服務保障強力支持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通知》,要求更好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強力支持企業持續穩定發展。

《通知》要求,要全力為受疫情影響企業金融紓困。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但發展前景好、技術含量高、市場空間大的企業,駐泰銀行要一致行動,穩定企業授信,做好續貸服務,保證存量融資規模不減少,做到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不限貸,不擅自採取起訴查封等措施。

疫情期間,企業的逾期記錄不作為再次授信時的禁入限制,不影響企業信用,不盲目進入不良或納入徵信系統。對自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的貸款本金,駐泰銀行要根據企業延期還本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通過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安排,還本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駐泰銀行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對於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駐泰銀行應根據企業延期付息申請,結合其受疫情影響的實際情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貸款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全市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典當行、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機構要加大小額、快捷的資金支持和提高融資擔保額度。駐泰保險公司要創新與疫情防治相關的保險保障產品,對因疫情引起的疾病、醫療等理賠服務,簡化流程,做到應賠盡賠、快速理賠。

(泰安廣播電視臺 泰安之聲·融媒體記者 朱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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