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5 石家莊晉州交警查處一涉嫌醉駕出租車司機一旦追責 “飯碗”要丟

近日,晉州市交警大隊查處一名涉嫌醉駕駕駛員,讓人唏噓的是,他駕駛的是一輛出租車。

石家莊晉州交警查處一涉嫌醉駕出租車司機一旦追責 “飯碗”要丟

4月3日13時30分許,晉州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馬山線7公里處開展酒駕查處統一行動時,一輛車牌為冀A****的出租車由西向東駛來闖入民警攔截範圍,民警上前用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測試,結果顯示為88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民警立即對該駕駛人依法進行約束,並帶到晉州市人民醫院進行了抽血取樣化驗。

交警部門目前正在等待醫院的血樣鑑定結果,等待駕駛人劉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小貼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燕趙都市報記者任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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