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本溪男子用柺杖將其母報攤掀翻!哥哥搶下柺杖打傷弟弟被判刑, 你怎麼看?

月夜涼太


個人認為,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確實有一定過錯,對案件的發生負有一定的責任。

法院的判決也充分考慮了這一點,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先說案件定性,被告人打傷了被害人,在持柺杖毆打被害人時應預料到自己的行為會導致對方受傷,有故意傷害的故意,客觀上也實施了傷害行為,也最終導致了被害人的傷情。故,法院的判決於法有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希望每個人都能通過合法方式解決問題。



青鋒暮寒


個人觀點,本溪一男子因家庭矛盾與母親發生爭吵,並用母親的柺杖將自己母親經營的報刊推倒在地上,這是做兒子的不對,有問題可以和母親商量,發生爭吵也不能對母親辛苦經營的報刊推倒。從另一個則面來講,做兒子的應該尊重母親,生活方面孝敬母親才對,不能對自己的母親大動干戈。

至於做大哥的來講,應該是個對父母很有孝心的人,看見弟弟對自己的母親如此無禮,心想教訓弟弟一番,並用母親柺杖打中弟弟的額頭,由於哥哥無意間出手太重把弟弟的額頭打傷,結果哥哥被刑拘。

這件事本是一家庭矛盾,兄弟之間手足情,如果兩兄弟都互相忍讓,弟弟對母親好點,哥哥也不那麼衝動,大家互相忍讓,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我相信兄弟之間就不會發生如此現狀。




相識是緣78665661


題主您好,在我看來,這個問題也有兩方面的解釋,一,弟弟跟母親發生爭吵。弟弟用母親柺杖推翻母親的扳刊是不對的,這是對母親的不孝的,應該受到哥哥的教訓。二長兄如父,發生這件事情時,哥哥看見了,首先不是用打教訓弟弟,應該像父親一樣的

態度來說服教訓,打時要輕重度掌握好可以教訓教訓他,讓他知道母親養你們長大不容易,不管因為什麼,都應該這樣對母親,應該就不會發生現在的情況


靜美的回憶


法律應該是建立在民心民意上的。

弟弟掀翻母親的報攤,哥哥奪過柺杖打傷弟弟,其結果是哥哥被判刑入獄。這樣判決結果恐怕難服人心。

弟弟不孝有錯在先,如果是對別人這樣“搗亂”,肯定會被“擾亂治安”的罪名制裁。而哥哥出手打他,應該考慮到是出於氣憤,是保護母親,應當予以減免刑罰。

恐怕大多數的人都會這樣考慮。


靠人找


哥哥 打的對


趙小寶72516752


有可能是弟弟怕媽買報累著,所以不讓她賣報,才掀翻她的報灘,只是猜測。


XBs


這是家庭的事


何處琴音嫋


太孝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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