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銀保監會:完善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機制

中證網訊(記者 歐陽劍環)銀保監會網站6日消息,為進一步完善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預防工作機制,防控銀行保險機構案件風險,銀保監會下發了《關於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著重強調了以下幾大原則:一是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二是堅持健全長效機制與短期重點懲治並重。三是堅持內部管控、行業自律與外部監管三管齊下。四是堅持金融監管部門與監察機關、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聯動協調,形成防範打擊合力。

《指導意見》提出,預防重點領域金融違法犯罪,包括:嚴防信貸業務、同業業務、資產處置、資產管理業務、信用卡業務、現金管理、保險業務、第三方合作、金融市場、洗錢和恐怖融資、信息科技等11個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信貸業務方面,《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強化信貸紀律約束,聚焦受理與調查、抵質押物評估與核保、風險評價與審批、合同簽訂與貸款發放、支付與貸後管理等各個環節,在科學制定和嚴格執行盡職免責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問責機制。防範高級管理人員強令、指使、暗示、授意下屬越權、違規違章辦理業務等行為。防範從業人員與外部人員共謀利用空殼主體和虛假資料等騙取銀行貸款。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在保險業務發,《意見》提出,保險機構要防堵承保、查勘理賠、單證印章管理等環節漏洞,重點預防故意虛構保險標的、編造未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事故原因、誇大損失程度、故意造成保險事故等騙取保險金的行為。加強對各級分支機構的管控,嚴禁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防範違規銷售行為向非法集資轉化,預防銷售假保單、非法銷售非保險產品的詐騙行為。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穿透式管理,嚴防通過職務便利,利用股權、不動產、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信託計劃、私募股權基金、銀行存款質押等投資工具或者其他不正當關聯交易手段,非法套取、侵佔、挪用保險資金,嚴禁利用保險資金向股東或關聯方輸送利益。加強客戶動態管理,加大客戶回訪頻次,定期發送消費短信等提示。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防範資金體外循環。

《意見》強調,強化機構內控和行業自律機制建設。要強化公司治理;強化制度流程控制,做到有案必查、查實必罰;加強案件風險監測和排查;嚴肅責任追究,對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要對案件相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完善教育培訓體系;強化行業性約束懲戒,對於涉及金融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嚴重行政處罰的從業人員,各級銀行保險行業協會要依法依規加強行業性約束和懲戒。

在加強監管和聯動協調方面,《意見》提出,完善案防管理體系;加強檢查與評估結果應用;嚴格依法懲處和問責;發揮聯合懲戒警示作用;強化聯動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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