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我認為「不同意」。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我認為不論那一行,都應該由專業的人來做,術業有專攻嗎!

但是業主必須有權利對物業進行監督,物業的工作必須有明確的標準,達不到標準的物業業主有權利更換。每年的年底由全體業主對物業的工作進行打分評價,分數達不到85(舉例)就要公開招標更換物業。85~90之間物業可留用,物業費打98折。權利如果沒有監督就不會有壓力,必需讓業主和物業之間的權利均衡,才能相互制約。


月半彎222


我贊成別人所在的小區沒有物業。但是我所在的小區不能沒有物業!我跟有些人不一樣,我需要高質量的生活,需要物業服務。至少我認為溫飽已經不是第一要務了,過了那階段了,我能理解還有很多人,省錢是第一位的,因為面臨的情況不一樣。


走不盡天涯路2019


凡是不同意的,都是物業的人!!取消黑物業,不是不用物業。由業主裁定哪個物業在小區搞服務。合同一年一簽,量化管理,服務不好就走人。業主委員會3年一選,投票推選,制定理財小組,暗訪小組,物業按招標程序走,公開財務,一個村,一個鎮都能管好,一個小區還管不好?


王九筷


山西建發順礦山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各炎,我認為「同意」不需要物業,讓居民自治更民主,更省錢



山西建發順礦山董事長


我認為「不同意」我吃牛肉會過敏,而且各大醫院都看不好,我建議取消醫院,生病了自己抗。

我不知道說著話的人處於什麼目的,還是住的小區物業費每平米五毛,卻想要5元的服務標準。

試想一下一個社區大家出於不同的目的,買的也好租的也好住到了一個社區,有誰是衝著找份物業工作來的。要不有工作忙自己的事業,要不退休、待業。你指望誰來管理社區物業工作,全職還是兼職,專業公司都這麼問題,拼幾個沒事可做的人記能管好了,一分價錢一分貨。問題的關鍵是推動監管物業公司的上級職能部門把工作做紮實了!


pepsi7533


我認為「不同意」業主自治?別開玩笑了,業主輪番站崗嗎?業主自治的後果就是各自為政,多少小區又物業的情況下單單一個停車問題都鬧的雞飛狗跳,更不用說業主自治。業主自治不如業主監督,多給業主開個可以向政府部門投訴的通道


德拉米爾級


這個問答起的就不對,胡說八道,偷換概念,我們經常說的取消物業指的不是取消這個行業,而是取消攤派式物業(由於成立業主委員會有諸多限制,大多數小區由於沒有業主委員會無法自主選擇物業公司),同時取消對成立業主委員會的限制,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自主選擇物業服務公司,選擇優質的物業服務公司來為業主服務。這可不是所謂的居民自治,這叫居民自主。


Naturefeel


堅決同意,我舉雙手雙腳贊成!事實證明物業只知道收費,然後就是搞搞衛生,看個大門,其他的根本沒卵用!還會時不時的刁難業主!我家在農村小鎮,我們小區就沒有物業,小區歸社區管理,社區也只僱了兩個清潔工,小區是開放式的,沒有圍牆大門,沒有保安,停車不收費,我覺得這種模式就非常好,小區的環境衛生不比城市的小區差,下圖年前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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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伯利亞狼一


物業現在確實是社會的一大毒瘤,遲早要出事,但是一個小區沒有人管理也不行,靠所謂的業主委員會嗎,時間長了,也就成了下一個物業,還是換湯不換藥。我建議物業公司實行2年輪換制,全體業主投票決定看是否留任或者聘請哪一家物業公司,投票要有絕對的監督機構。


巍峨賀蘭山


我認為「同意」但是物業市場期待整頓。不稱職的物業公司形同虛設,只是為了利益。一旦物業公司進入小區管理,應限時進行測評,不合格的應予以調換或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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