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恩施州從嚴懲治農村不盡贍養義務 子女自己住新房父母住破房要嚴懲

昨日,恩施州公檢法司四部門聯合發出名為《關於敦促將被贍養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通告,對象直指部分農村地區自己住好房子卻將父母置於危舊破房的子女。四部門表示,對這種未盡贍養義務的違法行為將嚴厲打擊。

通告稱,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但在開展脫貧攻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中,發現部分農村地區存在子女居住於寬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讓父母等長輩居住在黑、髒、亂、差等條件簡陋的危舊房中的現象。這種情況屬於未盡贍養義務,遺棄被贍養人的違法行為,應受到全社會的強烈譴責,政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上月,巴東縣多部門也發出過通告,要求子女須立即將老人接入安全住房居住生活,並尊重老人的生活習慣,處理好家庭成員關係,確保老人住得安穩、生活舒心;確因老人舊家難捨,故土難離,子女須保證在其原居住地有安全住房、衣食無憂。對拒不履行的,由司法部門指定法律援助機構代被贍養人向法院起訴,法院將就地巡迴審理,並將審理情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方式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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