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三年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又稱“黑名單”),涉及峨眉山市企業37戶。
根據國務院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
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企業,
依法由省級以上工商部門列入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的企業將受到政府部門的聯合懲戒: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已經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企業應當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登記;未辦理變更登記的,工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同時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轉讓、銀行貸款、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有關部門也將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劃重點↓↓↓
為此,工商部門提醒以下企業儘快履行年報公示義務(6月30日前),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以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詳情請諮詢峨眉山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信息和網絡交易監管股,電話:5524434。
知識小貼士: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逾期不年報的企業,將被自動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並向社會公示。
下面來看一下,
這些企業裡有你或你認識的嗎?(附名單)
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三年的企業(名單),擬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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