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讨论一下:家庭保险保障配置应该更关注“生”还是更关注“死”?

范乡长


关注生不就是为了不死吗?这两个根本不矛盾!

保险就是要解决人生各个阶段的财务保障和人身保障问题,涉及生老病死的安排及财务的安排!

1单身期:从毕业到结婚,22-30岁左右,此阶段就是积累工作经验和能力,财务上开始独立,更多的是投资自己,客户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就是自己万一走了父母怎么办,所以第一份保单应该就是定期寿险,保额为父母的养老金。重疾险也可加入套餐!

2已婚青年期:30-40岁,家庭责任开始,收入增加,或许开始有了宝宝!此阶段最大的风险就是万一自己收入中断或者减少,家庭财务怎么办,一般客户面临着身故和重疾,所以生死都是一并重要!单身期定期寿险的保额要再补充,补充为家庭责任保额,重疾险保额定为自己年收入的3到5倍!

3已婚中年期:40-退休!主动性收入达到最高,被动性收入增加,人生事业双巅峰,家庭稳定。此阶段最应该考虑的是未来,未来的养老,为人生下半场准备睡后收入,准备充足的养老金!所以主要是解决生的问题,同时尽自己的可能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

4退休期:人生的后半场,主要是如何更好的生和为死后传承考虑!财务上追求稳健,保守理财!多余的财富开始考虑传承工具,各种工具的传承成本、风险、优点、缺点等,保险上考虑一些传承性质的寿险和年金保险!




加倍保


“向死而生”,人生的大事儿都想明白了,剩下的就是好好享受活着的日子。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是为了活的更好。


人生的最大的财富就是人,一切的财富是人创造的,一切的财富也是为人服务的,一切的财富也终将因人而流动。


今天研习了一天社保基金年报,扩展阅读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等周边法律法规。

惊喜的发现,社保基金管理从2001年开始,到2018年末,18年时间由一个宝宝长成了风华正茂的偏偏青年,一步步稳稳走来,坚实而卓越。


社保基金教给我的理财之道

投资理念:社保基金会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的理念,按照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方针进行投资运营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摘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18年度)》

蓝色柱子是社保基金每年净增额,相当于我们个人的年薪,刚工作时数额不高只有795亿元,经过18年的升值加薪累积到了9131亿元,年化工资涨幅14.5%。图上的数字是亿元,如果单纯的理解是咱的年薪也可以哒。

橙色是每年投资收益,非常有效的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标,从第一年的10亿元/,到2018年累计8974亿元,占本金的1%增涨到占本金的98%。

你可能会说社保基金都是会投资的人,选的都是超高回报的项目,嘿,还真不是,社保基金对投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存款不低于10%,存款+国债投资占比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得高于10%,基金、股票不得高于4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

(二)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

(三)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而且,2001年刚刚开始的时候,社保基金理事会也很谨慎小心,2001年投资情况:

1.国债264.20亿元,占比32.82%;2.银行存款519.99亿元,占比64.59%;3.中石化新股12.66 亿元,占比1.57%;4.企业债1.00亿元,金融债5.00亿元,占比0.74%;5.应收利息2.24亿元,占比0.28%。就是这么简单的5项。

2003年,2年后,才开始委托6家投资管理人,南方基金、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委托2家托管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2004年,进行了股权资产投资,入股交通银行和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简称中比基金)。2006年,引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试水ABS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品投资基金。2006、2007两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29.01%、43.19%,也奠定了此后数年累计收益额的坚实基础。

业绩表现参见上图,蓝色是逐年投资收益额,橙色折线是历年投资收益率,有高有低,有正有负,尤其开始几年简直是贴地飞行,时间是最好的朋友。


拉平到年化收益,有了积累,一切都慢慢美好起来。


社保基金对投资有着严格的风控措施,看看社保基金是怎么将资产分篮子放的吧。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九条
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
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自己管理的基金须经理事会认可。
第三十条
委托单个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社保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第三十八条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提取的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
理事会可在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中规定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业绩奖励措施。具体方案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第四十条
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手续费的20%,提取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的亏损。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在托管银行专户存储,余额达到社保基金委托管理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理事会按社保基金净收益的2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社保基金投资发生重大亏损时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所提管理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社保基金资产净值的20%时可不再提取。

委托的投资机构不能一家独大,也不能靠一个社保基金养活一个企业。成本有上限。利润计提准备金。


个人或家庭财富管理到底管什么?

1.创富

对于个人或小家庭来说,财富管理和社保基金管理一样一样的,首要任务投资自己,保证创造财富的能力,提升未来收入增长的空间。

2.保值

规划结余,从保住本金开始,财富积累初期可以选择低风险现金类资产,对潜在大额风险损失计提准备金,此时人寿保险是转嫁意外伤害、健康基金、家庭责任缺失最好的金融工具;无论钱多钱少,都是提高资金利用率的首选。

其中会涉及税务规划,养老规划等。

3.增值

保值基本满足心理预期后,或者更实在的讲,可以选择更多元的金融产品时,分配安全的比例进行投资,追求差额利润,获得超越经济增速或通胀率的投资收益。

硬性的指标,比如达到合格投资人标准: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件: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2.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3.单位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4.传承

按照您的意愿,顺利流转给您最关心关爱的人,顺遂人愿离不开提前的规划。


只为更好的生活

一切,

都是围绕您的意愿展开的,

解决的是如何让每个人都过上自己最理想的生活,

回归每个人心之所向。


L妍妍小姐姐


在家庭保险配置当中,不论“生”还是“死”都会有相应的方案,保险产品的供给在目前市场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保险配置主要考量的是风险,也可以说是对各成员间“保险利益”的评估。

在家庭保险配置当中,针对不同的角色,侧重点不同,当然,不同的经纪人也会有不同的观点。

首先,应正确识别家庭的风险总量,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债务、债权、存款、房产、保单等),家庭固定收入和固定支出(一段时间内的房贷、车贷、子女教育等),身体状况(年龄、家族病史、既往症等)。

其次,匹配各自的家庭责任,也就是说,各自所对应的风险要明确。例如,家庭支柱承担家庭收入风险和未成年人的健康风险等,全职妈妈承担自身养老风险等。(家庭分工不同,责任不同,风险不同)

第三,考量疾病的发生亦或是身故对于收入的影响程度。例如,家庭收入的来源是某企业分红(仅考虑企业无债务风险),则该收入的风险并不是持有人,而是企业经营情况。也就是说,不论持有人是否疾病或是身故(顺利继承),并不影响家庭收入,仅投保医疗等保险即可。(举例说明,不考虑已有财产通过保险进行继承的情况)

最后,注意在配置保额过程中,充分考量各种情况,由于保险在缴费期属于家庭特殊债务,特别要注重某些年金、终身寿等产品的投保人豁免条款,正确配置,防止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雪上加霜”。

所以,每个家庭情况不同,都会有不同的方案,在结构配置基本完整、合理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客户意愿有所侧重。也可以根据未来的家庭规划,随时进行调整。

综上,家庭保险配置,需要很多的信息,综合考量,需要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和经纪人完成,切忌跟风购买保险。


独立保险经纪人


人身保险解决就是“生”“老”“病”“死”“残”的问题。顺着提问者的思考方式,如果把人的状态定为“生”和“死”两种,那到底更应该关注“生”还是“死”呢?


没有标准答案,需要根据个人及家庭所处的阶段的实际情况来定。

“生”,我们面临不确定的意外风险、患病风险、财产损失风险、各类责任风险......;

“死”,我们面临着家庭经济中断风险、家庭责任未了风险、债务未了风险...... 。


  • 当条件允许时,保险保障应该同时考虑“生”和“死”。


  • 而条件不允许时,根据个人及家庭所处阶段的实际情况,把有限保费花在“最大”风险上,这个“最大”包括:预估发生概率最大或发生后经济损失最大。如年青家庭,身体健康,但背负贷款、最怕出现突然失去经济来源,此时有限的保障需更多关注“死”,如家族成员身体素质不够好,或家族存在先天健康隐患,此时有限的保障需更多关注“生” 。

总之,条件允许请尽可能早考虑、全面考虑保险保障;条件不允许,请尽可能转嫁最大风险的,然后逐步实现保障的全面化。


幸好有保


这算什么问题,人活着钱没了跟人没了钱给别人花了你选哪个?根本没有选择的价值一起办呗,活不活又不是自己说的算的。生死不是保险现在讨论的话题因为没有价值,应该从家庭负债上去考虑,充分利用保险的杠杆去抵消因意外或者疾病导致的经济风险。家庭支柱突然走了,留下房贷车贷怎么还,光靠几十万的大病身故赔偿够吗,父母不得分一些,孩子不得留一些,还能有多少够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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