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如何變更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

雨中飛鷺


樓主您好,如何變更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這個視同繳費年限是沒有辦法來變更的,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指的就是你在1992年之前曾經有過工作年限,那麼能夠認定你的這部分的工作年限,我們稱之為是視同繳費年限。

如果說你在1992年之前並沒有相應的工作年限,那麼基本上就不會擁有視同繳費年限,所以說視同繳費年限,要根據你實際的一個工作年限來決定,並且你的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必須要通過有效的個人檔案才能夠被認定。也就是說你在個人檔案中明確的記載,你曾經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那麼才可以獲得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

所以說這個視同繳費年限,對於我們擁有1992年之前公民的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能夠正常的認定自己的事後交付年限,那麼往往是,可以獲得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待遇的這個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他的比例相對還是比較高的,因為繳費指數都是按照140%來計算的,所以說,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個人,自己最終所獲得的養老金的總額也是比較高的。


懂社保


必須指出,調整變更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這是基層辦理退休手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的一個實際問題,不足為怪。

視同繳費年限的調整變更,時有發生。而且,雙向變更的情況均有可能出現。這就是,既有增加視同繳費年限的,也有下調或減少視同繳費年限的。在這裡,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

比如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退伍義務兵役人員,都有因擋案記載有缺陷不完整,等到臨退休時才提出更正訴求。因此,經查證補齊擋案資料後,而增加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很正常。

也有因退休審批時,對平時不經意或未突顯出來的存在問題,因未到非了結不可或需及時作出認定結論的情況會出現。比如,對停薪留職時間,因病轉勞保時間等情況,經審查擋案後足以認定的,也有剔除並減少視同繳費年限的。


劉正民


“視同繳費年限”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簡單的說是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的連續工齡為“繳費年限”,其目的是要改變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繳費年限”為計算參數,而不再以“工齡”計算。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沒有規定“實際繳費年限”,這是對法律的篡改。

通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定義了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可是有人還是將其稱為“養老保險”,將基本養老金稱為“養老金”或其他,這都是不對的。

目前的“視同繳費”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沒有規定的,一些人大搞“視同繳費”,就是在搞“視同”個人繳費,其目的是為了基本養老保險以個人繳費“多繳多得”基本養老金,他們這是在吃垮社會保障的基本養老保險。

更有甚者,他們在混淆“視同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的概念,混淆社會統籌和個人繳費的不同,為了少部分人的利益不遺餘力。搞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實際繳費”、“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視同繳費年限”、“個人繳費工資指數”、“個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個人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表”等等這些與個人繳費有關的詞語,只是為了個人繳費“多繳多得”基本養老金。


偉大的長征


如何變更視同繳費人員的時間?謝謝題主!我們大家都己經對什麼叫視同繳費了,這裡我也不多講了,我現在主要講如何變更的問題。因為在職人員或者是即將要退休人員,每人不管你的檔案在單位也好,如果不再單位而是下崗職工也罷,從而對於你的檔案都記錄了從事什麼工作或者是什麼職業,並且記錄了你的工作時間,即從什麼時候開始工作的,只裡主要有視同繳費的時間,那麼怎麼確定你的視同繳費時間呢?即從1996年開始,從這段時間象前推,即可視作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沒有這段工作記錄,是不可能視作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如果在這段時間裡因工作需要你確調至外地,只要有重足的依據(證明)那也要算作視同繳費,只裡就需對你的視同繳費作變更。所以說有視同繳費的人員大概今年也五十多歲了,離退休也僅僅五六年的時間,如有這類問題的人得趕緊做好變更手續!個人理解,不知是否正確。望有關專業人士提提議見!


顧雲孫


樓主你好,如何變更參保人員的視同繳費年限?這個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實際上並不是一個實際繳費年限,而是你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一個工作年限,那麼在19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都被稱之為是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要根據你實際的一個工齡,來確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所以是不能夠輕易的更改的。

視同繳費年限,擁有年限越長的個人。那麼最終所能夠獲得的過渡性養老金待遇,也相應的會更高一些,如果說你擁有的視同繳費年限相對比較短,那麼所獲得的過渡性養老金待遇也是比較短的,所以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長短是不能夠輕易更改的,它是根據你個人檔案中所記載的一個實際工作年限來確定的。

修改個人檔案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允許的,如果說你惡意要修改自己的個人,當然很有可能會將你的個人檔案變成一種無效的個人檔案,不但不能夠延長自己的一個視同繳費年限,反而會降低自己的視同繳費年限,甚至所有的視同繳費年限都變成了一種無效的行為,所以說這樣的做法是得不償失的。


社保小達人


視同年限的認定是地方人社部門的業務,有異議可以直接去申訴就行了,他們會查檔案、調公司資料去重新認定。


人社寶


如何變更視同繳費年限?除非造假,否則是不可能的事。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實際繳費之時往前至當年招工入伍之時的工齡,如果你個人檔案中招工表就是20歲入職,本身就有招工表,你能回原籍檔案館讓他編制一張18歲的招工表?你的第一個單位又能造出提前兩年入職的所有原始材料?如果不是這樣,從招工表到實際繳費一環扣一環,年限是定死的,你能多出年限來?如果你不是國企員工,能將假的檔案混入勞動局的檔案室?即使有可能,造假的代價成本不會低於你”變更”年限獲得的養老金。.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視同繳費年限”是根據個人檔案的《招工審批表》而定,《招工審批表》是在未改革用工制度的產物,也就說1992年以前國營和集體企業招收的固定工。現在誰也沒有辦法和資格更改“視同繳費年限”。如果更改“視同繳費年限”那就是造假,有誰會用造假來承擔責任呢?因此,不能更改“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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