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電話調解共抗疫情,十萬元即時交付踐行審執一體


電話調解共抗疫情,十萬元即時交付踐行審執一體

案例一

2月28日上午,蕭縣人民法院王寨法庭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王某某和周某某根據法官電話通知來到法庭,並將提前準備好的十萬元案款如數交到法庭工作人員手中,整個過程至林某拿到全部案款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此案審理結束即完成交付,並未進入執行程序,主要是法官在審理時就積極開展有效調解,使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案例二

原告王玉某與被告苗前某離婚糾紛一案,蕭縣法院於2020年1月3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在法院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後,原告王玉某第二次起訴離婚,原、被告雙方無和好可能,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由於此案件的審理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承辦法官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電話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同意調解並即時履行調解書。

疫情期間,王寨法庭工作人員嚴格做到每天對法庭進行全面消毒,開窗通風,儘量利用網絡或電話處理當事人各類諮詢事項,對必須進入法庭現場辦理相關事項的人員,嚴格消毒並要求規範佩戴口罩且避免扎堆。同時,工作人員積極轉變服務方式,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善用巧用電話調解的方式平紛息爭,化解矛盾,為復工復產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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