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深大通2任前董事長郝亮袁娜未能履職被處罰:前者在國外後者從事行政工作

挖貝網 12月5日消息,深大通(000038)前董事長郝亮長期在國外、前董事長袁娜主要從事行政工作,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長職責被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被處罰。

資料顯示,郝亮在2017年9月14日至 2018年12月17日擔任公司董事長,袁娜在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5月27日期間擔任公司董事長。深交所稱,兩位董事長在上述任職期間內,郝亮長期在國外,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長職責,袁娜實際主要從事青島亞星實業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姜劍的一致行動人)的行政工作,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長職責。

深交所稱,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並向該公司發去監管函,希望該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及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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