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最高檢為“討薪”農民工支招:若遇“不作為”可向檢察機關反映


1月16日,最高檢召開以“依法懲治惡意欠薪,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通報檢察機關2019年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工作情況,發佈6個典型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檢為“討薪”農民工支招:若遇“不作為”可向檢察機關反映


年關將近,農民工在討薪時,如果執法部門“慢作為、不作為”,怎麼辦?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如遇到此種現象,農民工朋友可向檢察機關反映線索問題,通過行使法律監督職權,檢察機關可以督促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履職。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在會上表示,“欠債不過年,過年不欠債”,讓農民工告別“憂酬煩薪”,既是社會良心,也是法治責任。此次是最高檢首次以“懲治惡意欠薪”為主題召開新聞發佈會,也是最高檢首次發佈年度保護弱勢群體方面辦案數據。


最高檢為“討薪”農民工支招:若遇“不作為”可向檢察機關反映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 苗生明


2019年檢察機關為農民工追繳工資2.5億元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表示,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1599人;受理審查起訴3555件4012人;依法起訴2396件2609人,追訴漏罪、漏犯80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03件;檢察環節為農民工追繳工資2.5億元。


強化立案監督,防止以罰代刑放縱犯罪


苗生明表示,全國檢察機關藉助“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及時發現案件監督線索,強化立案監督,防止以罰代刑、放縱犯罪。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人社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全程跟蹤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


檢察機關既要做農民工的“護薪”人 也要做民營企業的“救企”人


苗生明表示,各地檢察機關以辦案參與治理,正確把握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有力打擊欠薪違法犯罪又注重對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有效服務和保障了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在根治欠薪工作中做給農民工“雪中送炭”的“護薪”人、為民營企業“尋找出路”的“救企”人。


慎用逮捕強制措施 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的不利影響


苗生明表示,檢察機關依法慎用逮捕強制措施,注重對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的不利影響。2019年,檢察機關共不予逮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1115人,不起訴917件1073人。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中1627人適用認罪認罰制度


苗生明表示,檢察機關善用認罪認罰從寬與刑事和解制度,實現雙贏多贏共贏。2019年,受理審查起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1504件1627人,促成刑事和解171件197人。


提升檢察建議剛性,加大行政監督力度


苗生明表示,各地檢察機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強化對行業和用工單位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以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用工方及早治理,提升檢察建議剛性,加大行政監督力度。


穩準狠打擊欠薪犯罪


苗生明表示,各地檢察機關加強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積極構建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門之間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共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為充分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穩、準、狠打擊欠薪犯罪,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


強化外部協作形成打擊合力


苗生明表示,各級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加強與法院溝通交流,確保法律的統一實施;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溝通,及時將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反饋給行業主管部門,加大行政監管力度。


2019年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案件線索104件


苗生明表示,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案件線索104件,共監督公安機關立案203件,有力打擊和震懾了惡意欠薪犯罪,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構建司法辦案快速通道


最高檢為“討薪”農民工支招:若遇“不作為”可向檢察機關反映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 張曉津


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張曉津表示,檢察機關通過構建司法辦案快速通道、搭建兩法銜接共享平臺、提升普法宣教工作水平,有效參與社會治理,加強與相關部門協作。一年來及時依法查辦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打擊和震懾了惡意欠薪犯罪行為。


男子拖欠工人工資446萬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前全還清


張曉津在發佈會上介紹了6件典型案例,其中,陳某某拖欠200多名工人工資共計446萬餘元。案件立案偵查後,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引導偵查取證,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提起公訴前,被告人已將拖欠的工人工資全部還清。2019年5月,陳某某被法院判處緩刑。


通過釋法說理,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最高檢為“討薪”農民工支招:若遇“不作為”可向檢察機關反映

安徽省蕪湖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張正林


安徽省蕪湖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正林表示,在辦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中,檢察機關在前期提前介入、固定證據、追繳欠薪、督促完工等工作基礎上,通過釋法說理,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推動了案件的順利辦理。



來源:正義網、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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