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諂媚、告密、殺人......一個唐代大詩人的“渣男”人生

01

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又才華出眾的人,一般來說人品也應該不錯,我們都把這叫“德藝雙馨”,當做榜樣和楷模。

不過就像什麼檔次都有“殘次品”一樣,專業過人但做事很渣的主兒也不是少數。有人過不了女人這關,娶媳婦兒就跟狗熊掰棒子似的,掰一個扔一個,不尊重婦女也不負責任。也有人學術上不仗義,偷偷摸摸連吃帶拿,一點恥辱心也沒有。

這還都在其次,更有那賣友求榮,見利殺人的,不但卑鄙而且血腥了,已經越過了做人的底線。

唐朝就有這麼一位詩人,而且是大詩人,就幹了這麼齷齪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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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唐詩,是中國詩歌文化寫作的最高峰。名作多自不待言,重要的是它名人也多,後世的著名詩人是以“個”論,它是“批發”,一扒拉就是一堆,讓後邊的人沒法活。

對我們現代人而言,唐詩就是古詩,但對當時唐朝的人來說,卻是正經時髦的“新詩”,在後世被稱為“近體詩”。既然有“近體”之說,就一定還有比它更早的詩歌體裁,也就是與其相對的“古體詩”。

古體詩最大的特點是自由,對格律、韻腳、長短都不太苛求,什麼四言、五言、六言、七言的幾言都有,“雜言”都行。譬如李白的《將進酒》 《蜀道難》 ,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

,只要自個兒合適,咋寫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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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初唐之後,一種規矩明顯嚴格的詩歌形式開始流行。這有點像“猜謎語”,好好的話不說,非得繞倆彎兒挖個坑兒設個套兒,這樣才能顯出智商和才華。誰都會的東西顯不出了不起啊,當時的人可能就這麼想。

這種新的詩歌體裁顯然是需要規則的。

就像古體詩的最大特點是自由一樣,它的最大特點就是不自由。它對詩篇中句數、字數、平仄、押韻都有嚴格的規範,隨便玩兒不行了。

但這難不倒唐朝這幫“人精”,人家喜歡的就是這個“較勁”。於是,你好我比你更好,你絕我比你更絕,你廢寢忘食我一宿站著......啥玩意也架不住這麼整,最後把這個“項目”愣是玩到了“頂峰”,弄得後世的傢伙們沒法玩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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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詩完善規則、走向嚴謹的過程中,有三個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大功臣。

拿運動項目作比喻,這三位就是“裁判委員會”的“三巨頭”,是他們發現和制定的規則,“解釋權”就在他們仨手裡。

一個叫杜審言,首創了七言律詩,對七律的形成居功至偉,當然他也是五言律詩的奠基人之一,都是大拿。

此外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有一個後來比他名氣還大的孫子,叫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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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兩個人,一個叫沈佺期,一個叫宋之問,這哥倆被認為是五言律詩體制定型的先行者,時稱“沈宋”。

這位宋之問,就是本文的主人公,不是凡人兒吧?

他的最有名的一首詩叫《度大庾嶺》——

度嶺方辭國,停軺一望家。

魂隨南翥鳥,淚盡北枝花。

山雨初含霽,江雲欲變霞。

但令歸有日,不敢恨長沙。

這首詩感情真摯,情景交融;章法嚴謹,對仗工整,音韻和諧。準確得不能更準確,成熟得不能再成熟。

他還有一首《渡漢江》,也被認為是在思鄉題材中很難超越的名作——

嶺外音書斷,經冬復歷春。

近鄉情更怯,不敢問來人。

後人對其的評價是,“示後進以準”,說句通俗的話,就是“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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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問生於公元656年(當時唐朝建國不到40年,屬於初唐),山西汾陽人,家裡是一個很普通的平民家庭。

在基本由氏族和顯貴左右政治舞臺的古代,這樣的出身明顯寒酸了,起步較人家就平白落後了一大截。拿跑百米論,人家官二代都跑一半兒了,你這兒還抻腰拉胯的等發令槍呢。

他的老爸叫宋令文,家裡應該就是那種比較殷實的農村人,跟左鄰右舍比日子還不錯。

這老宋可是個好人,既聰明又有才華,重要的是人品有口皆碑,“起自鄉閭,矢志於學,交友重義”,而且“富文辭,且工書,有力絕人,世稱三絕”。什麼意思?農村出身,自學成才,夠哥們講義氣。特別是文學素養高,寫一筆好書法,還有一身好武藝,當地人稱為

“三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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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老宋先從軍做到皇城衛戍部隊的一名中級軍官(左驍衛郎將),上了年紀後被調到中央辦公廳(門下省,亦稱“東臺”),負責公文檔案(

東臺詳正學士),口碑非常不錯。

老宋一共有3個兒子,分別繼承了他的3個專長。老大宋之問文辭出眾,老二宋之悌驍勇過人,老三宋之遜精於草隸。那街坊鄰右的提起來,都說看人家老宋家兒子怎麼養的。

聰明的孩子都是相似的,宋之問也是一個不用操心的神童,那學業自小起就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嘁哩喀嚓統統拿下,19歲就考上了進士,沒費勁,進入了高級公務員的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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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序列,不過只是有了一塊敲門的“磚”,後面的競爭其實更加慘烈,可不是光有才就行了。更何況這旮沓有才的傢伙實在太多了,閉著眼隨便踢出倆都不是善茬兒。

宋之問非常清楚這裡面的“奧妙”,同時也知道自己這個“木桶”有著一塊最短的“短板”——平民起步,清寒出身。

他認為,這種出身的子弟要想爬出個名堂,就必須有背景。如果沒有,那你就得攀上個背景。

這種“三觀”一旦形成,成為左右自己一切行為的先導性準則,那路就已經歪了。因為,這會失去原則和底線,會變得向上爬不擇手段,他自己心裡可能覺得路就該這麼走,其實已為人所不齒。

在這裡說句題外的話,筆者工作的40餘年中,身邊這樣的人不少。我很欽佩這些出身貧寒者的努力和勤奮,但不屑他們某些人的為人。

一個不能守住底線的人,一個把“向上爬”當作唯一目標的人、一個一貫媚上欺下的人,他固然會得到一些什麼,但失去的實則更多,只是自己不知罷了。

這宋之問,在做人的方向上跟他老爸比,可實在是差得太遠了。

小宋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朝堂的老大是武則天。武老太太喜歡帥哥是盡人皆知的,身邊挑了一群“小鮮肉”,白天養眼晚上陪老太太乾活兒。

小宋恰巧就是個帥哥,身高、顏值都不弱,還有出眾的才華。在基層晃盪了一些年後,後來終於當上了老大的文學侍從,成為“鮮肉幫”的一個“外圍人員”,好歹是混進了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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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武則天正式稱帝時,他已經從原來一個從九品的基層小兵混成了五品學士,我靠也算領導幹部了。

小宋“進步”的訣竅就是溜鬚拍馬,沒有什麼原則和底線,只要需要臉都可以不要。

武則天在晚年的時候,最喜歡的男寵是兩個小帥哥,親兄弟,張易之和張昌宗。

這倆小白臉子晚上陪老太太“熬鷹”,白天在朝堂給老太太當耳目。這兩個貨除了一副好皮囊,智商低到了極點,遠慮近憂都沒有,仗著老大的寵信橫行於內外,一副不作不死的神態。

就這麼愚蠢的東西小宋也來個死貼,拉了一幫哥們呼呼在“二張”後面當小跟班,亦步亦趨。“二張”要發表作品他來代筆這還好說,最丟人的是,“二張”“嘩嘩”的時候,他負責提尿壺......

好歹也是初唐詩歌界的“領軍人物”,不要廉恥竟至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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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05年,81歲的武老太太病重,宰相張柬之等大臣發動兵變,殺死了“二張”這倆小白臉兒,逼迫武則天退位,被他老媽摔來摔去折騰了半輩子的太子李顯又重新當了皇帝。

“二張”一死,他們的那群小夥伴自然都“樹倒猢猻散”,而且被一一清算。

宋之問也沒跑得了,由一個廳級幹部被擼到了處級,併發配到當時荒蠻之地的廣東,到隴州(廣東省羅定縣)去當參軍(駐軍的一箇中級軍官)。

文章開頭提到的那首《度大庾嶺》,就是他在去廣東路上時慘兮兮的心歷寫照。那年他39歲。

那會兒的廣東也沒有“珠港澳大灣區”,沒有繁華的珠三角,只有落後的經濟、溼熱的氣候和不開化的土著。呆了不到一年已經是老宋的他就受不了了,於是偷著跑了回來,藏在了好哥們洛陽人張仲之的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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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他又幹了一件品質更加卑鄙的齷齪之事,把人設徹底抹得漆黑。

當時李顯剛剛即位,宗室勢力還沒有完全掌握朝局,武則天的侄子武三思還當著宰相。

一天,張仲之的家裡來了一個客人,李顯女兒定安公主的老公、駙馬都尉王同皎。

這王同皎可是一位忠勇之士,誅殺小白臉“二張”時就是主力。李顯是個窩囊貨,當了皇帝后權力很快就落到了老婆韋后和小女兒安樂公主的手裡,她們勾結武三思,又掀起了一場政治博弈的腥風血雨。

正直的王同皎看不下去。他秘密聯繫同樣看不下去的一群志同道合的好友,張仲之、祖延慶、周憬等人,密謀幹掉武三思!

這事兒叫宋之問知道了。

參加“地下黨”“推翻反動政權”這種掉腦袋的事情他可不會幹,而是立刻從中窺到了一絲東山再起的良機: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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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邊說過,這宋氏三兄弟裡還有一個精於書法的宋之遜。這宋三兒長大後基本是跟著他大哥混,一塊兒給“二張”當跟屁蟲

。“二張”死後他也被連帶,發配到山東的兗州當倉庫保管。大宋從廣東跑回來也叫上了他,大宋住在張仲之家,這宋三兒就住在王同皎的家。

一看就知道,在王駙馬、張仲之的眼裡是拿宋之問哥倆當兄弟的,否則怎麼能冒著風險收這倆“逃兵”在家裡?只不過正直的人往往度測不了小人之心,不知提防背後刺來的暗刀。

宋三把聽來的事情告訴了宋大,二人聯手,把這個重要的情報由宋之遜的兒子宋曇出頭,獻給了武三思。

最後的結果很簡單,王同皎、張仲之等人真的送了性命,宋氏兄弟卻雙雙高升。

宋之問當了鴻臚丞(負責禮賓、儀典的副司級幹部),宋之遜當了光祿丞(負責祭祀、朝會、宴飲的副司級幹部),雖說還是服務人的差事,但總算是又回到了國家機關,還官復原職了。

當時天下人莫不議論紛紛,都私下為王同皎等人喊冤,說“這二宋身上的紅官袍(唐朝的五品官穿紅色官衣),是用王同皎的血染成的”(天下怨之,皆相謂曰:"之問等緋衫,王同皎血染也。”)。

這恐怕是交友不慎的典範了,可供後人沉痛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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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一件事,比起“告密”這種間接殺人,就是直接的血淋淋了。

之所以把它放在後面說,就是因為這是一件歷史“疑案”,沒有直接證據。

宋之問有一個親外甥,叫劉希夷,是唐初詩壇的一顆“希望之星”,卓有盛名。25歲就中了進士,坦蕩豪爽,多才多藝。

劉希夷做了一首詩,題為《代悲白頭翁》,宋之問看到了,對其中的一句非常喜愛。聽說外甥的這首詩還未示人,就把小劉請到自己在郊外的別墅,纏著外甥把這首詩送給他。

他喜歡的這句詩,後世所有讀過的人都特別喜歡,也是一千古名句——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

原來出處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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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希夷開始大概是同意了,可睡了一覺後又有些捨不得,又不同意了。

按說這不是什麼大事,願不願意的權利在原作者,一首詩,不給就算了唄。可宋之問惱羞成怒,做出了一個非常極端的舉動——

“之問怒其誑己,使奴以土囊壓殺於別舍,時未及三十,人悉憐之。”

命令家人用大土袋子,把年僅29歲的小劉給活活悶死了!......

如果讓我想,可能會想到很多種情節,但萬萬想不到是這種情節。

後來這首詩就變成了宋之問的作品,除了標題改了一個字,其它句子一點沒動。

所以,在後來的《大唐新語》《唐才子傳》的記載中,都認為宋之問就是殺死劉希夷的兇手。到了宋代,更是把這個案子砸得實實的,不再有疑問。反倒是清代,一些學者提出了一些反詰,把這個事情又弄得撲朔迷離。

以宋之問的為人和品質,我倒是相信這種事他幹得出來。

在他的眼裡,只要能得到,是不用考慮什麼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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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說一句話,叫“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也就是“善惡終有報”。

出賣朋友得來的官兒宋之問也沒當上多長時間,他這種品質就連壞人都看不上。

幹了3年多吧,他就又從國家機關被踢到了基層,擼了好幾級,到越州(今浙江省紹興市)當了一個沒什麼實職的幕僚(長史)

一年之後,一直沒停止熱鬧的朝堂又發生了重大事變:臨海郡王李隆基與太平公主聯手,誅殺韋后和安樂公主,擁立唐睿宗。

曾因依附安樂公主爬了個一官半職的宋之問再一次被“殃及池魚”。沒有實職的位子都不行了,以“四人幫餘黨”的罪名從浙江又被流放到廣西的欽州,後又改為桂州(今桂林)。

兩年後,李隆基當了皇帝。這大哥記性也好,國家那麼多事兒,他愣是沒忘掉品質惡劣的老宋。公元712年的8月,下旨把在桂林勞動改造的宋之問賜死,終年56歲。

諂媚、告密、殺人......一個唐代大詩人的“渣男”人生

一個天賦突出、本該優秀的高級知識分子,唐詩學科的專業帶頭人,就因為沒有樹立正確的世界觀、道德觀和價值觀,不斷窮“作”,直到最後把自個兒“作”死。

據說他到了越州之後已經有所悔恨了,認識到自己根本不是個搞政治的坯子,也做了不少到基層訪貧問苦的好事,詩作的風格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可是,一切為時已晚......

既有今日,何必當初?願後世與其相似的“同行者”,可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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