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取消遺產稅”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國應該不會逆勢而行

最近兩年,雖然“取消學區房”的聲音不斷,但仍然抑制不住家長為孩子購買“學區房”的熱情。為了規避我國未來有可能開徵的遺產稅,很多家長更是直接把房產落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由此引發不能貸款、不能買賣等一系列麻煩。

事實上,近40年來,“取消遺產稅”已經成為一種全球趨勢,我國應該不會逆勢而行。

這些國家/地區已取消遺產稅

據不完全統計,以亞太地區為例,自1979年以來,澳大利亞、印度、新西蘭、中國澳門、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先後廢除了遺產稅,為的是吸引更多外來投資和財富。

以新加坡為例,2008年新加坡正式取消遺產稅,政府曾明確表態,此舉是為了吸引更多的外國投資和高級人才,希望能吸引各國高淨值人士將資產放在新加坡。公開資料顯示,在取消遺產稅之前,新加坡對不動產和動產均徵收遺產稅,並實行超額累進稅率,最低一級稅率為5 %,最高一級稅率高達60%。這一高稅率政策,讓各國富豪對新加坡“敬而遠之”。

那麼,取消遺產稅的效果如何?金庫君並沒有找到新加坡的相關數據,不過,新加坡如今能有“富人的避稅天堂”之稱,廢除遺產稅大概也是“功臣”之一吧。另外,在1992年就取消了遺產稅的新西蘭,倒是提供了相關數據:1993年,新西蘭的直接外來投資驟增103%,之後兩年也保持20%以上的增長。

遺產稅稅率過高還會造成嚴重的財富轉移現象。2007年,我國臺灣的遺產稅最高稅率高達50%,當年有3億美元資金流出;2009 年,臺灣將遺產稅調整為10%的單一稅率,當年迎來207億美元的資金流入。

國家徵收遺產稅,不僅不能吸引外來投資幫助國家發展,還會導致富人們“用腳投票”,加速資金外逃。這大概也是各國陸續取消遺產稅的重要原因吧。

挑戰遺產稅的富豪們

國家徵收遺產稅的初衷大致有兩個:增加政府收入和縮小貧富差距。也就是說,富人才是遺產稅的主要徵收目標。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富人們總是有辦法合理規避遺產稅。

2004年,臺灣首富蔡萬霖去世,留下大筆遺產。按照當時臺灣的法律,想要繼承這筆龐大的遺產,他的子女需要先繳納782億新臺幣的高額遺產稅。不過,蔡萬霖十分注重財富傳承,對家族信託、人壽保險等避稅方法頗為了解,因此早有準備。有媒體報道,蔡萬霖早年曾購買數十億新臺幣的鉅額壽險保單,以此將其龐大的資產安全合法地傳承給子女。最終,蔡萬霖的子女只需繳納5億新臺幣的遺產稅。憑藉著家族信託和大額保單,蔡萬霖成功為子女省下777億新臺幣,臺灣當局也損失了一筆鉅額收入。

近年來,家族信託和大額保單已經成為富人們財富傳承的重要途徑和合法避稅的手段。富人們成了遺產稅的“漏網之魚”,而本來就沒什麼錢的窮人們,卻只能老老實實繳納遺產稅。

政府收入增加了嗎?確實增加了,但是有限。因為能夠繳納大額遺產稅的富人們都合法避稅了。

社會貧富差距縮小了嗎?並沒有,富人們合法避稅,窮人們卻要依法繳納遺產稅,貌似更不公平了。

這樣看來,遺產稅好像已經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我國的“遺產稅”

多年來,關於“我國即將開徵遺產稅”的言論一直沒有停止過。

2017年,財政部曾出來闢謠,稱我國目前從未發佈遺產稅的相關條例或草案,並指出不開徵遺產稅的主要原因:一是富人們的財產大多比較分散和隱蔽,很難摸清這部分人群的真實財產情況,容易導致徵收不公平;二是避免富人們為了避稅而向境外轉移資產,導致資本外流;第三,不少國家已經廢除遺產稅,有了前車之鑑,我國沒必要逆勢而行。

“取消遺產稅”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國應該不會逆勢而行

這一官方回答,算是正式否定了我國開徵遺產稅的可能性。

不過,沒有遺產稅,就意味著繼承遺產可以分文不花嗎?並不是,公證費了解一下。

在我國,想要名正言順地繼承遺產,除了法定或遺囑繼承人的身份外,辦理繼承公證也是不可缺少的一個步驟。以下是北京某公證處的收費標準:

“取消遺產稅”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國應該不會逆勢而行

除了公證費外,繼承房產還有一筆鮮為人知的隱形“遺產稅”。

現行法律規定,直系親屬在繼承房產時,不需要繳納個稅。

“取消遺產稅”已成為全球趨勢,我國應該不會逆勢而行

然而,按照二手住宅交易規則,一旦繼承人出售這處房產,就需要繳納兩次交易差額的20%作為個稅。由於繼承人購房成本為0,差額即房價全額,也就是說,出售繼承的房產,需要繳納的個稅為房屋總價的20%。

大概是為了保護剛需族的利益,目前在某些省/市(如四川省),只要繼承人能證明繼承的房子符合“滿五年、且在本省/市唯一住房”的條件,就可以與正常購買的二手普通住宅一樣,享受“免徵個稅”的待遇。此外,《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範(試行)》規定,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市民繼承房產時不再強制要求公證。

金庫君認為,不僅是遺產稅,我國的隱形“遺產稅”也有退出舞臺的趨勢,不過,這部分福利,可能僅針對資產不多的“窮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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