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自3月10日起將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減負保障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與職工充分協商,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緩繳2020年1月至6月應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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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6 21:02:15 法眼
3月5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自3月10日起將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減負保障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與職工充分協商,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緩繳2020年1月至6月應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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