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單元房裡開“診所”,金臺衛生健康局:罰款8萬,沒收藥品和器械

寶雞女“醫生”沒有醫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在小區單元房內開展診療活動,怕人不?

近日,金臺區衛生健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公告:

田鳳琴(性別:女;民族:漢;住址: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貨場路2號樓3單元402號;身份證號碼:6103221966****3622)。

本機關依法查明你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寶雞市金臺區上馬營2號小區34號樓2單元1層西戶開展診療活動。你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作出沒收《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寶金衛醫證保決[2020]2號)保存的診療器械、藥品;罰款人民幣80000.00(捌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寶雞市金臺區衛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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