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廈門9歲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不道歉賠償,你怎麼看?

邕城小龍


回答問題前,先了解一下有關資料:

1、14日晚上6點多,一位在集美區、龍湖春江鸝城小區大門口玩耍的9歲男童被一隻狗撲倒咬了一口。

2、狗主人過來沒理會男童,直接抱著狗就離開了。

3、不久,狗又差點咬到一名快遞員。快遞員提醒狗主人把狗拴起來,以防咬到人。狗主人說:“你很香,狗才咬你。”

4、男童被送醫後,總共花了900元。

5、男童父親查看監控錄像,確認有關事實。並四處打聽到狗主人聯繫方式。電話聯繫後,狗主人拒絕賠償道歉,並不承認是她的狗咬傷男童。

從以上資料信息可知,整個事件其實並不嚴重,關鍵是狗主人態度惡劣,逃避責任,才引起大家的憤怒。

那麼這個狗主人為什麼會這樣呢?我覺得是因為以下幾點:

1、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狗在戶外活動不用犬鏈牽著,將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

2、應該賠付男童送醫後花的900元,另外一定的經濟補償。

3、違反養犬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養犬人約束犬隻不當,犬隻傷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

如果狗主人接受了處罰,罰款加賠償5000元都用不了,另外她的狗將被沒收,養犬登記證被吊銷。不知道她是捨不得花錢還是捨不得狗,或者兩者都捨不得。

狗主人不僅是事後拒絕道歉賠償讓人氣憤,事件的整個過程中,還有以下幾點也讓人憤怒。

1、沒有給狗佩束狗鏈並牽著,任由狗到處跑,結果狗咬傷了人。

2、按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犬隻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或犬隻管理人應立即將傷害者送至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並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可是狗主人對男童不管不顧,徑自離開,試圖逃避責任。幸虧男童家長在附近,不然後果會比較嚴重。

3、狗咬了人後,又再次任由狗到處跑,差點咬到人,還自以為很幽默,說“你太香了,狗才咬你”,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由於有監控錄像作為證據,相信最後狗主人肯定逃脫不了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可是,總覺得這事的發生除了狗主人的自身素質外,似乎還有懲罰不夠嚴厲的因素,特別是像這種不顧受傷人的安危,試圖逃避責任的沒有有效的懲罰措施。不知能不能參照交通肇事逃逸,對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重罰。


迷失者樂園


我前面說過,80%養狗人出門不牽狗繩子、不清理狗屎、不辦理狗證、狗狂怒亂叫。我家馬路對面林帶裡,最近放了個鐵籠子,裡面放了兩條大狼狗,一到晚上,那個狂叫,地動山搖,根本沒法入睡,此類低素質養狗人實在太多,導致大家對養狗極為反感。


但這都僅僅是一些個人養狗素質,出現福建這類狗把小孩咬傷不賠償、不道歉,差點把快遞員咬傷,還厚顏無恥地說:“你的身體太香”這種不是人話,我只能說,這樣的養狗人,直接拘留。

我還是堅持以往的觀點,一旦養狗人出現自己的狗把他人咬傷,應該這樣處理:

1、養狗導致他人受傷,直接按照狗主人故意傷害罪,給予刑事拘留。


2、如果是把小孩咬傷,咬人的狗,處以死刑。不要說狗就是畜牲,不應該拿畜牲來做文章,畜牲犯法,與人類同罪,何況,狗還能聽懂人話呢。

既然說狗是人類朋友,為何要咬人,咬人的狗,就是社會害蟲,不是人類朋友,對社會有危害的狗,危害一次,必須死刑。

3、咬傷他人,狗主人今後出行貸款列入黑名單,記入不文明養狗行為。動車上吸菸是不文明行為,要罰款和禁止坐高鐵動車,飛機上吸菸,拘留。養狗人出現狗傷害他人同樣為不文明行為,列入不文明養狗黑名單,禁止出行坐飛機、火車(含高鐵、動車等)、禁止貸款等。


4、養狗人列入不文明養狗,終身不得養狗。不僅要取消它的養狗資格,還需要向社會公示,如通過小區黑板報、電視、報紙、新媒體等公佈。

5、罰款10萬元。除了受傷人所有的醫療費、打疫苗費外,必須給予重罰,罰款10萬元以上,反正養狗人不缺錢。

6、狗咬傷他人,通過公開媒體,向受傷人或者孩子家長道歉,向社會道歉。

7、城市來一場不辦理狗證、不牽繩子、亂吼亂叫、不清理狗屎大清查。一經發現,沒收狗,給予養狗人經濟處罰,最低1000元,最高1萬元。

7、以上條款適合福建這個養狗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所以,我鼓勵一切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狗主人賠償。起訴的依據——侵權責任法,請求內容,賠償醫藥費、後續治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等等,你能想到的隨便要,讓法院依法判決。

最後,我想說的是,為什麼有這麼多狗傷人的事,依然還有人不拴狗繩、不戴狗套?就是因為有一部分人財大氣粗,為富不仁,在他們眼裡,“反正我有錢,大不了賠他幾十萬,只要我的狗狗高興。”還有一部分人雖然窮的要死,但是,他們心裡存在各種各樣的僥倖和人狗平等的思想。對於這些人,我強烈呼籲全社會形成這樣一種共識,凡是遛狗不栓繩,不戴狗套,致使狗傷人的,一律按過失罪處理。按照法律該判幾年判幾年,判完刑事責任以後,依然不能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如果這樣處理,或許會和酒駕一樣,少很多。


五哥wl


男童被狗撲倒咬傷,狗主人拒不道歉賠償,小區必須禁止養犬。

這樣的養狗人普遍都是自私瘋狂的。狗發出狂叫,十分擾民。

大家十分反對養犬哦,養犬太害人了。大家要去共同創建無狗社區了。

愛狗人士素質很差,又恨人類,是必敗的狗粉。愛狗人士是虛偽的必輸的偽君子。

狗根本不是人類的朋友,狗就是擾民的大害蟲。

愛狗人士應該被加入黑名單,這些愛狗人士極度自私,是不會有任何好結果的。

這些不清理狗屎的愛狗人士已經成為了千夫所指啦。狗經常咬人,這也是養狗的一個巨大惡果。惡語相向的愛狗人士是沒有大出息的壞蛋。

愛狗人士整天在做夢,然而現實中的人類已經越來越反對愛狗人士了。愛狗人士已經成為臭名遠揚的臭老鼠啦。愛狗人士想推卸責任也沒有用,愛狗人士必然會身敗名裂的,會遺臭萬年的。

應該來一次創建無狗小區轟轟烈烈的大行動。


愛生活40760


這種就是無良狗主,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建議受害者直接報警。社會上狗患日益嚴重,必須重典治亂。

首先我認為狗主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如果是普通的狗咬人事件,算是偶發傷害,我們不能推斷狗主人就有傷害他人的故意,這種是普通的民事侵權糾紛中的人身損害賠償。可是像題目中的這種,惡狗咬人後,狗主人繼續縱狗傷人,已經有故意傷害他人的惡意。這種無良狗主,還跟他客氣什麼,直接報警好了。

其次是關於維權途徑的選擇。這狗主的所做所為一看就是素質低下之人,這種人是沒法和他講道理的。受害者第一是直接報警,對無證養狗的各地都有相應的管理辦法,很多地方對無證狗都是直接沒收 人道毀滅的。第二是去法院起訴,直接起訴他承擔醫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等。至於投訴去物業,估計也就是聊勝於無,然並卵吧。


其三養狗雖是個人自由,但一定要文明養犬。在不違法和影響他人的範圍內即為自由。養狗的人如果自覺辦狗證,遛狗自覺牽繩等,還算可以接受。要是當個無良狗主,人都當不好,養什麼惡狗。


律師獨角獸


如今80%養狗人出門不牽狗繩子、不清理狗屎、不辦理狗證、狗狂怒亂叫。我家馬路對面林帶裡,最近放了個鐵籠子,裡面放了兩條大狼狗,一到晚上,那個狂叫,地動山搖,根本沒法入睡,此類低素質養狗人實在太多,導致大家對養狗極為反感。

但這都僅僅是一些個人養狗素質,出現福建這類狗把小孩咬傷不賠償、不道歉,差點把快遞員咬傷,還厚顏無恥地說:“你的身體太香”這種不是人話,我只能說,這樣的養狗人,直接拘留。

我還是堅持以往的觀點,一旦養狗人出現自己的狗把他人咬傷,應該這樣處理:

第一,確定狗主人是否為同一小區住戶。如果是,必須找到他的住處,這是為後期起訴他做基本準備,至於沒有身份證號,只要有單元棟數,我相信物管公司會很配合查的。再不濟可以到派出所報案,由公安機關來提供相關信息。走法律程序,請求法律來制裁這類人。

第二,咬傷他人,且拒不負責,推卸責任的狗主人今後出行貸款列入黑名單,記入不文明養狗行為。動車上吸菸是不文明行為,要罰款和禁止坐高鐵動車,飛機上吸菸,拘留。養狗人出現狗傷害他人同樣為不文明行為,列入不文明養狗黑名單,禁止出行坐飛機、火車(含高鐵、動車等)、禁止貸款等。


蔚小穎


此處飼養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有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

按照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規定,個人攜帶犬隻到戶外活動的,應攜帶養犬登記證、犬類免疫證,並遵守下列規定:(二)佩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看管;(五)約束犬隻不得驚嚇、傷害他人。若養犬人約束犬隻不當,犬隻傷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傷人犬隻,吊銷養犬登記證。若養犬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隻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所以很顯然此處飼養人物未能對飼養犬隻栓繩並且容許犬隻傷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當地的飼養犬隻規定,同時公安部門有權對其進行治安處罰。

其次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飼養人飼養的犬隻傷害他人導致他人受傷的,應當由飼養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當中飼養人未能按照規定飼養犬隻的,對此造成的侵權傷害應當予以賠償。


麋鹿說法


我們提倡文明養犬,各地都出臺了文明養犬的管理辦法或條例。這些東西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從全國各地越演越烈的惡狗傷人甚至致死案件中,可以清醒的認識到這種“提倡”.“辦法”.“條例”,顯得是多麼的蒼白無力!

惡狗傷人後,狗主囂張跋扈的叫囂:“你怎麼不把孩子拴好”!

惡狗傷人後,狗主竟然無恥的說:“狗咬你是因為你的肉香”,而拒絕賠償!

“惡狗之主,必是惡人”!我們對於比惡狗更為可惡的狗主用什麼制約?“辦法”.“條例”對於他們顯而易見是無效的!

我們強烈呼籲: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應緊急修訂《刑法》有關養犬方面的條款!對於惡狗傷人的狗主給予嚴厲的法律制裁,可以減少了口舌之辯,也可以起到威懾養犬人的行為,同時也可以減少乃至杜絕惡狗傷人案件。

有些所謂的極端愛狗人士,在電視上.在網絡上狂妄至極,在現實生活中經常聚眾鬧事,已經是非常明顯而且也是非常嚴重的違法犯罪,因為他們打著什麼“愛”的旗號,而我們的警方,我們的政府竟然束手無策!若干年過去後,再回首看看這一段,我們會感覺是多麼的幼稚和荒唐可笑!

狗主不是常常有人說:“狗是他們的朋友”.“狗他們的兒女”.“狗是他們的伴侶”嗎?按照他們的說法,他們也就是這些“朋友”“兒女”“伴侶”的監護人,他們就理所當然應當為傷人惡狗承擔同等制裁!

一些極端愛狗人士,到處宣揚西方世界怎麼,怎麼愛狗一說,但是,怎麼不向廣眾科普一下,西方國家是用什麼樣的嚴厲法律規範養犬人的?!

法律,法律,法律!唯有法律能根治狗患!唯有法律能使養犬人不在囂張!

我們的人大和政協代表們,請代表我們發聲:用刑法治理狗患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了!


乾坤清道夫


既然有錄像,證明狗傷到了孩子,面對不通情理的養狗人,孩子的家長應該立刻報警。

如今城市裡養狗的人越來越多,在個別愛狗人士的心中,狗是朋友,狗是親人,狗的命最尊貴,甚至可以無視他人的生命。養狗遛狗不拴繩子,等狗惹了禍又不想承擔責任,百般狡辯,企圖逃避,這種人已完全喪失了起碼的認知能力和道德準則,犯下的是一種養狗綜合症。針對這種病症,可以採取兩種措施:

1、讓狗主人與愛犬分離。

將惹禍的散養狗沒收,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狗主人繼續養狗,促使他迴歸正常的理性思維,明白是與非,對與錯。

2、讓狗主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寵物犯下的錯誤,主人要負完全的責任。

有的人養狗不拴狗,任由狗傷害別人,卻不肯負責任,這已經是犯罪的行為了。法律該制裁就制裁,該罰就罰,該判刑就判刑,讓狗主人嚐到苦頭就能長記性了。

在世界各大城市裡,都有很多人養狗,如何養狗檢驗著人們的文明程度。養狗的人不但要愛護好動物,還要做到不破壞環境,不影響和傷害他人,不給別人找麻煩,不侵害別人的利益。


遠方老師在美國


謝謝唐納德史密斯的邀請,呵呵。這事主要是異煙肼的療效普及得還不夠,巧克力、木糖醇之類的物質的療效還沒有得到完全的印證。不然,人的肉不可能“那麼香”。

狗主人的意思是:你很香,我家狗狗看的你起開咬一口。


而且,鄒先生之後帶著孩子打疫苗,花了近千元,狗主人還不認賬。應該有攝像頭吧,找到視頻,用證據跟狗主人吵吧,再不行,就打官司吧。事情到了這一步,也只能這樣了。為了一個公道和1000元,花更多的精力來處理吧。

這就是狗主人覺得“人肉很香”的底氣所在:

因為很大部分人是不可能按照流程,“依法依規”的跟狗主人討要公道。人家一家一當,養家餬口拼盡全力,哪裡有精力跟這種人糾纏呢?

人世間的悲哀就是“吃定你了”,而吃定你的原因確實是“堂堂正正”的,有據可循的,依法依規的。——我就是不承認,我就是不賠償,我就是不道歉,你有本事你打官司吧。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第一,一定需要一個硬性規定,咬過人的狗一律當街打死。嚇過人的狗一律不許出門,不然面臨高額罰款。

第二,故意耍賴的做法,跟欠債玩失蹤沒有區別,一旦證據確鑿,必須納入“信用黑名單”。不然,鼓勵更多這樣的狗主人耍賴折騰他人,而最壞的結果依然是:賠錢、道歉。


第三,為了孩子們和他人的健康,多一點普及異煙肼以及巧克力與木糖醇的“療效”,既然沒有人能給他們教訓,那麼自己來。(無論是異煙肼、巧克力、木糖醇都是一樣,“遺失”它們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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