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犬管理條例》規定任何人都有權力捕殺流浪犬,是不是真的?

用戶5811805530


已經廢止。《家犬管理條例》違反《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2001年1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2號公佈 2002年1月1日實施)第七條 規章的名稱一般稱“規定”、“辦法”,但不得稱“條例”。第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製定的規章無效。如果自己動手屬於侵權,違反《物權法》和《民法通則》第七十九條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


one-127


世界任何國家都不傷害狗。為什麼中國要打狗。!!


手機用戶25040314489


犬無罪,人混蛋。


霧111158


流浪動物就是疫情隱患的寄主


用戶73343977341


怎麼有些人天天跟狗過不去,它的忠誠、不離不棄、陪伴老年人,給人帶來歡樂,這些可能有些人都做不到!

可能有人打它,它才會反擊,人殺人不少吧,難道把人全消滅嗎?

出現問題是找找自己原因!

都說很多孩子不懂事,家長都沒愛,又有什麼理由讓孩子愛你,他們能懂事可能嗎?

活在世上不要天天抱怨哪都不好,想想你能為別人做些什麼?

世界只有愛才能合諧,下一代也只有家長素質提高孩子才能優秀!


聖冰朗讀


我怕只有那些失心瘋的出來打,出來毒,好像狗咬了人就像咬了他家人一樣,就像狗吃他住他用他一樣,對一個畜牲看不過眼,就算比你打死又怎麼樣?能上報紙?電視嗎?政府會表揚你嗎?只會欺負動物嗎?人就不敢欺負?那你做人有什麼意思?我真的想不明白一個人為什麼一定要跟一些流浪狗過不去?只有畜牲跟狗過不去,人是不會這樣做的


基本英俊3


是真的,但沒有廢除。




南宮鳩摩智


反對撲殺流浪狗的人應該收養流浪狗,或者出錢安置流浪狗。很多人愛心氾濫不顧現實,關心狗的安全高於關心他人人身安全,體現一份“愛心”而又什麼都不付出。


刀劈水分子


不需要什麼《家犬條例》,無主物人人都可以處置,是帶回家養也好,煮了吃也好,都是合理合法的。


az2777


該處理掉的還是要處理掉,因為:

1.如果你是受害者,可能被咬死咬傷;特別是女孩子,臉被咬了,丟個鼻子眼睛的,恐怕沒人要了。

2.如果你是物業保安,或者單位負責人,受害者要是訛詐你鉅額賠款,你是吃不消的。被責備或被割肉,孰輕孰重,自己清楚。

3.如果你是宗教徒,就不要隨意濫發善心,表面是救狗積福報,但如果這條狗往後把人咬傷咬死,你就是造孽,福報全無。

4.如果你是家長,家裡的獨苗或者父母被咬傷咬死,你會痛苦一生。

5.如果你是生意人,放棄了機會,別人可要拿走了,機不可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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