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欠交通銀行1.7萬,已經還2300,現在銀行要起訴抓捕該怎麼辦?

年年有餘219852758


只要沒有惡意透支和拖欠,銀行是無法對您進行刑事起訴的。


關於信用卡拖欠,以及銀行催收的相關問題我已經回答了很多。其實不同銀行有不同的催收方式,有的採用的辦法比較委婉,有的採用辦法就相對比較過激。總之無論採用什麼辦法都希望持卡人能即使還清欠款。

那麼對於交行來說,在所有銀行信用卡催收中,還是非常激烈的。電話催收,恐嚇,威脅,甚至直接知道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這些案例我是都見過的。那麼面對催收如此激烈的交行該怎麼辦呢?

我個人有以下幾點建議,希望給題主用來做個參考

1、保持一個連續還款的行為,不要玩失聯,讓催收隨時能聯繫到你。在我所見過的所有信用卡拖欠最後入刑的案例中。最典型的問題就是被銀行和法院認定為惡意透支和拖欠。而惡意拖欠的判定標準基本都是逾期後沒有任何還款動向,甚至玩失聯,最後讓銀行通過法律程序,最後採取相應措施找到。這種行為肯定會承擔法律責任。所以,逾期後無論是否能還款,都要保持多多少少的還款行為,少則幾十,多則幾百上千。這樣可以讓銀行和法院不至於判你一個惡意拖欠,同時針對騷擾電話,如果真的是騷擾太多,被電話轟炸了。那麼就直接保持每天接一到兩個電話,其他時間該拒接就拒接吧

2、儘量致電交通銀行信用卡中心進行協商。當然如果你僅僅是打給了客服,他們肯定沒這個權限,甚至可能會被冷冰冰的拒絕。那麼你就直接讓她們把電話轉接給主管領導,無論她們同意不同意,你都算是完成了一個協商還款的行為。

3、線下協商,原則上來說,只要沒有惡意拖欠,類似題主這種情況,多少都在還,銀行還是支持協商的。題主可以直接取當地交行網點。找到信用卡中心的主管領導,直接說無力還款,希望進行協商,這種情況也是有成功率的。

總之還是那句話,持卡人信用卡逾期後,只要沒有出現惡意拖欠和逃避還款,而且沒有玩失聯。銀行都無法採用報警抓人這種強制行為的的。所以題主到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MR瑞


這,,,,欠款1萬多塊錢,還已經還了2300,銀行真沒有"起訴"“抓捕”你的必要,事情太小了。

而且,你這犯了一個非常嚴重的認識錯誤,也是大多數老百姓欠了信用卡之後常犯的,即:“起訴不等於抓捕坐牢呀!”

首先,我們得知道,信用卡逾期之後,銀行常見的催收手段有以下四種:

1、電話催收。
2、郵寄律師函、報案通知書等紙質材料。
3、上門催收。
4、去法院起訴。

這些手段的性質,就相當於:你的朋友欠你10萬塊錢不還,你先給他打電話,不接;然後你去他家找他,沒錢;最後你上法院告他,也就是起訴他。

你說朋友借你錢,你去告他,他會坐牢嘛?顯然不會的,只是一個非常普通的民事糾紛。

而且銀行和我們的關係其實就相當於我們和朋友之間的關係。真起訴了,也是一個民間經濟糾紛。

而且,在國家目前嚴厲打擊暴力催收和打黑除惡的大環境下,以前銀行委託的催收公司替銀行要賬還敢打一些法律的擦邊球,比如說“爆通訊錄、騷擾親戚朋友啦,上門恐嚇啦”等等。但是現在不敢了,催收手段會越來越合法化,最合法的就是起訴了。

只是不管怎樣,起訴都只是一個非常簡單的民事官司,和抓捕坐牢沒有任何關係。

而老百姓擔心被抓捕呢,其實是在擔心欠信用卡會不會涉嫌信用卡詐騙這個事情。這個問題我在其它文章裡面已經反覆講過很多次了,加上你這個欠款金額這麼小,你也有還錢行為,所以只要你做到一件事,信用卡詐騙是不可能存在的。

就是:保持你的電話暢通,讓銀行催收的能夠聯繫上你。只不過催收電話你可以選擇性的接一下。

所以啊,回到你的問題,你肯定是被催收的一些言論給嚇唬到了,不會起訴你,也不會抓捕你的。想一個簡單的道理,真要抓捕你還會提前告訴你嘛?

所以,別自己嚇自己了,沒啥事,趕緊賺錢還錢吧!


益仟律師


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惡意欠款,銀行一般不會走到起訴的那一步,而且欠錢是一種民事行為,而不是刑事行為,所以抓不抓補,不是銀行說了算,而是法院說了算。

說要起訴抓捕的,應該是銀行外包的催收公司威脅你。

因為銀行的壞賬也不少,特別是信用卡壞賬更是很多,所以銀行也沒有那麼多精力去一筆一筆的催收或處理,因此對於一些小額的逾期欠款,比如金額在一萬以下的,銀行前三個月會給你發短信,打電話叫你還款,如果超過3個月,你仍然不還款,那你銀行就會把你的壞賬外包比專業的催收公司。

而這些專業承接銀行壞賬的催收公司,每成功追回一筆欠款,他們可以獲得比較可觀的佣金,有些銀行高的甚至可以達到20%到30%的佣金,所以這些最少公司也很積極。

以前這些催收公司,如果你不還錢,他們就會採用一些暴力手段,比如上門毆打,噴漆等等,但是現在監管部門對於催收業務的打擊力度也比較大,央行與銀監會已經明確表示,金融機構不能用暴力手段進行催收。因此現在一些催收公司都是相對比較文明的,並非像大家所說的那樣,像黑社會一樣。

但是這些催收公司遊走在法律的邊緣,他們經常會恐嚇用戶,最常見的就是說到法院起訴或者抓捕坐牢。



欠銀行的錢之後,只要你不失蹤,或多或少的還些錢,那銀行就不會起訴你。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銀行一般也不會輕易起訴客戶,畢竟起訴客戶一方面是要支付較多的律師費,另一方面還要經歷很長的時間,費時費力。

所以在客戶能還錢的情況下,哪怕你每個月只還那麼幾十塊錢或者幾百塊錢,那銀行一般是不會起訴客戶的。但是如果你長期逾期後還故意躲避銀行的催收,既不還錢,還讓銀行聯繫不上你。那超過六個月以上不還錢,而且金額在5000塊錢以上的,銀行一般會把你起訴到法院。

如果你被銀行起訴,法院判決書生效之後,你有還款能力卻不執行,法院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你進行抓捕。

欠銀行的錢一般是不需要坐牢的,就算銀行把你起訴到法院,但是法院通過多種渠道核實,你沒有可以執行的資產,也確實沒有還款能力,那法院一般也不會判你坐牢的。

但是如果法院經過核實,你有能力還款,卻故意隱藏、轉移、毀損財產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書,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情節嚴重的,你就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這樣你就有可能被判決入獄。


貸款教授


銀行要起訴抓捕,估計是忽悠。是銀行僱傭的催收公司使用的一些手段而已。

如題主所述,欠交通銀行1.7萬,已經還了一部分,現在估計是已經逾期。

作為銀行,他們應當及時提起訴訟,勝訴後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有拒不執行裁定判決的行為,可以申請將當事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也可以提起拒執罪自訴。

但是作為銀行,並沒有隨意抓人的權利,法院當然也沒有這個權利,除非當事人有需要拘傳的事由。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這包含了三層意思:

(1)適用對象是必須到庭的被告。一般來說,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須出庭參加訴訟。

(2)已經兩次傳票傳喚。

(3)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如果達不到上述法定條件,是不能隨意拘傳的。

當然了,作為當事人,雖然臨時不會被抓捕,但是銀行的錢還是應當還。不然的話,將來自己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那就不好了。


淮北日月升


依我之見:如果你在按規定和計劃還‘’透支款‘’並繼續還款,誰也無權起訴抓捕你。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所謂‘’抓捕‘’,有一個前提就是你的透支且不還款的行為已涉嫌犯罪,才可能由髮卡行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刑事拘留並由檢察院批准逮捕。那麼,案例所敘述你雖透支了銀行一萬七千多元,但是,你現在已經還透支款二千三百元的行為難道就真的己構成犯罪嗎?那麼我們來看一看法律究竟是怎麼規定的。

二,我國現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惡意透支一萬元以上,經發卡行兩次催收後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是信用卡詐騙罪。該罪最為關健的要點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什麼叫信用卡詐騙中的非法佔有為目的呢?說白了就是最開初借(透支)錢就不打算還,比如拿錢跑了丶躲起來了丶改名換姓換手機了……或者根本無收入來源卻去大額透支、或者用於賭博丶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導致客觀上不能還。同時,法律還規定構成該罪必須是‘’惡意透支‘’,什麼叫‘’惡意透支‘’呢?就是指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按銀行規定的期限必須按時還上,如果‘’違約‘’,銀行兩次催收(無論打電話,還是發短信,無論是髮卡行親自催,還是委託其他機構)後三個月內仍不歸還的,就叫法律上的惡意透支構成犯罪。那麼,你的行為對照上述法律規定符合嗎?

三,你雖違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但現在已還款二千三百元的行為證明你沒有打算不還透支款,並且你還款的行為(無論是銀行催收前自覺去還的,還是與銀行達成還款計劃而按計劃(依‘’約定‘’還款)就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兩次催收後三個月內不歸還‘’的,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就不符合規定。

當然,你只還二千三百元的行為還有值得討論的,比如與銀行達成還款計劃是還全部,而你只還了二千三百元,銀行可能認為你違約,你可以繼續還的同時向銀行解釋,同時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精神在公安機關立案前還完本息的可不按犯罪論處。


唐先明75443043


這種情況,銀行是有可能起訴你的。但是,只要處理得當,是不會構成犯罪,不會受到牢獄之災的。

欠銀行一萬多塊錢,一般就是信用卡欠款或者小額的消費貸款了。在什麼情況下有可能構成犯罪呢?只有在金額比較大時,屬於惡意透支,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欺詐貸款,才有可能構成犯罪。否則,即使銀行上法院起訴你,最多也只能是責令你還款,或強制扣劃你的財產償還貸款。



那我當發生此類情況時,怎麼做才能避免受到起訴甚至構成犯罪呢?

1、與銀行保持聯繫,不能無故失聯。是否惡意透支是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的重要條件,而其中一條判斷的重要標準就是是否躲避債務。當你故意不接銀行電話,更改地址,就事實上形成了逃避債務的行為,就有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2、與銀行協商還款方案。其實銀行請律師訴訟的成本也挺高的,官司即使打贏了通常執行起來也比較困難,所以不到萬不得已,銀行一般是不會起訴欠款人的。那麼,只要你主動聯繫銀行,商量一個還款的方案,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還多還少意思一下,一個月一百兩百的,只要你有主動還款的意思。銀行一般不會為了這點錢去起訴你。

一般來說,銀行說要起訴你,特別說要抓捕你,通常是在嚇唬你,讓你快點還錢罷了。你主動跟銀行的客戶經理溝通,跟他說你的難處,最好再有點證明材料,讓他相信你,每個月按時再還點錢,起訴一般還是輪不到你的。銀行的壞賬多了去了,要起訴肯定也是那些行為惡劣拒不還錢的人優先啊。


銀行二三事


朋友,作為一個金融人,可以明確地告訴你,銀行不可能抓捕你,銀行也沒有權力直接抓捕你。當然,銀行可通過司法途徑向法院起訴你,讓法院來傳喚你是有可能的。



從你所說的情況看,你刷了交通銀行的信用卡1.7萬元,已償還了2300元,現在還欠交通銀行1.47萬元,所欠金額不是很大,銀行也犯不著因為你消費所欠的這點款跟你“反目成仇”,畢竟銀行也是靠“和氣生財”的,從某種程度上說,儘管你這種客戶不具備很強的經濟實力,但同樣也是他們的客戶,他們沒有拒絕你成為交通銀行客戶的理由。



要知道,在當下銀行機構存貸款競爭都異常慘烈的時期,能否留住客戶對於一個銀行的未來發展至關重要。相信你也不會因為欠了1.47萬元就與交通銀行斷絕了任何往來,這是不明智的。這樣你就得反思了,為何交通銀行會起訴抓捕你呢?可能你平日在銀行催收你還款中表現不當,比如不接聽交通銀行工作人員的催收電話或試圖逃避還債,或者接電話態度惡劣讓銀行感覺你是一個無賴等等,銀行不得不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措施來應對你的這個“賴債戶”。



你現在如果想讓銀行改變對你的做法或態度,那麼你應該從如下幾方面做起:一是積極主動與交通銀行溝通,消除交通銀行對你的誤會,爭取交通銀行對你的諒解,重新訂立償還協議;二是平時在接聽銀行的催收電話時,態度和氣、誠懇,讓銀行覺得你是一個講信用只是迫於眼前困難而沒有辦法拖了銀行欠款;三是儘量想辦法從其他銀行貸款或刷信用卡將交通銀行的欠款先還上,不要反覆違約,讓銀行覺得你是一個不靠譜的客戶;你也不能出爾反爾,信守承諾,以期獲得交通銀行的充分信賴,感覺你是一個守度至上的客戶,還可提高你的信用卡消費額度。



這樣做了,朋友你就不用有任何擔心和煩惱了。祝你一切順利、生活快樂!


開偉觀察


只要你每次都接聽催收的電話,就不可能會來抓你,那都是別人嚇唬你呢。

我身邊的一個同事,去年因為臨時額度還不上,所以開始一些,然後到現在已經逾期六個月了,金額大概有3萬多。但是這個同事的態度非常好,每次銀行打電話他就接,每次銀行打電話就接。從來沒有拒接過電話,所以銀行一直是電話催收,從來沒有其他的辦法。

在這個過程當中,他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的信用卡,都因為這個逾期記錄,要麼就降額,要麼就封卡,現在基本上只能還不能刷。

並且這幾家銀行的信用卡現在也都逾期三個月以上了,但是沒有任何一家銀行電話拒接。所有的銀行都好商好量的跟他溝通。

所以說不存在你說的這種情況,銀行是沒有權利抓人的,銀行只能去法院起訴你,只有法院才有權力抓你,所以不用擔心。慢慢熬著就行了,有錢了就還一點,實在沒有,那就先拖一拖就好。


王龍說財


沒事得罪銀行幹啥,徵信共享,你這是要跟所有銀行都斷絕關係嗎?

如果信用卡被一個銀行拉黑,理論上不能辦其他銀行的信用卡,徵信記錄聯網共享。

① 產生不良信用記錄記入個人徵信;

② 一般五年後才可消除;

③ 部分情節嚴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

④ 特別嚴重的信用不良記錄,終身保留。

但是實際操作中,不少銀行風控並沒有這麼嚴格,為了髮卡量,不惜冒險,也是有可能申請下來的。

但是大額貸款就很困難了,比如車貸房貸,基本上黑名單就無法申請了。

1.7萬說實話金額不大,努力借錢或工作,都可以還掉的,沒必要因為這點小錢而毀了自己的信用,真的不划算啊。

就算還了,由於你這情況比較嚴重,還要跟銀行好好談談,看看能不能處理的輕一點,不能搞成最嚴重級別的,否則有可能終身都無法申請房貸車貸,那就損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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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冰峰財經


洗洗睡,才欠不到1.5萬,起訴你?抓捕你?根本不可能!

原因如下:

1.訴訟要花錢

訴訟本生是要收費的,其次是律師費,這個相對於金額小的欠款來說,有可能花了更多的錢也收不回來款項,簡直太不划算了。

計算過程略:1.5萬訴訟費就是125元,律師收費1000,合計1125元

2.訴訟耗時耗力

像交通銀行這樣的大銀行,本生客戶量就很大,自然壞賬率基數業就很大,意思就是在這個銀行存錢的人很多,就算有%1的壞賬率,都很可能是成百上千人沒按時還款。所以所有人都按照程序起訴,這麼多人,法院也受理不過來,並且一個地區有多家銀行,大家都這樣,這也是更加頭疼。

此外一家銀行工作人員有限,不可能為了你這點兒耗費大量精力,畢竟銀行流動資金巨大,你這點兒,九牛一毛了。

那豈不是欠錢者無法無天了?肯定不是

1.催收組織日常騷擾,並且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些例子網上也很多,我就不在這裡舉例了。

2.上“徵信”,未來你貸款買車、買房絕對是不可能的,更嚴重的是如果別列入“失信名單”別提買車買房這些事兒,你連飛機票都買不了。

3.惡意欠款逃債,金額達到一定數量還是會有進去的風險。

4.強制執行處理你名下的資產

總結:

不是有句話麼,欠的總會還的。借錢前先自己弄明白能不能還上,再去借,畢竟“誠信”是做人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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