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8 疫情防控,榆林在行動

疫情防控,榆林在行動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十分嚴峻,對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高度負責,對全市交通、市場監管和公共場所等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周密部署,為榆林群眾的生命健康保駕護航。

對來榆人員體溫檢測

我市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以及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道路設立檢查點,對進入榆林境內的所有車輛進行消毒並對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同時設立獨立的留觀室,對體溫異常人員就地留觀,並立即通知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處置。此外,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和各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針對各類突發情況制定了詳細的工作預案,並提前進行演練。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出租車、網約車每天消毒2次,縣際客車每班次消毒1次,出租車、網約車做到一客一通風。詢問登記進入榆林境內的非榆林籍車輛、駕駛員及乘務人員,對湖北等疫情高發區入境車輛和人員進行全面登記、全程監控,不漏一車、不漏一人。

同時,要求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收費站、國道、省道、縣道、鄉道道路上設置的檢查點等公共交通場所的所有人員佩戴口罩。出租車、網約車、縣際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員及旅客全部佩戴口罩。

所有跨省跨市的客運班車和旅遊包車及榆林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區公交線路暫停運營,1月26日起,暫停運營所有往來榆林的跨省跨市客運班車和旅遊包車,暫停運營榆林中心城區所有公交線路,各縣市區暫停運營轄內的公交線路,恢復運營時間另行通知。

禁止野生動物交易

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疫情防控期間,我市禁止所有農貿市場和超市進行各類野生動物交易和活禽宰殺等行為,嚴厲查處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一旦發現,立即依法予以查處,嚴防野生動物產品及其製品流入市場和食品生產、餐飲服務領域。全面開展商場、市場周邊以及商場、市場內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清除衛生死角,整治亂堆雜物、亂扔垃圾現象,徹底進行消毒,保持經營場所整潔、衛生,防範疫情發生。

同時,強化對野生動物的封控隔離。對我市境內人工繁育的狗獾、豬獾實施封控隔離,嚴禁相互調運、運輸和交易,並對人工繁育場所及進出車輛進行嚴格消毒。一旦出現與野生動物相關的本地疫情,迅速對染病野生動物採取隔離措施。

禁辦群體性聚餐宴席

加強督促檢查,對酒店、賓館住宿人員進行檢查篩選,對未執行防控要求、未落實防控措施的酒店和賓館予以關停。全市酒店、食堂等餐飲服務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堅決防範從疫情嚴重地方歸來人員組織、參與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動,已經訂餐的督促其儘快取消或延期舉辦。對全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服務場所,藝術等級培訓、鄉村非營業性文化演出等機構,網吧、遊戲廳等各類文化市場經營場所,春節廟會等聚集性文旅活動,以及各旅遊景區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全部關停到位。

哄抬價格將被嚴查

加強公眾防護用品、食品蔬菜等產品的儲備調度,保障各種物資供應充分、市場平穩。密切監測口罩、消毒消殺用品、抗病毒藥品及相關醫療器械等供銷情況,嚴禁相互串通,趁機漲價;嚴禁囤積居奇,操縱市場價格;嚴禁價格欺詐;嚴禁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行為。對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從嚴從快查處。加強監測預警,準確掌握、分析生活必需品和市場供應情況,做好應急調控準備,確保市場貨源充足、供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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