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贊皇二十四家運輸企業的負責人,已被處罰!

什麼什麼?

企業的負責人也要被罰款?

是的!

為什麼被罰?

因為這些企業名下的車輛

出現了兩次以上超員、超載的交通違法行為。

赞皇二十四家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已被处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四款:“運輸單位的車輛有超員、超載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所以,除了車輛駕駛人因超載被處罰之外,這24家企業的負責人還依法分別被處以3000元的罰款!

赞皇二十四家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已被处罚!

8月份以來,為進一步強化轄區重點車輛的安全管理,從源頭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為人民群眾出行創造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贊皇交警大隊針對轄區重點車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工作,深入運輸企業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目前,除對存在兩次以上超員、超載的違法行為的企業負責人進行依法處罰外,還對存在安全問題的企業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赞皇二十四家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已被处罚!

排查什麼?

排查各單位車輛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違法未處理,駕駛人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等安全隱患,以及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交通違法清理情況、動態監控制度落實情況,等等等等……

為嘛要排查?

其實,這是交警蜀黍的一項常態化工作,“兩客一危”車輛以及重型貨車等四類重點車輛,一直都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想看,一旦這些大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那可都是不得了的大事情啊!!

所以,

為了贊皇老百姓的安全

重點車輛,

蜀黍必須要在源頭監管上把好關,

將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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