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一居民非法種植罌粟,處罰!

4月30日,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東六路派出所民警在開展禁種鏟毒踏查活動中,發現某小區居民院中被圈出一塊土地,種植物中疑似有罌粟。經民警當場確認,確係有43株正值花期的罌粟。

民警當場拔除,並將當事人張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詢問。經調查,張某稱種植罌粟是作為調味品,沒有任何主觀惡意,且張某承認了自己非法種植罌粟一事。在民警教育下認識到了自己的違法性和非法種植的危害性,表示以後不會再種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決定給予張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民警提示: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對發現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要一律強制剷除,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發現有非法種植罌粟違法犯罪活動,應主動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營造無毒的良好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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