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4 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制定派駐機構任務清單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制定派駐(出)機構任務清單,圍繞派駐(出)機構的監督內容、信訪受理、審查調查、問責處置、日常工作、自身建設等6方面工作細化為40項具體工作任務,理清派駐(出)機構監督執紀監察權限和工作程序,明確派駐(出)機構幹什麼、怎麼幹,助推派駐(出)機構發揮“派”的權威、“駐”的優勢。 明確監督內容。圍繞督促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監察對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況;列舉了各項監督內容,引導派駐(出)機構聚焦主業、強化擔當、全面履職。 規範工作權限。針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單位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信訪、檢舉、申訴的受理,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盟管幹部問題線索的管理,對黨組織、黨員、監察對象審查調查和問責處置的權限進行了規範和約束;賦予派駐(出)機構部分監察措施,並明確不得使用留置措施;對推動派駐(出)機構規範工作、正確履行職責提供了依據和保障。(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趙國利) 以上為廉廉看網絡廉政文摘閱讀所推薦內容,本文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廉廉看頭條號的觀點。如有意見建議,請私信留言,我們會及時處理。歡迎關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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