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平遠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海英,經平遠縣人民法院審理,一審判處被告人楊海英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0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楊海英 打卡佛山網紅地標 貪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