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在崑山寶馬男事件中,到底誰是受害者,誰是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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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白衣騎士反殺寶馬男事件,誰是受害者?誰是得益者?其實無論是白衣騎士於某,還是寶馬男劉海龍,他倆都是受害者,沒有一方是得益者。

劉海龍先是持刀行兇人,而後在追砍於某的過程中,因握刀不慎掉落地上,被於某出於自衛撿起來反砍數刀,最終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身亡,劉海龍當然是受害者,不過劉海龍身亡並沒有搏得廣大群眾的同樣,劉海龍交通違章在先,命令手下推搡於某在先,自己下車追打於某,自己返回車內持刀砍殺於某在先,完全就是在挑釁對方,讓於某不得已反擊殺害,所以劉海龍是受害者不值得同情。

白衣騎士於某,首先就是受害者,正常騎行在非機動車道,可是禍從天降,無故被劉海龍及手下下車推搡,並且被劉海龍持刀追砍,出於自衛反擊,將劉海龍掉落的刀撿起來反砍對方,使對方最終搶救無效身亡,現在的於某由受害者變成犯罪嫌疑人,根據周律師的言論,於某屬於故意殺人,當然周律師也是為揚名而妄下斷語,不管怎樣劉海龍死在於某的刀下,可能要以防衛過當追責,如果是這樣,於某除了逃不了刑責,還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於某在這個事件中本是受害者,現在卻成犯罪嫌疑人,真的有點惋惜,希望於某在廣大群眾的輿論下最終無罪釋放。要說於某最大的僥倖就是撿回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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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的受益者,都是受害者,雖然寶馬男子已經死了,按說死者為大,但不得不說,這次的事故主要還是寶馬男導致的,白衣男子不但是受害者不說,而且他還特別的冤,誰換在他的角度上都想不通,自己騎著電瓶車無緣無故被人家撞了,還被人家罵和打,就這樣還另對方不解氣,還去車裡取出一把長刀來連砍自己幾下,就這樣的情況下寶馬男子情緒還是激動的不行,因為太激動了導致手裡的刀落地,被自己檢起來反擊,如果寶馬男子刀不落地他是不是想把自己砍死才解氣??所以在這個時候刀被我搶在手裡了,你想砍死我是吧!我就給你兩個拼命了,你都把我都逼急了,大不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誰還顧得上後果呢?要錯也是你錯在先,你們人多本來就佔優勢,我一個人沒有人能救得了我,只能自己救自己,於是把你砍得你不能還手為止,如果其他人不上來圍攻我就算了,如還有其他人來圍攻我我又繼續用刀還手,因為我手裡緊緊的把刀握著的,我不能松,一鬆又怕受到其他人攻擊,哪怕是勸架的我都不信任了,現在的我好恐懼好害怕,直到警察到了,我手裡拿著的刀也該放下了,因為警察才能保護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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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本次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究竟是誰?是誰更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

從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中可以看出,電動車男子一直處於被動的一方。從寶馬車違章停車的那一刻起,電動車男子就被欺負,並受到毆打和傷害?

當寶馬車男子提刀揮砍電動車男子時,電動車男子只是躲閃向對方發出求饒!並無半點反抗的行為。事件發生逆轉是因為寶馬男子手中的砍刀不慎滑落,給電動車男子提供了反攻的可乘之機。在生與死的分界線上,人的求生本能激發了鬥志!

當電動車男子從地上搶到砍刀的一剎那,根本就容不下過多的思考,生與死的博鬥正式拉開了帷幕,僅僅幾十秒鐘的時間,慘案就已經形成?誰之過?誰之罪?又是誰在故意傷害誰?

整個事件從發生到結束也只有兩分多鐘,千鈞一髮之際,事件的逆轉出人意料?結果也讓人震驚!已經沒有什麼值得我們懷疑?

本次事件沒有誰是真正的受益者?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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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無論是寶馬男還是白衣男,都是受害者,沒有受益者,雙輸。

一件本可以微不足道的交通事件,由於寶馬男的跋扈,蠻橫,咄咄逼人,最後演變成了一件影響廣泛的惡性殺人事件。

寶馬男罪有應得,丟掉了性命,無疑是受害者。白衣男雖然有幸保命,但身心受到的傷害也是無與倫比的,同樣是受害者。這還只是從案件本身來說,除此之外,受害的還有:

一是寶馬男的家人。雖然寶馬男並非什麼善類,但在他家人眼裡,那也是家裡的頂樑柱,最親的親人呀!就這樣突然離去,怎能不痛苦?怎能不是受害者?

二是白衣男的家人。本來非常平靜的生活,被一件偶然發生的惡性事件攪亂,親人白衣男捲入其中,前途不可預知,能不擔驚受怕,能不惶惶不可終日?怎能不是受害者?

三是律師。事件發生後,北京有一名律師也許為了出名,也許是為了譁眾取寵,竟然說白衣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讓輿論為之譁然,嚴重影響了律師的正面形象,律師也是受害者。希望律師們以後慎言,不要亂說話。

四是社會。此等惡劣事件的發生,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應該是毫無疑問的。可還不僅僅如此:

如果最終判決白衣男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那對人們積極與犯罪分之作鬥爭將起到極大的促進和鼓勵作用,對黑惡勢力也是有力的打擊。無疑產生的社會影響將是積極的。

可如果最終判決白衣男防衛過當,應該受到法律制裁,那對人們積極與犯罪分子作鬥爭將產生負面影響,對打擊黑惡勢力將產生消極作用。希望各方慎之又慎!

所以說,寶馬男事件,無論對個人還是社會來說,都是受害者,無人受益!


行業動態觀察


看到警方檢方的公告後,我即欣慰又擔憂。 欣慰的是好人有好報,壞人有惡報。擔憂的是此案傳遞的價值觀法律觀方向對,但細節不明確。有可能誤導大眾,讓大眾誤解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因為官方對此案的細節,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沒有作出明確的解釋。

下面就我對本案的理解,希望對社會、對大眾給予警示。

本案的關鍵點以及爭議點還是在刀掉落後撿刀追砍行為,官方的幾個關鍵點大家值得反思:1、劉海龍酒駕、違規變道、動手打人、拿刀背砸人,這些前因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本案的判決,因為惹怒了大眾,左右了輿論。2、刀甩落在地後其上前爭搶,毫無放棄跡象。這個很模糊,不好舉證。3、追砍未擊中,同樣模糊。2、3的結論其實很大程度上依賴1。這是本案最關鍵的三個因素。直接決定了最終結果。但本案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正當防衛就可以無所顧忌隨意傷害生命。

警方雖將此事定義為行兇,但也分了階段,7s的說法定義為正當防衛階段,此階段的腹部捅刺是致命傷,之後的追砍(未擊中)是第二階段,因未造成後果警方忽略了刑事責任。所以大家受到不法侵害時不要一味擴大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凡事適可而止。下次你遇上不一定就是這結果。

正所謂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何必把事往絕的做!

所以不是沒有正義感,而是更冷靜,更理性,考慮的更深更遠,而不只是崑山個案。而是一個標準。


烙印心間一千年


當然白衣大哥是受害者,從頭到尾,被欺負,被侵犯,被辱罵,被毆打,被刀砍,最後被迫自己保護自己,還要面對如此之大的判決風險,你看看警方的案情通報,看看監控錄像,這都是兩人因爭吵引發鬥毆事件,造成一死一傷。如果白衣大哥最後還要坐牢,就更倒黴,還好現在大家都知道沒事了。


這個社會就是他龍哥混的?老老實實在家呆二十年沒什麼出息,出來十幾年做了九年牢,但是結果呢?大妹子把著,寶馬開著,見天小酒,時時唱歌,酒駕沒人管,車想怎麼開就怎麼開,他撞人還要罵人,打人,這也算了,居然還要拿刀砍人,自己窩囊把刀砍飛,丟了性命,當時一條爛命還照樣拖著人有坐牢的風險,怎麼感覺這樣的比北大清華的都像社會驕子?好人得讓著他,法律得護著他,他到底算個什麼東西?!


有這麼個榜樣在,你怎麼跟人說人應該老老實實,踏踏實實過日子?怎麼跟孩子說要上進,要好好學習,要不以後沒出息?龍哥的發家史,就是廣告,你豁出去紋一身鬼皮,敢撒潑混鬧,別人就得讓著你,他不要臉把他沒辦法,老實過日子的,有時卻能管得死死的,我大波的思考,如果拿龍哥和孫赫沒辦法,這真是不行的。


李三萬的三萬裡


受害者當然是於某,雖然正當防衛成功,沒有被追究刑責。但對於一個普通的安分守己的人來說,碰上這麼一個噁心的,令人恐懼的,而且還反殺了人的事件,心裡該有多大的陰影啊?想來很長很長的時間他可能都會被噩夢侵擾,希望有人能對他進行心裡輔導,幫他早日擺脫陰影,恢復正常生活。


一葉扁舟149090232


當事者雙方都是受害者,社會是受蓋者,廣大民眾是受益者。

因為有了這次的反殺,才有了崑山公安的正當防衛結論。這個反殺說明了邪不壓正,這亇結論為正義,正氣撐了腰。

可以預見:今後邪惡勢力會因為這次的反殺而有所收斂,好人,老實人會挺一挺胸膛。這是正義的勝利。這個勝利的真正受益者是整個社會和生活在這個社會中的好人,老實人!


風雨去後是彩虹


雙方沒有一個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是第三方的媒體。這兩天,崑山這個事可是讓很多媒體享受了饕餮盛宴。最終,如果法院判決有利於正當防衛這個法律規定的正確準確實施,那就後的受益人是廣大的普通民眾。因為,作為普通人的我們,手無寸鐵,也可能會面臨刀槍加身,那時候我們該怎麼辦?正當防衛能不能給我們真正的正當防衛的權利?


昆華健康說


於海明是受害者,廣大人民是得益者。此事對於海明心理陰影影響很大,得數年去忘掉它。然此事推動了檢查機關對正當防衛案例如何定性和改善的一大進步。弘揚了勇於面對邪惡和不法行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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