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在昆山宝马男事件中,到底谁是受害者,谁是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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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白衣骑士反杀宝马男事件,谁是受害者?谁是得益者?其实无论是白衣骑士于某,还是宝马男刘海龙,他俩都是受害者,没有一方是得益者。

刘海龙先是持刀行凶人,而后在追砍于某的过程中,因握刀不慎掉落地上,被于某出于自卫捡起来反砍数刀,最终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身亡,刘海龙当然是受害者,不过刘海龙身亡并没有搏得广大群众的同样,刘海龙交通违章在先,命令手下推搡于某在先,自己下车追打于某,自己返回车内持刀砍杀于某在先,完全就是在挑衅对方,让于某不得已反击杀害,所以刘海龙是受害者不值得同情。

白衣骑士于某,首先就是受害者,正常骑行在非机动车道,可是祸从天降,无故被刘海龙及手下下车推搡,并且被刘海龙持刀追砍,出于自卫反击,将刘海龙掉落的刀捡起来反砍对方,使对方最终抢救无效身亡,现在的于某由受害者变成犯罪嫌疑人,根据周律师的言论,于某属于故意杀人,当然周律师也是为扬名而妄下断语,不管怎样刘海龙死在于某的刀下,可能要以防卫过当追责,如果是这样,于某除了逃不了刑责,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某在这个事件中本是受害者,现在却成犯罪嫌疑人,真的有点惋惜,希望于某在广大群众的舆论下最终无罪释放。要说于某最大的侥幸就是捡回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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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来的受益者,都是受害者,虽然宝马男子已经死了,按说死者为大,但不得不说,这次的事故主要还是宝马男导致的,白衣男子不但是受害者不说,而且他还特别的冤,谁换在他的角度上都想不通,自己骑着电瓶车无缘无故被人家撞了,还被人家骂和打,就这样还另对方不解气,还去车里取出一把长刀来连砍自己几下,就这样的情况下宝马男子情绪还是激动的不行,因为太激动了导致手里的刀落地,被自己检起来反击,如果宝马男子刀不落地他是不是想把自己砍死才解气??所以在这个时候刀被我抢在手里了,你想砍死我是吧!我就给你两个拼命了,你都把我都逼急了,大不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谁还顾得上后果呢?要错也是你错在先,你们人多本来就占优势,我一个人没有人能救得了我,只能自己救自己,于是把你砍得你不能还手为止,如果其他人不上来围攻我就算了,如还有其他人来围攻我我又继续用刀还手,因为我手里紧紧的把刀握着的,我不能松,一松又怕受到其他人攻击,哪怕是劝架的我都不信任了,现在的我好恐惧好害怕,直到警察到了,我手里拿着的刀也该放下了,因为警察才能保护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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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本次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究竟是谁?是谁更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电动车男子一直处于被动的一方。从宝马车违章停车的那一刻起,电动车男子就被欺负,并受到殴打和伤害?

当宝马车男子提刀挥砍电动车男子时,电动车男子只是躲闪向对方发出求饶!并无半点反抗的行为。事件发生逆转是因为宝马男子手中的砍刀不慎滑落,给电动车男子提供了反攻的可乘之机。在生与死的分界线上,人的求生本能激发了斗志!

当电动车男子从地上抢到砍刀的一刹那,根本就容不下过多的思考,生与死的博斗正式拉开了帷幕,仅仅几十秒钟的时间,惨案就已经形成?谁之过?谁之罪?又是谁在故意伤害谁?

整个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也只有两分多钟,千钧一发之际,事件的逆转出人意料?结果也让人震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怀疑?

本次事件没有谁是真正的受益者?都是受害者?


用户22954642155


很明显,无论是宝马男还是白衣男,都是受害者,没有受益者,双输。

一件本可以微不足道的交通事件,由于宝马男的跋扈,蛮横,咄咄逼人,最后演变成了一件影响广泛的恶性杀人事件。

宝马男罪有应得,丢掉了性命,无疑是受害者。白衣男虽然有幸保命,但身心受到的伤害也是无与伦比的,同样是受害者。这还只是从案件本身来说,除此之外,受害的还有:

一是宝马男的家人。虽然宝马男并非什么善类,但在他家人眼里,那也是家里的顶梁柱,最亲的亲人呀!就这样突然离去,怎能不痛苦?怎能不是受害者?

二是白衣男的家人。本来非常平静的生活,被一件偶然发生的恶性事件搅乱,亲人白衣男卷入其中,前途不可预知,能不担惊受怕,能不惶惶不可终日?怎能不是受害者?

三是律师。事件发生后,北京有一名律师也许为了出名,也许是为了哗众取宠,竟然说白衣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让舆论为之哗然,严重影响了律师的正面形象,律师也是受害者。希望律师们以后慎言,不要乱说话。

四是社会。此等恶劣事件的发生,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可还不仅仅如此:

如果最终判决白衣男为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那对人们积极与犯罪分之作斗争将起到极大的促进和鼓励作用,对黑恶势力也是有力的打击。无疑产生的社会影响将是积极的。

可如果最终判决白衣男防卫过当,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对人们积极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将产生负面影响,对打击黑恶势力将产生消极作用。希望各方慎之又慎!

所以说,宝马男事件,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来说,都是受害者,无人受益!


行业动态观察


看到警方检方的公告后,我即欣慰又担忧。 欣慰的是好人有好报,坏人有恶报。担忧的是此案传递的价值观法律观方向对,但细节不明确。有可能误导大众,让大众误解正当防卫的范围和限度。因为官方对此案的细节,正当防卫的范围和限度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

下面就我对本案的理解,希望对社会、对大众给予警示。

本案的关键点以及争议点还是在刀掉落后捡刀追砍行为,官方的几个关键点大家值得反思:1、刘海龙酒驾、违规变道、动手打人、拿刀背砸人,这些前因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本案的判决,因为惹怒了大众,左右了舆论。2、刀甩落在地后其上前争抢,毫无放弃迹象。这个很模糊,不好举证。3、追砍未击中,同样模糊。2、3的结论其实很大程度上依赖1。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三个因素。直接决定了最终结果。但本案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正当防卫就可以无所顾忌随意伤害生命。

警方虽将此事定义为行凶,但也分了阶段,7s的说法定义为正当防卫阶段,此阶段的腹部捅刺是致命伤,之后的追砍(未击中)是第二阶段,因未造成后果警方忽略了刑事责任。所以大家受到不法侵害时不要一味扩大正当防卫的范围和限度,凡事适可而止。下次你遇上不一定就是这结果。

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何必把事往绝的做!

所以不是没有正义感,而是更冷静,更理性,考虑的更深更远,而不只是昆山个案。而是一个标准。


烙印心间一千年


当然白衣大哥是受害者,从头到尾,被欺负,被侵犯,被辱骂,被殴打,被刀砍,最后被迫自己保护自己,还要面对如此之大的判决风险,你看看警方的案情通报,看看监控录像,这都是两人因争吵引发斗殴事件,造成一死一伤。如果白衣大哥最后还要坐牢,就更倒霉,还好现在大家都知道没事了。


这个社会就是他龙哥混的?老老实实在家呆二十年没什么出息,出来十几年做了九年牢,但是结果呢?大妹子把着,宝马开着,见天小酒,时时唱歌,酒驾没人管,车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他撞人还要骂人,打人,这也算了,居然还要拿刀砍人,自己窝囊把刀砍飞,丢了性命,当时一条烂命还照样拖着人有坐牢的风险,怎么感觉这样的比北大清华的都像社会骄子?好人得让着他,法律得护着他,他到底算个什么东西?!


有这么个榜样在,你怎么跟人说人应该老老实实,踏踏实实过日子?怎么跟孩子说要上进,要好好学习,要不以后没出息?龙哥的发家史,就是广告,你豁出去纹一身鬼皮,敢撒泼混闹,别人就得让着你,他不要脸把他没办法,老实过日子的,有时却能管得死死的,我大波的思考,如果拿龙哥和孙赫没办法,这真是不行的。


李三万的三万里


受害者当然是于某,虽然正当防卫成功,没有被追究刑责。但对于一个普通的安分守己的人来说,碰上这么一个恶心的,令人恐惧的,而且还反杀了人的事件,心里该有多大的阴影啊?想来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可能都会被噩梦侵扰,希望有人能对他进行心里辅导,帮他早日摆脱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一叶扁舟149090232


当事者双方都是受害者,社会是受盖者,广大民众是受益者。

因为有了这次的反杀,才有了昆山公安的正当防卫结论。这个反杀说明了邪不压正,这亇结论为正义,正气撑了腰。

可以预见:今后邪恶势力会因为这次的反杀而有所收敛,好人,老实人会挺一挺胸膛。这是正义的胜利。这个胜利的真正受益者是整个社会和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好人,老实人!


风雨去后是彩虹


双方没有一个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是第三方的媒体。这两天,昆山这个事可是让很多媒体享受了饕餮盛宴。最终,如果法院判决有利于正当防卫这个法律规定的正确准确实施,那就后的受益人是广大的普通民众。因为,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手无寸铁,也可能会面临刀枪加身,那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正当防卫能不能给我们真正的正当防卫的权利?


昆华健康说


于海明是受害者,广大人民是得益者。此事对于海明心理阴影影响很大,得数年去忘掉它。然此事推动了检查机关对正当防卫案例如何定性和改善的一大进步。弘扬了勇于面对邪恶和不法行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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