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非法买卖运输穿山甲猫头鹰,23人被公诉

2月28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吴某、巫某等23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吴某、巫某从广东、广西等地,非法收购穿山甲、猫头鹰等大量野生动物及制品,而后运输到金华、衢州等地,非法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并从中获利,陈某等人再层层转售他人,涉案人数达23人。该案扣押活体穿山甲23只、冰冻穿山甲8只、冰冻熊掌4只、冰冻猫头鹰1只、穿山甲鳞片3.67公斤。经鉴定,穿山甲、猫头鹰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扣押的活体穿山甲已移送相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浦江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等人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侦查。浦江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上下家关系、转账记录等方面侦查取证。根据现有证据,该院各办案组梳理出涉案犯罪嫌疑人上下家关系,核查资金往来情况,认定各个犯罪嫌疑人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只数,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统一共识,最终依法作出起诉决定。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范跃红 金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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